據2012年12月21日衛生部網站消息,衛生部公布了外科26個病種縣級醫院2012年版臨床路徑指南,旨在指導轄區縣醫院細化各病種的臨床路徑,規範診療。
一、肱骨幹骨折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閉合性肱骨幹骨折(ICD-10:S42.301)
行肱骨幹骨折內固定術(ICD-9-CM-3:78.52/79.11/79.31)。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骨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等。
1.病史:外傷史。
2.體格檢查:患肢腫脹、疼痛、活動受限、畸形、反常活動等。
3.輔助檢查:X線檢查發現肱骨幹骨折。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技術操作規範-骨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等。
1.骨折斷端間有肌、肌腱等軟組織嵌入。
2.手法複位與外固定難以維持骨折複位,達不到功能複位標準。
3.出現繼發性神經、血管損傷者,需急診手術。
4.患肢腫脹持續性加重,有形成骨筋膜室綜合征或局部張力水泡形成者,需急診手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16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S42.301閉合性肱骨幹骨折疾病編碼。
2.外傷引起的單純性、新鮮肱骨幹骨折。
3.除外病理性骨折。
4.除外合並其他部位的骨折和損傷。
5.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3-5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鏡檢;
(2)電解質、肝功能、腎功能、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
(3)胸部X線平片、心電圖;
(4)骨科X線檢查。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骨科CT檢查、血氣分析、肺功能檢查、超聲心動圖等。
3.消腫藥物的應用:甘露醇等。
(七)抗菌藥物選擇。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頭孢曲鬆。
(1)推薦使用頭孢唑林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兒童:一日量為20-30mg/Kg體重,分3-4次給藥;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推薦頭孢呋辛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兒童:平均一日劑量為60mg/kg,嚴重感染可用到100 mg/kg,分3-4次給予;
③腎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製訂給藥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④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⑤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3)推薦頭孢曲鬆鈉肌內注射、靜脈注射或靜脈滴注:
①成人:1g/次,一次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
②兒童:兒童用量一般按成人量的1/2給予;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2.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術中出血量大於1500ml時加用1次;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4-6天。
1.麻醉方式:全身麻醉。
2.手術方式:肱骨幹骨折內固定術。
3.手術內固定物:根據患者病情選擇鎖定鋼板,或動力加壓鋼板或帶鎖髓內針內固定。
4.術中用藥:麻醉用藥、抗菌藥物。
5.輸血:視術中具體情況而定。
6.粉碎性骨折建議行植骨術。
7.不能單獨使用螺釘內固定。
8.除粉碎性骨折及植骨患者,不建議術後輔助外固定治療。
(九)術後住院恢複≤12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X光檢查。
2.可選擇的檢查項目:電解質、肝功能、腎功能。
3.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使用:抗菌藥物使用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根據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時間。
(2)術後鎮痛:參照《骨科常見疼痛的處理專家建議》;
(3)其他藥物:根據患者病情可考慮使用
①消腫藥物:靜滴甘露醇;
②預防血栓形成藥物:低分子肝素鈣皮下注射或口服拜阿司匹林;
③必要時營養神經等。
4.保護下功能鍛煉。
(十)出院標準。
1.體溫正常,常規化驗檢查無明顯異常。
2.傷口愈合良好:引流管拔除,傷口無感染征象(或可在門診處理的傷口情況)。
3.術後X線片證實複位固定滿意。
4.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和/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可伴有其他損傷,應當嚴格掌握入選標準。部分患者因骨折本身的合並症而延期治療,如合並橈神經損傷需要一期探查或二期治療,骨折本身對骨的血循環破壞較重,術後易出現骨折延遲愈合、不愈合等。
2.老年患者易有合並症,如骨質疏鬆、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骨折後合並症可能加重,需同時治療,住院時間延長。
3.內固定物選擇:根據骨折類型選擇適當的內固定物,可能導致住院費用存在差異。
4.開放性骨折不進入本路徑。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
12000-20000元(根據使用內固定耗材的不同,費用存在差異)。
下載:肱骨幹骨折臨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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