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心胸外科學會(EACTS)、歐洲心髒病學會(ESC)和歐洲心髒介入學會(EAPCI)於近日聯合發布了胸主動脈腔內修複(TEVAR)治療主動脈疾病的專家共識。TEVAR是一種新型微創血管腔內手術方法,其實用性和操作相對簡易性已改變並擴展了胸主動脈疾病的可選療法。此項專家共識旨在為所有應用此項技術的臨床醫生提供相關支持和建議。該共識以TEVAR的適應證和適用性為關注對象,主要疾病包括胸主動脈瘤(TAA)、降主動脈的胸主動脈夾層(TAD;Stanford B型)以及胸主動脈損傷(TAI)。共識還包
歐洲心胸外科學會(EACTS)、歐洲心髒病學會(ESC)和歐洲心髒介入學會(EAPCI)於近日聯合發布了胸主動脈腔內修複(TEVAR)治療主動脈疾病的專家共識。TEVAR是一種新型微創血管腔內手術方法,其實用性和操作相對簡易性已改變並擴展了胸主動脈疾病的可選療法。此項專家共識旨在為所有應用此項技術的臨床醫生提供相關支持和建議。該共識以TEVAR的適應證和適用性為關注對象,主要疾病包括胸主動脈瘤(TAA)、降主動脈的胸主動脈夾層(TAD;Stanford B型)以及胸主動脈損傷(TAI)。共識還包括了其局限性和並發症的相關信息。
該共識5月4日在線發表於《歐洲心髒雜誌》(Eur Heart J)。
TEVAR適應證與禁忌證
TEVAR治療TAA
在無症狀TAA患者中,當動脈瘤最大直徑超過5.5 cm或迅速增大(6個月內>5 mm)時TEVAR具有應用指征。當存在囊性動脈瘤等傾向於破裂的某些形態學特征時,直徑小於上述5.5 cm的參照標準亦可考慮行TEVAR。必須對共病和患者年齡進行考慮;在手術風險升高的患者中可能適宜設置更大的主動脈直徑閾值。
TEVAR治療B型主動脈夾層
TEVAR是複雜性急性B型主動脈夾層的可選治療方式。複發性指持續性或複發性疼痛、藥物治療不能控製的高血壓、早期主動脈擴張、灌注不良和破裂征象(血胸,主動脈周圍和縱膈血腫增大)。目前正在進一步明確可從緊急TEVAR中獲益的亞組。在非複雜性B型主動脈夾層中,直至並發症出現之前應用伴密切監測的初期保守治療方法可能具有合理性。基於慢性B型主動脈夾層的主動脈瘤治療應進行多學科討論,並對TEVAR和開胸手術加以對比考量。
在穿透型主動脈潰瘍的情況下,當患者出現症狀或潰瘍擴張和主動脈壁內血腫(IMH)是,可推薦實施治療。在伴有IMH的患者中,通過詳盡的CAT分析往往可在主動脈弓內側發現內膜病變或撕裂。在伴有進展性或複雜性IMH的患者中,這可能是支架移植物置入的目標之一。
TEVAR治療TAI
在伴有主動脈壁完全斷裂和出血進入縱膈或假性主動脈縮窄綜合征的患者中,適宜行緊急腔內治療;在主動脈有限破裂存在但中膜和外膜完整的情況下,建議實施延期治療。
結締組織病
不推薦在伴有結締組織病的患者中實施TEVAR,除非其作為確定性開胸手術的緊急救緩措施或橋接治療,或作為錨定區均位於既往假體移植物位置時的主動脈修複後續治療。
內漏
TEVAR治療TAA後內漏定義
Ⅰ型和Ⅲ型內漏可視為治療失敗,並且需要行更進一步的治療以預防破裂風險持續。Ⅱ型內漏主要通過觀察等待保守治療以檢測動脈瘤擴張。在此類患者中,應在TEVAR操作期間或早期實施微彈簧圈栓塞聯合手術結紮。在近期操作數據下已未再觀察到Ⅳ型和Ⅴ型內漏。
TEVAR治療TAD後內漏定義
TAD中僅Ⅰa型和Ⅱ型內漏為重要類型的內漏。必須將遠端流入裂口的逆向血流視為內漏。
治療成功的定義
對於TAA而言,移植物準確展開且動脈瘤與循環隔離就達到了技術性操作成功;臨床成功評估需要對動脈瘤完全栓塞和縮小以及並發症缺如進行隨訪檢查。
對於TAD而言,技術性操作成功被定義為主要流入裂口閉合和假性管腔血栓形成誘導出現。腔內治療的目的為消除包括灌注不良、危急破裂和出血在內的主動脈夾層並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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