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第二十七屆長城國際心髒病學會議在北京召開。會上,來自山東大學齊魯醫院心內科的卜培莉教授做了題為“降壓和灌注——高血壓危象管理目標”的精彩報告。
一、高血壓危象定義
高血壓危象(Hypertension crisis)包括高血壓急症和亞急症,高血壓急症是指血壓嚴重升高(BP>180/120 mmHg),伴發進行性靶器官損害的表現;高血壓亞急症是指血壓顯著升高但不伴有靶器官損害的情況。在掌握高血壓危象定義時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1.靶器官損害是區別高血壓急症與亞急症的關鍵;
2.血壓的高低並不完全代表患者的危重程度;
3.在判斷是否屬於高血壓急症時,血壓升高的幅度比其絕對值更為重要。
1.臨床表現
高血壓危象的臨床表現包括:①短時間內血壓急劇升高,收縮壓210~240 mmHg,舒張壓120~130 mmHg;②頭痛;③眩暈;④煩躁;⑤惡心嘔吐;⑥心悸;⑦氣急;⑧視力模糊。
2.危重程度評估
針對高血壓急症危險程度的評估需要注意以下三個方麵:
基礎血壓值:髒器的(受損)耐受性取決於自動調節的能力,自動調節的能力比基礎血壓升高程度的意義更大;
急性血壓升高的速度和持續時間:血壓緩慢升高和/或持續時間段的嚴重性較小,反之則較為嚴重;
影響短期預後的髒器受損表現:肺水腫、胸痛、視覺敏感度下降、抽搐及神經係統功能障礙等。
二、高血壓急症的治療
基本原則包括:
及時、早起準備評估病情風險、做出危險分層;
血壓控製節奏和目標:製定個體化血壓控製目標和用藥方案
高血壓急症的最終目標:迅速恰當的將患者血壓控製在目標範圍內防止或減輕心、腦、腎重要器官的損害,減少髒器功能受損;
高血壓亞急症的初始治療應在休息並觀察的前提下,逐漸給予口服降壓藥治療,以期將血壓逐漸控製;
急性期的後續管理;
去除可糾正原因或誘因;
定期評估靶器官,避免靶器官進行性損害。
1.藥物降低血壓——需要考慮的問題
血壓與組織灌注;
血壓與出血/止血/血栓/缺血;
不同髒器的不同狀況對血壓的不同要求;
各種降壓藥的特性,兩麵性和多麵性;
明確降血壓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降壓策略:把握合理的降壓速度和幅度。
2.高血壓急症降壓目標
降壓治療第一目標:30~60min降至安全水平;
依據:基礎血壓水平、合並的靶器官損害程度;
目標:1~2小時內平均動脈壓下降不超過25%(近期血壓升高值的2/3);
重視血壓自身調節的重要性,防止組織灌注不足和/或梗死;
特殊情況(缺血性卒中、主動脈夾層)除外。
降壓治療第二目標
在達到第一目標後,應放慢降壓速度;
加用口服降壓藥,逐步減慢靜脈給藥的速度;
在後續的2~6h內將血壓降至約160~110 mmHg。
降壓治療第三目標
若第二目標的血壓水平可耐受且臨床情況穩定,在以後24~48小時逐步降低血壓達到正常水平。
3.高血壓急症治療策略
迅速降壓:選擇適宜有效的降壓藥物;靜脈給藥(注射泵或靜脈滴注);無創性血壓監測或測量血壓;情況允許,及早開始口服降壓藥治療;
控製性降壓:降壓過程中發現有重要器官缺血表現,應適當調整降壓幅度;
合理降壓、藥物選擇:起效迅速;短時間內達到最大作用;作用持續時間短;停藥後作用消失較快;不良反應、心率、心輸出量和腦血流量影響小。
高血壓急症常用的注射藥物包括硝普鈉、硝酸甘油、烏拉地爾、酚妥拉明、尼卡地平、艾克洛爾、硫酸鎂及速尿。硝酸甘油主要擴張周圍靜脈。周圍小動脈及冠狀動脈,禁用於顱內高壓、青光眼、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腦出血或頭顱外傷等患者。
三、各種高血壓急症治療要點
1.高血壓腦病
先將血壓降低到接近正常水平,如160/100 mmHg,此後應減慢降壓速度;
治療時應考慮到避免使用降低腦血流量的藥物,要同時兼顧腦水腫的減輕、、顱內壓的降低;
