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衛生部在總結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縣醫院醫療實際,製定了腹股溝疝臨床路徑(縣醫院版)。 一、腹股溝疝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腹股溝疝(ICD-10:K40.2,K40.9) 行擇期手術治療(ICD-9-CM-3:53.0-53.1)。
近期,國家衛生部在總結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結合縣醫院醫療實際,製定了腹股溝疝臨床路徑(縣醫院版)。
一、腹股溝疝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腹股溝疝(ICD-10:K40.2,K40.9)
行擇期手術治療(ICD-9-CM-3:53.0-53.1)。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溝疝、股疝修補手術治療方案(修訂稿)》(中華外科分會疝與腹壁外科學組,2003年)。
1.症狀:腹股溝區可複性腫塊,可伴有局部墜脹感、消化不良和便秘症狀。
2.體征:病人站立時,可見腹股溝區腫塊,可回納或部分不能回納。
3.鑒別診斷:陰囊鞘膜積液,交通性鞘膜積液,精索鞘膜積液,睾丸下降不全等。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外科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成人腹股溝疝、股疝修補手術治療方案(修訂稿)》(中華外科分會疝與腹壁外科學組,2003年)。
1.非手術治療:1周歲以內的嬰兒可暫不手術,可用棉織束帶捆綁法堵壓腹股溝管內環;年老體弱或其他原因而禁忌手術者,可使用醫用疝帶。
2.手術治療:
(1)疝囊高位結紮;
(2)疝修補術;
(3)疝成形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5-7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K40.2,K40.9腹股溝疝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1-2天(指工作日)。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血糖、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電圖及正位胸片。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檢查項目:立位陰囊和腹股溝B超、前列腺彩超等。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預防性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建議使用第一代頭孢菌素,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推薦使用頭孢唑林鈉肌內或靜脈注射:
(1)成人:0.5g-1.5g/次,一日2-3次;
(2)兒童:一日量為20-30mg/Kg體重,分3-4次給藥;
(3)對本藥或其他頭孢菌素類藥過敏者,對青黴素類藥有過敏性休克史者禁用;肝腎功能不全者、有胃腸道疾病史者慎用;
(4)使用本藥前須進行皮試。
2.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2-3天。
1.麻醉方式:局部浸潤麻醉聯合監測麻醉(MAC),或硬膜外麻醉。
2.手術內固定物:人工合成疝修補網片。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輸血:通常無需輸血。
(九)術後住院恢複2-4天。
1.必須複查的檢查項目:血常規。
2.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
(十)出院標準。
1.切口對合好,無紅腫、滲液、裂開及大麵積皮下淤血情況。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手術並發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腹股溝嵌頓疝和絞窄疝因病情嚴重且變化快,可能有疝內容物壞死,需要急診手術治療,進入其他相應路徑。
2.合並有影響腹股溝疝手術治療實施的疾病,或發生其他嚴重疾病,退出本路徑。
3.出現手術並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可導致住院時間延長和費用增加。
(十二)參考費用標準:2000-4000元(單側)。
腹股溝疝臨床路徑表單 (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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