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

新版UA/NSTEMI診療指南 抗血小板及抗凝治療更新點

作者:趙鑫 陳婕 來源:中國醫學論壇報 日期:2011-04-15
導讀

         2011年3月28日,美國心髒病學會(ACC)/美國心髒學會(AHA)對《2007版不穩定性心絞痛(UA)和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NSTEMI)診療指南》進行了更新,並在線發表於《美國心髒病學會雜誌》(J Am Coll Cardiol)。指南修訂重點在於為抗血小板和抗凝治療提供更深入指導,下文是部分修訂建議的總結。

  2011年3月28日,美國心髒病學會(ACC)/美國心髒學會(AHA)對《2007版不穩定性心絞痛(UA)和非ST段抬高心肌梗死(NSTEMI)診療指南》進行了更新,並在線發表於《美國心髒病學會雜誌》(J Am Coll Cardiol)。指南修訂重點在於為抗血小板抗凝治療提供更深入指導,下文是部分修訂建議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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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血小板及華法林治療

  住院治療早期(主要修改建議)

  ● 在能耐受前提下,UA/NSTEMI患者應在入院後盡早並無限期使用阿司匹林(ASA)。(ⅠA)

  ● 對於ASA過敏或出現嚴重胃腸道不耐受的患者,可使用氯吡格雷(負荷劑量後繼以每日維持劑量)。(ⅠB)

  ● 對於初始選用侵入性治療策略的確診UA/NSTEMI中、高危患者,入院時應予以雙聯抗血小板治療(ⅠA),並在入院後立即予以ASA基礎上(ⅠA)加用以下1種抗血小板藥物:經皮冠脈介入(PCI)術前可選用氯吡格雷(ⅠB)或靜脈血小板糖蛋白(GP) Ⅱb/Ⅲa抑製劑(ⅠA,以埃替非巴肽或替羅非班為首選);若PCI術前未使用,術中可選用氯吡格雷(ⅠA)、普拉格雷(B)或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ⅠA)。

  ● 對於初始選用保守治療的UA/NSTEMI患者,入院後在予以ASA和抗凝治療的基礎上應盡早加用氯吡格雷(負荷劑量後繼以每日維持劑量),使用時間不應少於1個月,最好為1年。(ⅠB)

  ● 對於初始選用保守治療的UA/NSTEMI患者,若後期反複出現症狀/缺血、心衰(HF)或嚴重心律失常,則應予以診斷性血管造影(ⅠA),或在ASA和抗凝藥物治療的基礎上,於診斷性血管造影前加用靜脈 GP Ⅱb/Ⅲa抑製劑[埃替非巴肽或替羅非班為首選(ⅠA)]或氯吡格雷[負荷劑量後繼以每日維持劑量(ⅠB)]。(ⅠC)

  ● 對於擬行PCI治療的UA/NSTEMI患者,推薦予以負荷劑量的噻吩吡啶類藥物,可選用以下1種給藥方案:PCI術前或術中盡早給予氯吡格雷300~600 mg;一旦患者冠脈解剖被明確並決定繼續進行PCI,則應在PCI術後1小時內盡早給予普拉格雷60 mg。(ⅠB)

  ● 噻吩吡啶類藥物給藥持續時間及劑量如下:接受PCI的UA/NSTEMI患者應持續使用氯吡格雷75 mg/d或普拉格雷10 mg/d至少12個月(ⅠB);若噻吩吡啶治療的出血風險大於預期獲益,則應考慮早期停藥(ⅠC)。

  住院治療早期(主要新增建議)

  ● 對於缺血性事件低危(如TIMI風險評分≤2)或出血高危的UA/NSTEMI患者,若已經接受ASA和氯吡格雷治療,則不推薦上遊使用GP Ⅱb/Ⅲa抑製劑。(ⅢB)

  ● 對於既往有卒中和(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病史並擬行PCI治療的UA/NSTEMI患者,選用普拉格雷作為雙聯抗血小板治療藥物之一具有潛在危害。(ⅢB)

  長期藥物治療及二級預防(主要新增建議)

  ● 對於接受藥物治療而未置入支架的UA/NSTEMI患者,應無限期使用ASA(75~162 mg/d),氯吡格雷(75 mg/d)至少使用1個月,最好為1年。(ⅠB)

  ● 對於恢複期的UA/NSTEMI患者,若因過敏或胃腸道不耐受(盡管已使用質子泵抑製劑等胃保護藥物)而出現ASA使用禁忌或不耐受,則應給予氯吡格雷75 mg/d(推薦)或噻氯匹定(在無禁忌證的情況下)。(ⅠA)