迅速降壓可選硝普鈉或尼卡地平,其他藥物如柳氨芐心定靜脈點滴也較為適宜,因為此藥同時阻滯α1和β受體,不減低腦血流量;
單純β受體阻滯劑應為禁用;
明顯高顱壓者應加用甘露醇,非不得已不用皮質激素。
2.腦卒中
無害原則,避免血流灌注不足;不主張對急性腦卒中患者采用積極的降壓治療,保證腦灌注壓;
應用降壓藥的原因:有效持久降壓,不至於影響重要器官血流量。
3.缺血性卒中
一般不予降壓治療。收縮壓>220 mmHg或舒張壓>120 mmHg或伴有嚴重心力衰竭、主動脈夾層或高血壓腦病等,或收縮壓≥185 mmHg或舒張壓≥110 mmHg準備血管內溶栓者需要降壓治療;
藥物選擇:微輸液泵靜注拉貝洛爾(北美地區應用較多)或者硝普鈉;舌下含服硝苯地平引起血壓急劇降低,明顯增加心腦血管風險,應禁用;
急性期顱內壓升高者謹慎使用降壓藥(避免血壓過度下降),治療時以利尿劑為基礎。
4.出血性卒中
治療目的是在保證腦組織灌注的基礎上避免再次出血;需治療情況包括:收縮壓>200 mmHg或平均動脈壓>150 mmHg,維持腦灌注壓>60~80 mmHg;如果收縮壓>180 mmHg或平均動脈壓>130 mmHg,且沒有顱內壓升高的證據,可間斷或持續靜脈給藥適度降壓(平均動脈壓=110 mmHg或目標血壓為160/90 mmHg),使收縮壓維持在180 mmHg以下,平均動脈壓維持在130 mmHg以下。
藥物選擇:美國和加拿大推薦使用靜脈注射拉貝洛爾,因其能在降顱壓的同時平穩降低血壓;鈣拮抗劑能擴張腦血管,增加腦血流,但可能增高顱內壓,應慎用;α受體阻滯劑往往出現明顯的降壓作用及明顯的直立性低血壓,應慎用;必要時應用硝普鈉。
5.急性主動脈夾層
主動脈腔內的血液通過內膜的破口進入主動脈壁中層而形成的血腫。降壓治療:保證髒器足夠灌注;收縮壓降至100~120 mmHg(理想血壓100 mmHg);選擇靜脈點滴硝普鈉或尼卡地平,降壓藥物之前聯合應用β受體阻滯劑(如艾司洛爾)。
6.急性心衰
決定藥物的使用原則:收縮壓>100 mmHg者選擇血管擴張劑,收縮壓90~100 mmHg者選擇正性肌力藥物,收縮壓<90 mmHg者首先明確有無血容量不足。
7.急性冠脈綜合征
治療目標是降低血壓,減少心肌耗氧量,改善預後。治療藥物首選硝酸酯類藥物,早期可聯合用藥。尼卡地平可增加冠脈血流、保護心肌,靜脈滴注能發揮降壓和保護心髒的雙重效果。拉貝洛爾能同時阻斷α1和β受體,在降壓的同時減少心肌耗氧量,且不影響左室功能。ACEI、β受體阻滯劑和醛固酮拮抗劑,溶栓、抗凝、血管再通等原發病的治療。ST段抬高患者溶栓前應將血壓降至160/110 mmHg以下。
8.圍術期高血壓
應積極解決血壓升高的誘因;術前血壓應控製在180/100 mmHg以下;推遲手術:合並心功能不全、心肌缺血、急性腎功能不全等;無合並以上情況的低危患者,血壓下降不超過平均動脈壓的20%;硝苯地平、肼屈嗪及ACEI類藥物由於可能導致不可預見的術中低血壓,應慎用;術前應用硝普鈉可發生嚴重的心、腦、腎缺血,且由於其嚴重的毒副作用,隻有在其他降壓藥不適用時、肝腎功能正常者才考慮使用。
9.兒茶酚胺危象
兒茶酚胺誘發的高血壓危象是由腎上腺素張力突然升高引起。注意:應避免單獨應用β受體阻滯劑,因為阻斷β受體誘發血管擴張後α受體縮血管活性占優勢,可誘導血壓進一步升高。推薦藥物:尼卡地平、非諾多泮聯合苯二氮卓類藥物、烏拉地爾、酚妥拉明。
10.急診重症監護病房血壓急性升高
去除誘因:焦慮、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低血糖、急性尿瀦留、急慢性疼痛。不應急於藥物降壓,加強動脈血壓監測。
11.老年高血壓危象治療問題
注意 “脆性”與“頑固性”;注意基礎血容量;注意舒張壓;降壓不要太快;注意藥物不良反應、髒器低灌注可能更加有害;注意原來的治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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