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篩查始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乳腺癌治療已發生顯著改變的今天,如何區分輔助治療、篩查及其他治療改變對改善患者生存的相對貢獻非常重要。目前多數歐洲國家將乳腺癌篩查的起始年齡定為50歲,但隨著女性乳腺癌發病年齡的提前,我們不禁要問:40~49歲人群能否從中獲益?
乳腺癌篩查始於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在乳腺癌治療已發生顯著改變的今天,如何區分輔助治療、篩查及其他治療改變對改善患者生存的相對貢獻非常重要。目前多數歐洲國家將乳腺癌篩查的起始年齡定為50歲,但隨著女性乳腺癌發病年齡的提前,我們不禁要問:40~49歲人群能否從中獲益?
荷蘭研究者采用微模擬模型發現,輔助治療可使乳腺癌死亡率從67.4例/10萬人-年降至57.9例/10萬人-年,對50~75歲人群行兩年一次篩查可使死亡率降至48.8例/10萬人-年,而輔助治療聯合篩查可使死亡率降低27.4%。若將篩查年齡提前到40歲,乳腺癌死亡率可進一步降低5.1%,即每增加一輪乳腺癌篩查,可使48歲乳腺癌死亡率降低1%。(EBCC報告)
該研究表明,即使在乳腺癌輔助治療療效顯著改善的時代,基於人群的篩查仍可顯著降低乳腺癌相關死亡率。兩年一次的篩查和輔助治療分別使50歲以上人群的乳腺癌相關死亡率降低15.7%和13.7%,將篩查年齡下限降至40歲可進一步降低乳腺癌死亡率。我國雖屬乳腺癌較低發國家,但近年來其發病也呈快速增長的趨勢。加之我國女性乳房結構和乳腺癌發病年齡與西方女性存在差異,相信上述研究結果對我國乳腺癌篩查研究方案的確定和篩查指南的製訂都將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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