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段某因車禍導致嚴重的左下肢脛骨平台開放性粉碎性骨折、開放性傷口因汙染致耐藥性細菌感染而致的骨髓炎,經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係統治療後,傷肢功能基本恢複正常,能脫拐杖行走。
案例回顧
2013年11月19日,段某因車禍導致嚴重的左下肢脛骨平台開放性粉碎性骨折、開放性傷口因汙染致耐藥性細菌感染而致的骨髓炎,經南華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係統治療後,傷肢功能基本恢複正常,能脫拐杖行走。
鑒定不構成醫療事故
院方指出,段某痊愈後,多次謾罵和尾隨恐嚇醫務人員、攔截醫務人員車輛、聚眾圍堵醫院大門、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要求醫院給予他150萬賠償。段某家屬表示,段某在住院期間患上了其他疾病,於是在和醫院協商後決定通過醫療鑒定的方式權衡責任,並通過衡陽市醫學會組織進行異地鑒定。
2015年9月7日,衡陽市醫學會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辦公室組織雙方到常德市進行異地專家鑒定。專家一致認為無醫療過失、確認段某骨折和感染均已痊愈,因此不構成醫療事故。
帶著記者討說法
段某一家對鑒定結果不滿,並對鑒定專家的“常德專家”身份存疑,遂請來湖南都市頻道一起到衡陽市醫學會討要“解釋”。
2016年8月16日,未出示任何采訪證件的湖南都市頻道記者以段某委托人身份出麵要求衡陽市醫學會披露鑒定專家身份,遭到拒絕。次日,記者再次要求原告披露鑒定專家身份,再次遭到拒絕。
斷章取義做報道
據衡陽醫學會表示,湖南都市頻道在明知醫學會不能向社會公開披露鑒定專家身份信息的情形下,與段某家屬捏造三位鑒定專家講衡陽話、三位專家係衡陽人的虛假事實,並製成節目於2016年8月18日晚上播出。節目對於事件原委並未做過多描述,而主要呈現了段某、湖南都市頻道記者與衡陽醫學會工作人員的爭吵以及鑒定專家很可能並非鑒定地常德專家的情況。
衡陽市醫學會認為湖南都市頻道故意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的行為,使得原告名譽和社會形象受到極大損害,遂將段某及家屬、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訴諸法庭。
評析
遇事關鍵要留存證據
在北京市百瑞律師事務所龔楠律師看來,這起案件與柴會群訴王誌安、中國醫師協會的案件一樣,都是醫療界為自身維權采取行動的案件,體現了行業協會維護行業聲譽、替行業發聲,通過合法途徑維護行業形象的過程。兩起案件都具有很大進步意義。
龔楠認為,從這起案件的現有信息來看,“患方”在主張權利過程中,明顯存在不道德、甚至不合法的行為,媒體在麵對患者不理性“維權”的事件時,應該如何處理、如何客觀地報道,是擺在媒體從業者麵前的重要課題。
本案中,虛假報道的出現,無論是由於從業人員職業素養低下、責任感缺失,還是另有其他目的存在,當事媒體都應當受到法律的製裁和全行業、全社會的譴責。
令人欣喜的是,在這個案件中,我們看到了醫師協會作為行業協會,在醫方被汙名化的情況下,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在證據準備充分的情況下,依照法律程序,向作出惡意失實報道的媒體亮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種依法、積極維權的行為,在醫務界普遍執業安全感缺失、執業榮譽感下降的當下,無疑是一劑強心針,給廣大醫務工作者合法維權起到了很好的積極帶頭作用和推動作用。
本案中,醫學會能夠主動出擊,很大程度上依賴於文件和程序的合法。龔楠指出,這提醒我們,醫療行業在維權時,不要盲目地去嚷、去喊,而應當嚴格按照程序來辦事,出現糾紛時更要注意程序合法、留存證據。
在任何時候都要堅守法律的底線,按照法律程序去辦,一定要嚴格依法辦事。同時,實際工作中,也要盡到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這種情況下,就不用擔心別人造假或者惡意歪曲事實了。龔楠談到。
媒體報道不應偏頗
作為本案的原告,衡陽市醫學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趙大鳴表示:“失實報道對醫療鑒定的衝擊很大,醫療鑒定是醫患糾紛的核心,同時也是醫院和醫生維權的核心。脫離了醫療鑒定,醫療糾紛的解決與醫療行業維權將束手無策。而媒體如此惡意造假,進行虛假報道,將導致今後的醫療鑒定工作更加困難。”
趙大明表示,媒體作為輿論監督機構,秉承的應是公平、公正、客觀的原則,偏頗的報道具有導向性,容易歪曲大家對於公平、公正的理解和認識。
“對於媒體造假的失實報道,我們絕不會讓步,將堅持對這種醫鬧行為寸步不讓。”趙大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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