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加拿大高血壓診斷、風險評估、預防和治療指南剛剛正式頒布【Canadian Journal of Cardiology 33 (2017) 557-576】。與上一版指南相比,新指南最值得關注的變化在於不再將年齡和衰弱狀態作為啟動降壓治療的依據。若患者已經發生大血管並發症或並存其他心血管獨立危險因素,隻要收縮壓140mmHg,均應啟動降壓治療。另一個重要更新點是舒張壓增高的患者,起始治療
2017年加拿大高血壓診斷、風險評估、預防和治療指南剛剛正式頒布【Canadian Journal of Cardiology 33 (2017) 557-576】。與上一版指南相比,新指南最值得關注的變化在於不再將年齡和衰弱狀態作為啟動降壓治療的依據。若患者已經發生大血管並發症或並存其他心血管獨立危險因素,隻要收縮壓>140mmHg,均應啟動降壓治療。另一個重要更新點是舒張壓增高的患者,起始治療即可選用單片固定複方製劑。由ACEI或ARB與CCB或利尿劑所組成的聯合治療方案應作為首選。此外,新指南明確指出,對於確診冠心病的患者,應避免舒張壓低於60 mmHg,合並左心室肥厚的患者尤為如此。出血性卒中發病24小時內,不應將收縮壓降至140mmHg以下。新指南關於啟動降壓治療時機、降壓目標值以及降壓藥物選擇的建議如下:
1.
血壓≥140/90mmHg且伴有大血管並發症或其他心血管獨立危險因素的患者,應立即啟動降壓治療;沒有大血管並發症或其他心血管病獨立危險因素者,若血壓≥160/100mmHg,也應啟動降壓治療。
2.
長效利尿劑、ACEI、ARB或CCB均可作為高血壓患者的一線用藥。b-受體阻滯劑可作為60歲以下患者的一線用藥,老年高血壓患者不建議首選b-受體阻滯劑。
3.
由ACEI或ARB與CCB或利尿劑組成的單片複方製劑可作為首選。
4.
單純收縮期高血壓患者可首選噻嗪類利尿劑、長效CCB或ARB治療。
5.
無合並症的高血壓患者的血壓控製目標為<140/90mmHg。
6.
合並冠心病的高血壓患者應首選ACEI或ARB。不建議應用短效二氫吡啶類CCB。應避免冠心病患者(特別是合並左室肥厚者)的舒張壓低於60mmHg,以免加重心肌缺血。
7.
新指南認為,對於沒有合並症的高血壓患者,年齡與衰弱不應成為影響治療決策的依據,因為HYVET研究事後分析顯示,上述患者同樣可以從積極的降壓治療獲益,並且SPRINT研究為此提供了更多證據。換言之,隻要沒有低血壓症狀,所有患者均應接受積極的降壓治療並將血壓降至140/90mmHg以下。
8.
年齡≥50歲且收縮壓≥130mmHg的高危患者,應考慮將收縮壓降至120mmHg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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