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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S2017】馬長生:HRS最新房顫消融共識,有哪些變化?

作者:郭雪原 馬長生 來源:心在線 日期:2017-10-26
導讀

5月12日,在美國心律學會(HRS)2017年會上,HRS/歐洲心律協會(EHRA)/歐洲心律失常學會(ECAS)等組織共同更新了《房顫導管和外科消融專家共識》。

關鍵字: 馬長生 | | 房顫

5月12日,在美國心律學會(HRS)2017年會上,HRS/歐洲心律協會(EHRA)/歐洲心律失常學會(ECAS)等組織共同更新了《房顫導管和外科消融專家共識》。新版共識是2012年專家共識的延續,並根據臨床實踐及相關的循證醫學證據進行了部分更新。

一.房顫分類細化

在房顫的分類方麵,新版共識在傳統的分類方法之外,還將持續性房顫細分為早發持續性房顫、持續性房顫、長程持續性房顫和永久性房顫。其中,早發持續性房顫定義為房顫持續時間大於7天但小於3個月。

二.導管消融推薦級別提升

與歐美房顫指南類似,新版專家共識對導管消融的推薦級別較高。對於藥物治療無效的陣發性房顫,優先推薦導管消融(IA);對於持續性房顫,采用導管消融是合理的(IIaB);對於長程持續性房顫,可以考慮導管消融(IIbC)。

對於導管消融作為一線治療手段,共識仍然持較為積極的態度。共識認為,導管消融可作為陣發性房顫的一線治療手段(IIaC)。同時,對持續性房顫導管消融一線治療的推薦級別較2012年有所提升(由IIbC提升到IIaC)。

三.消融圍術期不間斷抗凝

關於房顫消融的圍術期抗凝策略,新版共識推薦,消融術前應用華法林或新型口服抗凝藥物的患者,消融術前可以采用不間斷抗凝的圍術期抗凝策略(達比加群IA類推薦,利伐沙班IB類推薦)。

關於抗凝藥物的應用,共識仍然推薦消融術後至少抗凝2個月以上(IA),之後是否繼續抗凝,仍然需根據患者的卒中危險因素而非手術是否成功來決定,與房顫指南的推薦類似。

四.推薦可改善預後的其他策略

新版共識對一些能夠改善房顫預後的非導管消融策略進行了推薦。新版共識認為,體重控製對於改善預後是有益的,可作為房顫綜合管理的措施之一(IIaB)。此外,共識推薦篩查並治療呼吸睡眠障礙患者,以改善預後和預防複發(IIaB)。

五.有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最後,新版共識提出了一些尚待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列舉如下。

(1)消融術後成功維持竇律的患者,有無必要接受長期抗凝?

(2)持續性房顫在肺靜脈隔離之外,應采取何種基質改良策略?

(3)包括肥胖、呼吸睡眠暫停、高血壓、糖尿病等危險因素的管理,對於導管消融的預後改善貢獻幾何?

(4)高危人群,如合並心衰、肥厚型心肌病、腎衰或透析,以及高齡患者,導管消融能否獲益?

(5)導管消融對死亡率、卒中和住院的影響,究竟如何?

總之,新版共識全麵回顧並總結了房顫導管消融和外科消融的適應證、技術、手術終點、並發症、隨訪要求等方麵的證據,在各個方麵提出了規範化的建議和要求,對臨床實踐有著重要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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