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

2011版《中國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診治指南》解讀(診斷部分)

作者:南京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血液科徐衛李建勇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2012-02-03
導讀

為提高我國血液科醫生對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CLL)診斷、鑒別診斷及規範化治療的水平,2011 年中華醫學會血液學分會製定了2011 版《中國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診斷與治療指南》,現就該指南中的診斷部分進行解讀。

徐衛 醫學博士、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研究生導師,於2004-2005年和2007-2008 年在英國Leicester大學和德國Ulm 大學留學。江蘇省“ 興衛工程”優秀醫學重點人才,江蘇省“333 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藍工程”培養對象,《中華血液學雜誌》和《南京醫科大學學報》編委,江蘇省輸血協會理事。具有20餘年血液病的臨床、教學和科研工作經驗,發表論文60 餘篇,其中SCI論文30餘篇。

  為提高我國血液科醫生對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CLL)診斷、鑒別診斷及規範化治療的水平,2011 年中華醫學會血液學分會製定了2011 版《中國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的診斷與治療指南》,現就該指南中的診斷部分進行解讀。

  對於CLL的認識已有100餘年的曆史,但直到1988 年和1989 年才分別由美國國立癌症研究所CLL 工作組(NCI-WG)和國際CLL 工作組(IW-CLL)製定了統一的診斷標準,並於1996 年由NCI-WG 進行了修訂。此外,2004 年英國CLL 協作組代表英國血液學標準委員會(BCSH)提出了免疫表型積分係統的CLL診斷標準。從這些標準的演變來看,免疫表型分析的地位越來越重要,而骨髓檢查已經不是典型CLL 診斷的必需條件。由於免疫表型積分係統在臨床實踐中的操作性較強,現已被大多數機構廣泛采用。2008年IW-CLL與1996年NCI-WG修訂版的部分專家,聯合發表了新的CLL 診斷標準,該標準強調CLL 專指B-CLL,而以往所謂的T-CLL 目前歸為T細胞幼淋細胞白血病(小細胞型)。

關於診斷標準

  1. 由於認識到T細胞反應性增多會影響淋巴細胞計數,從而影響CLL的診斷,故CLL診斷要求外周血B淋巴細胞≥5×109/L(而非以往的淋巴細胞總數≥ 5.0×109/L),且持續≥3個月(如具有典型的CLL免疫表型、形態學等特征,則時間長短對CLL的診斷意義似乎不是太大)。值得注意的是,B淋巴細胞數是指CD19+細胞數,不是CD5+  CD19+細胞或克隆性B細胞,不同的單抗、不同的熒光素及不同的檢測方法檢測的B細胞數可能不同,目前國際上尚缺乏共識;外周血B淋巴細胞必須經流式細胞儀確認為克隆性,即細胞表麵限製性表達免疫球蛋白(sIg)的κ或λ輕鏈(κ:λ > 3 : 1或< 0.3 : 1),sIg陰性的CD19+細胞>25%也支持克隆性。

  外周血塗片的形態學特征為成熟樣小淋巴細胞(觀察CLL 細胞形態學外周血塗片優於骨髓塗片),這些細胞可能混有大而不典型的細胞、分裂細胞或最多不超過55%的幼淋細胞。如果外周血幼淋細胞占淋巴細胞的比例≥55%則診斷為幼淋細胞白血病(PLL);介於10%~54%時診斷為CLL/PL(CLL的一種變異型)。淋巴瘤細胞與幼淋細胞形態學難以鑒別,對“ 幼淋細胞”比例較高的患者應注意與套細胞淋巴瘤(MCL)等白血病期淋巴瘤相鑒別。塗抹細胞(smudge cell)也是CLL 典型的形態學特征,其他慢性淋巴增殖性疾病(CLPD)相對少見,且>30%是預後好的標誌。另外,形態學成熟淋巴細胞必須得到流式細胞術的支持,即sIg+,CD34、TdT等早期標誌陽性可排除CLL 診斷,診斷為急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或淋巴母細胞淋巴瘤。

  骨髓細胞形態學及骨髓活檢、分子遺傳學檢查、免疫球蛋白重鏈可變區(IGHV)突變狀態、ZAP-70、CD38及某些血清學檢查,雖然具有一定的預後意義,但均非診斷的必需條件。患者存在貧血及血小板減少時,應行骨髓塗片及活檢明確血細胞減少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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