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將主要圍繞有關惡性膠質瘤的美國國立綜合癌症網絡(NCCN)指南、歐洲腫瘤內科學會(ESMO)指南及我國共識,從手術原則、放療原則和化療原則三個方麵進行介紹和解讀,本期主要介紹手術、放療原則,11 月將繼續推出有關化療原則部分的解析,敬請關注。
惡性膠質瘤的術中導航技術
腦膠質瘤放射治療機製
中樞神經係統細胞的生物學特點是組織細胞處於靜止或低速增殖狀態,因此其放射生物學特點屬於後期反應組織,即對分割劑量敏感,在小分割劑量時具有較好的亞致死損傷修複(SLDR)和潛在的致死性損傷修複(PLDR)能力。而高級別膠質瘤組織則屬於早期反應組織,放射敏感性相對較高,同時又由於瘤內存在部分乏氧細胞,較適合接受多次分割放療而使得乏氧細胞不斷氧化並逐步被殺死。而僅用單次分割的放射外科治療似乎難以殺死瘤中心的乏氧細胞和周圍浸潤的腫瘤細胞;另外,惡性膠質瘤一般病灶較大,放射外科的劑量梯度並不理想。因此對膠質瘤來說,以γ刀為代表的放射外科所起的作用多為補充和加強多分割普通放療的作用。
相關證據
沃克(Walker)及克裏斯蒂安森(Kristiansen)分別於1978年和1981年進行的兩項著名膠質瘤放射治療前瞻性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的結果,確立了多分割常規放射治療是治療膠質瘤的最主要方法的地位。與未接受治療的患者相比,接受放療者在中位生存時間方麵明顯受益。
目前,美國NCCN指南、歐洲惡性膠質瘤指南及我國共識均將惡性膠質瘤經手術切除後4周左右即開始放射治療作為惡性膠質瘤綜合治療的標準方案。作為發展方向,目前靶區確定已從物理學勾畫向生物學勾畫轉變。
一項對39例術後患者進行放療的研究表明,其中74% 的患者使用蛋氨酸(MET)-PET 發現的腫瘤體積比T1 增強MRI發現的腫瘤體積要大。利用結構影像學和代謝影像學參數確定生物靶區,在惡性膠質瘤術後有活性的腫瘤殘留和勾畫靶區方麵,MET-PET有指導放療的意義(循證醫學Ⅱ級證據)。近年的循證醫學證據亦提示,對於高級別膠質瘤人群,在放療的分割方式方麵,短程大分割及加速超分割均未較標準分割顯著改善了OS。
因此,NCCN指南、ESMO指南及我國共識均推薦對惡性膠質瘤患者行常規分割放射治療。並且在常規分割放療的同時,進行同步化療(TMZ 75 mg/m2,放療周期每天均行口服化療)+6 個療程TMZ 輔助化療(EROTC26981/22981 或NCIC CE.3 研究),可使新診斷的GBM患者在6個月PFS率,2年OS率和5年OS率上均有明顯獲益(循證醫學Ⅰ++級證據)。由此,在指南和共識的指導下,高級別膠質瘤術後放療方案可有望得到逐步規範,並最終使患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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