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共識:症狀不是偽裝,要同時注意軀體症狀、精神狀態和情緒問題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是臨床各學科最常遇見的問題之一,常被醫生們稱為非特異症狀、功能性症狀、神經官能症等,這也是常常引發或激化醫患矛盾的導火索之一。
近期中國醫師協會精神科醫師分會綜合醫院工作委員會組織了全國25位精神衛生及內科、外科、婦產科、耳鼻喉科、中醫科等領域的專家,編寫並發布了我國首個“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臨床實踐專家共識。
症狀真實存在,不是患者“想象”或偽裝出來的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是指患者有症狀,但不能用生物醫學的病理結構改變和病理生理異常給予合理解釋。指一組現象,而非一個疾病,可以軀體為主,也可以精神心理為主,或兼而有之。
雖然進行了體格檢查及必要的實驗室檢查,也難以找到器質性病因,或檢查結果不足以解釋症狀,但這並不意味這些症狀是患者“想象”出來的或者偽裝出來的,它們真實存在,影響了患者正常生活、工作的能力,影響生活質量。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可涉及身體的任何係統,如疲勞、疼痛、心悸、氣促、頭暈和惡心等。有的症狀輕微,有的會導致嚴重的功能障礙或功能喪失。單一學科、單一手段的治療常難以獲得滿意療效。也缺乏單一有效方法識別哪些患者需要接受治療。
推薦藥物聯合社會心理幹預的治療策略
目前各國指南並不推薦單純使用藥物來進行治療“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而更推薦藥物聯合社會心理幹預的治療策略。治療目標包括:減少或減輕症狀;減少心理社會應激;減少或減輕日常功能損害;減少不合理醫療資源使用。
要了解軀體症狀、精神狀態和情緒問題
常用的篩查工具有患者健康問卷軀體症狀群量表(PHQ-15)和健康焦慮量表。臨床評估時需詳細了解:
①目前的軀體症狀、精神狀態和情緒問題,以及近期應激性生活事件、不良處境;
②既往有無相似的症狀或問題;
③患者對其症狀的歸因;
④患者以及家屬對其症狀和疾病擔憂的程度;
⑤患者功能受損的程度(軀體功能、家庭功能和社會功能),以及在相關人際係統中產生的影響;
⑥患者及家屬對治療和檢查的期望程度,以及對既往求助、求醫經曆的看法。
高風險者可能存在嚴重的醫患關係問題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可分為低中高風險三種。其中高風險患者,有持久的軀體症狀,有明顯功能障礙或功能喪失。醫患關係可能存在嚴重的問題,患者頻繁在醫院間轉診的情況較明顯。
必要時轉診到精神心理科
對於病情較輕者可在各科治療,必要時轉診到精神心理科;較重者,以軀體專科為管理中心,團隊加入精神/心理專科醫生,並製定清晰治療計劃,為防加重和慢性化,至少每3個月再評估1次症狀、診斷、嚴重程度和治療效果。半年門診治療無效可考慮住院治療;病情嚴重者,應考慮住院治療,且多科室合作管理。
權衡利弊使用軀體症狀治療藥物和精神科用藥
藥物治療應權衡利弊之後使用,其中包括軀體症狀治療用藥和抗抑鬱、抗精神病以及植物製劑等精神科用藥。應從小劑量開始,逐漸滴定增加到有效劑量,並注意監測藥物的不良反應及藥物之間相互作用。
來源:中國醫師協會精神科醫師分會綜合醫院工作委員會,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臨床實踐中國專家共識組. “醫學難以解釋的症狀”臨床實踐中國專家共識. 中華內科雜誌, 2017, 56: 15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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