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房顫發作包括初發房顫、陣發性房顫急性發作或持續性房顫的加重期。急性房顫發作時要依據患者的症狀、生命體征、房顫持續時間及伴發的基礎疾病進行個體化處理。根據處理原則的不同分為血流動力學不穩定(出現低血壓、休克、進行性胸痛、神誌改變等症狀)和血流動力學穩定兩類。
急性房顫發作時如何處理?
急性房顫發作包括初發房顫、陣發性房顫急性發作或持續性房顫的加重期。急性房顫發作時要依據患者的症狀、生命體征、房顫持續時間及伴發的基礎疾病進行個體化處理。根據處理原則的不同分為血流動力學不穩定(出現低血壓、休克、進行性胸痛、神誌改變等症狀)和血流動力學穩定兩類。
對急性房顫發作血流動力學不穩定,或房顫合並預激綜合征心室率達250次/分的患者,均應即刻予以同步直流電複律。轉複前應先給予肝素,或新型口服抗凝藥進行抗凝;如需緊急電轉複,事先來不及抗凝,則轉複後立即給予抗凝治療。如果房顫發作持續時間≥48h,或持續時間不確定,複律後繼續抗凝治療4周,再根據CHA2DS2-VASc風險評分決定是否進行長期抗凝治療。
對於急性房顫發作血流動力學穩定的患者,處理原則是評估房顫伴隨的風險,並緩解患者的不適症狀。臨床評價包括房顫發作的開始時間及持續時間、房顫發作的症狀評分、血栓栓塞風險,房顫誘發因素以及有無並發症;心電圖檢查了解有無急性或陳舊心肌梗死、束支傳導阻滯、心室預激等情況,評價有無心功能不全、心肌病,必要時頭CT評價有無腦卒中。完成評估之後,具體處理原則如下:
對於陣發性房顫發作持續時間<48h的患者,如果平時房顫發作持續時間<24h或為初發房顫,因房顫發作大多可能在24h內自行轉複為竇律,可暫不轉複,僅控製心室率,注意觀察;如果平時發作持續時間較長(≥48h),則應盡早抗凝,並考慮轉複竇律治療。對於陣發性房顫發作持續時間≥48h,或持續時間不確定的患者,可選擇有效抗凝治療3周後,或在抗凝治療同時經食管超聲檢查排除心房血栓後再進行複律,複律後抗凝治療原則同前。對於持續性房顫加重期主要考慮抗凝治療和控製心室率,然後根據房顫持續時間、心房大小和患者意願決定是否轉複竇律治療。
以上是急性房顫發作的大致處理流程,但臨床狀況往往千差萬別,作為患者,應該對疾病的輕重緩急有所認識,學會自我評估,在必要時需要立即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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