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依據:
1.明顯的臨床症狀:肢體沉重感、乏力、脹痛、瘙癢等。
2.典型體征:靜脈迂曲擴張、色素沉著、血栓性淺靜脈炎、皮膚硬化、潰瘍等。
3.排除下肢深靜脈功能不全及下肢深靜脈血栓病史。
4.血管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或下肢靜脈造影檢查明確。
近期,國家衛生部在總結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縣醫院醫療實際,製定了下肢靜脈曲張臨床路徑(縣醫院版)。
一、下肢靜脈曲張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下肢靜脈曲張(ICD-10:I83)
行手術治療(ICD-9-CM-3:38.59)。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明顯的臨床症狀:肢體沉重感、乏力、脹痛、瘙癢等。
2.典型體征:靜脈迂曲擴張、色素沉著、血栓性淺靜脈炎、皮膚硬化、潰瘍等。
3.排除下肢深靜脈功能不全及下肢深靜脈血栓病史。
4.血管彩色多普勒超聲檢查或下肢靜脈造影檢查明確。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手術:大隱靜脈或小隱靜脈高位結紮+抽剝/腔內激光燒灼術。
2.手術方式:根據小腿靜脈曲張的範圍和程度以及患者意願選擇曲張靜脈切除、環形縫紮、透光刨吸、電凝、激光閉鎖等不同手術方式。
(四)標準住院日為8-14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I83下肢靜脈曲張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2-3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心電圖、下肢靜脈彩超。
2.根據患者病情選擇:下肢深靜脈造影、超聲心動圖和肺功能檢查等。
(七)選擇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並結合患者的病情決定抗菌藥物的選擇,可選用革蘭氏陽性菌敏感的抗菌藥物,建議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1)推薦使用頭孢唑林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5g-1g/次,一日2-3次;
②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③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推薦頭孢呋辛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①成人:0.75g-1.5g/次,一日三次;
②腎功能不全患者按照肌酐清除率製訂給藥方案:肌酐清除率>20ml/min者,每日3次,每次0.75-1.5g;肌酐清除率10-2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2次;肌酐清除率<10ml/min患者,每次0.75g,一日1次;
③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④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硬膜外麻醉、硬膜外蛛網膜下腔聯合阻滯麻醉或腰麻。
2.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術後鎮痛用藥。
3.輸血:視術中情況而定。
(九)術後住院恢複5-10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而定。
2.術後用藥: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可選用革蘭氏陽性菌敏感的抗菌藥物,用藥時間2天。
(十)出院標準。
1.患者體溫正常,傷口無感染跡象,能正常下床活動。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嚴重基礎疾病可能對手術造成影響者,術前準備時間會延長。
2.術後出現傷口感染、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等並發症時,住院恢複時間相應延長。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
單側患肢手術3000-4000元,雙側患肢手術4000-5000元。
下肢靜脈曲張臨床路徑表單(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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