  ● 目前無證據支持雙嘧達莫的療效,所以不推薦該藥用於UA/NSTEMI後期患者的抗血小板治療。(ⅢB)

  ● 華法林與ASA和(或)噻氯匹定類藥物聯用會增加出血風險,尤其是胃腸道出血,醫患雙方應注意,並積極尋找出血證據的醫學評估指標。(ⅠA)

  血小板和抗凝治療額外管理

  住院治療早期(主要修改建議)

  ● 對於初始選用保守治療策略的UA/NSTEMI患者,若無後續診斷性血管造影指征(反複性症狀/缺血、HF或嚴重心律失常),則應進行心髒負荷試驗(ⅠB)。心髒負荷試驗結果不為低危的患者應接受診斷性血管造影(ⅠA)。心髒負荷試驗結果為低危的患者應在出院前接受以下治療:

  無限期使用ASA(ⅠA);繼續使用氯吡格雷最少1個月,最好為1年(ⅠB);停用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ⅠA);繼續使用普通肝素(UFH)48小時(ⅠA)或住院期間予以依諾肝素(ⅠA)或磺達肝癸鈉(ⅠB)治療8天後,停止抗凝治療。

  ● 對於血管造影術後選擇冠脈旁路移植術(CABG)治療的UA/NSTEMI患者,應予以如下處理:

  ①繼續使用ASA(ⅠA);②詳見下一條建議;③CABG術前4小時停用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ⅠB);④抗凝治療方案如下:繼續使用UFH(ⅠB);CABG術前12~24小時停用依諾肝素,並按診療常規予以UFH(ⅠB);CABG術前24小時停用磺達肝癸鈉,並按診療常規予以UFH(ⅠB);CABG術前3小時停用比伐盧定,並按診療常規使用UFH(ⅠB)。

  ● 對於擇期進行CABG的噻吩吡啶類服藥者,建議停藥使抗血小板作用消失(ⅠB)。停藥期在氯吡格雷和普拉格雷服藥者中分別為5天以上(ⅠB)和7天以上(ⅠC),除非患者需進行血管重建和(或)用藥總益處大於潛在出血風險。(ⅠC)

  ● 對於血管造影術後選用PCI的UA/NSTEMI患者,應予以如下處理:

  ①繼續使用ASA(ⅠA);②若診斷性血管造影前未使用氯吡格雷,則給予負荷劑量(ⅠA);③若診斷性血管造影前未使用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阿昔單抗、埃替非巴肽或替羅非班),則應予以使用,尤其對於肌鈣蛋白陽性和(或)其他高危患者(Ⅱa/A);④非複雜病例應在PCI術後停用抗凝治療(ⅠB)。

  ● 對於采用藥物治療且血管造影發現冠脈疾病(CAD)的UA/NSTEMI患者,推薦進行如下處理:

  ①繼續使用ASA(ⅠA);②若診斷性血管造影前未使用氯吡格雷,則給予負荷劑量(ⅠB);③停用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ⅠB);④抗凝治療方案如下:若診斷性血管造影前靜脈使用UFH,則繼續使用至少48小時或直至出院(ⅠA);若診斷性血管造影前使用依諾肝素,則繼續院內使用8天(ⅠA);若診斷性靜脈造影前使用磺達肝癸鈉,則繼續院內使用8天(ⅠB);若診斷性靜脈造影前使用比伐盧定,則根據醫師判斷予以停藥或繼續以0.25 mg/(kg·h)使用72小時(ⅠB)。

  ● 對於接受保守治療且未進行血管造影或心髒負荷試驗的UA/NSTEMI患者,應進行如下處理:

  ①無限期使用ASA(ⅠA);② 繼續使用氯吡格雷至少1個月,最好為1年(ⅠB);③停用靜脈GP Ⅱb/Ⅲa抑製劑(ⅠA);④繼續使用UFH 48小時(ⅠA)或住院期間予以依諾肝素(ⅠA)或磺達肝癸鈉(ⅠB)治療8天,然後停止抗凝治療。

  在第13屆南方國際心血管病學會議上,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沈衛峰教授也介紹了新版指南。除以上重要修訂外,沈教授還強調了普拉格雷不適用於年齡大於75歲、卒中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TIA)患者,且用藥時應注意是否存在增加出血的危險因素(如華法林、肝素、溶栓或長期非類固醇激素等)。此外,新指南建議接受氯吡格雷治療的患者行血小板功能測定以指導用藥(Ⅱb/B)。對於不能耐受氯吡格雷、出血風險低的高危患者,可單獨用華法林或聯合小劑量ASA(75~81 mg/d)是合理的(Ⅱ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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