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房顫動定義為在緊急護理或急性疾病的情況下檢測到的心房顫動;
急性心房顫動定義為在緊急護理或急性疾病的情況下檢測到的心房顫動; 在因另一種情況急性住院期間,可能會首次檢測到或控製心房顫動。 心胸外科手術後的心房顫動是一種獨特類型的急性心房顫動。 急性心房顫動與長期心房顫動複發的高風險相關,需要在急性住院期間和長期隨訪期間進行臨床關注。 底物和觸發因素的框架可用於評估和管理急性心房顫動。 急性期管理需要多管齊下的方法,通過跨學科護理合作,根據患者的基礎疾病和急性病症量身定製治療方案。 急性期管理的關鍵組成部分包括識別和治療觸發因素、選擇和實施心率/節律控製以及抗凝管理。 急性心率或節律控製策略應個體化,考慮患者耐受快速心率或房室不同步的能力,以及患者耐受治療策略風險的能力。 鑒於急性房顫患者房顫複發的高風險,臨床隨訪和心律監測是必要的。 長期管理以患者基礎為指導,對心律監測強度、抗凝和節律管理策略的考慮有影響。 急性心房顫動的整體管理解決了底物和觸發因素。 急性管理的 3A 是急性觸發因素、心房顫動率/節律管理和抗凝。 長期管理的 2A 和 2M 包括監測心律和改變生活方式和危險因素,此外還要考慮心房顫動率/節律管理和抗凝治療。 與急性心房顫動相關的知識存在若幹空白,需要進一步研究。
3月13日,美國心髒協會(AHA)發布科學聲明,提出了在其他急性疾病發作的情況下發現的房顫為“急性房顫”這一概念。心胸外科術後房顫是一種獨特的急性房顫類型。
事實上,早在2008年就有提出這樣的概念:急性心房顫動是持續時間少於 48 小時的快速、不規則和混亂的心房活動。 超過 50% 的人會在 24-48 小時內自發消退。
不過,既往有文獻將急性房顫稱之為繼發性房顫,聲明表示這不夠嚴謹,因為不清楚在緊急情況下發現的房顫是否為繼發,或僅僅在緊急情況才出現,不知道房顫是否早就存在,隻是既往未被發現。
急性房顫較為常見,或為陣發性發顫,或為持續性房顫,可有症狀,也可無症狀而僅在心律監測或心電圖檢查中檢出。
急性房顫的發病率在增加,在內科患者中,不同隊列的發病率從1%~46%不等。在膿毒症患者中,急性房顫發生率為8%~10%。
在非心髒手術患者,根據手術類型,3%~16%的患者會發生急性房顫。
約32%的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CABG)患者發生房顫,49%的CABG合並主動脈瓣置換術患者發生房顫,64%的冠狀動脈搭橋術合並二尖瓣置換術患者發生房顫。
急性房顫並非良性
這種房顫並非良性,短期與較長住院時間、較高發病率和死亡率以及醫療費用增加有關;遠期房顫複發高風險升高。因此聲明強調,不論在住院期間還是長期隨訪中均值得關注。
與無房顫的危重患者相比,新發房顫的危重患者住院缺血性腦卒中的風險高2倍。
與房顫相關的腦卒中更多地涉及大腦中動脈區域(很少涉及椎基底動脈區域),並可能需要機械性血栓清除。
聲明指出,房顫的基質與觸發因素構建的框架有助於評估和管理急性房顫,在管理方麵也要多學科合作、多管齊下、個體化治療。
急性房顫的基質與心房瘢痕、電生理或結構重塑有關。心房瘢痕可能由慢性疾病引起,比如瓣膜病、心肌病、長期高血壓、慢性腎病等。
急性房顫的基質也可能源於既往心髒手術、胸外科手術或已有肺病。其他還包括心包脂肪和肺靜脈自律性。
急性房顫的觸發因素包括炎症、局部機械應激、氧化應激、電解質失衡和自主神經張力的變化。
因此,急性房顫也可被定義為,急性觸發因素刺激了敏感基質而導致房顫表現。基於這一概念,急性房顫可能代表了以前未被識別的房顫,或在急性觸發條件下顯現出潛在的房顫易感性。
對於急性房顫的管理包括識別與治療誘因,選擇並給予心率/心律的控製,以及抗凝治療。
緊急住院期間發生房顫,其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優化血流動力學,減輕患者症狀,降低血栓栓塞的短期與長期風險。
聲明提出了急性房顫的緊急處理“3A”策略,即處理急性誘因(Acute triggers)、室率/節律管理(Atrial fibrillation rate/rhythm management)和抗凝治療(Anticoagulation)。
對於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患者,應用直流電複律進行電轉複。對於用藥並處理了誘因後室率仍未控製的患者,也可考慮節律控製。
電複律是實現急性心律控製的最有效方法。電複律與藥物複律均需要考慮血流動力學監測與預防血栓栓塞。可根據患者出血風險與臨床背景來判斷抗凝治療的可行性和時機。
胺碘酮和普羅帕酮藥物對心髒複律有效。對於危重患者的急性房顫,美托洛爾心率控製優於地爾硫䓬。
非心髒手術後房顫:應重視觸發因素
對於非心髒手術後房顫的治療,應包括識別和糾正潛在的觸發因素。特別重要的是排除出血情況,這將影響患者非心髒手術後急性房顫的整體管理。
交感神經激活、體液丟失、炎症和出血後自主神經張力的變化可能是觸發因素,心動過速可能是急性失血的代償。
考慮到非心髒手術後的房顫經常可自發地恢複竇性心律。當潛在的觸發因素已經糾正,用室率控製策略可能是合理的。
急性房顫要注意糾正誘因
聲明稱,在急診科開始抗凝是安全的。抗凝的考慮因素不僅包括基於血栓栓塞風險的評估(如通過使用CHA2DS2-VASc評分),還包括活動性出血風險或禁忌證的評估。
心肺外科網絡關於室率與節律控製的RCT抗凝方案建議,如果患者在研究隨機分組後48小時仍處於房顫狀態或房顫複發,則建議抗凝除非出現並發症,建議繼續抗凝60天。
其他藥物如腎素-血管緊張素係統抑製劑、非甾體抗炎藥、類固醇、他汀類藥物、Omega-3脂肪酸、鈣通道阻滯劑、洋地黃在小規模臨床試驗中進行了測試,在預防心髒手術後房顫方麵療效不確切。
最近發表的前瞻性、單中心、隨機PALACS研究(左心包膜後路切開術預防心髒手術後房顫)顯示,在選擇性接受冠脈搭橋或主動脈瓣或主動脈手術的患者中,左心包膜後路切開術與術後房顫發生率的降低有關,且沒有顯著增加風險。
長期管理方麵,聲明則提出“2A”與“2M”策略,包括房顫室率/心律的管理(AF control)與監測(Monitoring)、抗凝治療(anticoagulation)、生活方式與危險因素的改善(Modification)。
參考資料:
Atrial fibrillation (acute onset),BMJ Clin Evid.2008; 2008: 0210
Atrial Fibrillation Occurring During Acute Hospitalization: A Scientific Statement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Circulation. 2023;0https://doi.org/10.1161/CIR.00000000000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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