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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加綜合征介入診療規範的專家共識

作者:中華醫學會放射學分會介入學組 來源:《中華放射學雜誌》2010年4期 日期:2015-02-13
導讀

         (2)相對禁忌證: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阻塞遠端存在新鮮、無附壁血栓為相對禁忌證,待血栓清除後仍然可以行介入治療。(3)肝靜脈開口處膜性或節段性閉塞球囊擴張和血管內支架植入後出現再狹窄;

  布加綜合征(Budd-Chiarisyndrome,BCS)的最初定義為由肝靜脈阻塞導致的肝靜脈回流障礙、肝髒淤血而產生的門靜脈高壓臨床症候群;廣義定義為肝靜脈和(或)其開口以上的下腔靜脈阻塞所導致的門靜脈和(或)下腔靜脈高壓臨床症候群;病理生理學定義為從肝小靜脈到下腔靜脈和右心房彙合處的任何部位的肝靜脈流出道阻塞。

  布加綜合征(BCS)分型:目前比較公認的分型為肝靜脈阻塞型、下腔靜脈阻塞型和混合型3種類型。

  我國於20世紀60年代始有布加綜合征(BCS)的病例報道;20世紀90年代後,隨著醫學影像檢査方法的不斷改進和診斷水平的提高,國內大組病例(>100例)報道不斷增多,國內各省市均有發病,但在黃淮流域較為多見,已成為常見病。布加綜合征的發生與多種因素有關,但確切病因至今仍不明確。

  布加綜合征(BCS)的治療經曆了由外科手術向介入治療轉變的過程,目前介入治療已成為布加綜合征(BCS)的首選治療方法,但尚無統一的介入治療規範和療效評價體係。為了規範介入治療方法,減少並發症和統一療效評價標準,經相關專家多次討論,達成以下共識,希望對布加綜合征(BCS)的介入治療起到規範和指導作用。本共識中所指布加綜合征(BCS)為原發性布加綜合征(BCS)。因本共識是相關專家結合自己的臨床經驗和現有的文獻報道製定,尚缺乏嚴格按循證醫學要求設計的大樣本、多中心臨床觀察結果資料的支持,因此,待相關的臨床資料完善後,將進一步完善修訂。本共識包括術前診斷、介入治療和術後處理三部分。

  術前診斷

  一、臨床主要表現

  1.肝靜脈阻塞的臨床表現:主要表現為腹脹、腹痛、黃疸、肝脾腫大、頑固性腹水、脾功能亢進、消化道出血等門靜脈高壓的症狀和體征。

  2.下腔靜脈阻塞的臨床表現:主要表現為雙下肢腫脹、靜脈曲張、色素沉著、單側或雙側反複發作或難愈性潰瘍,已排除單側或雙側髂靜脈阻塞和深靜脈血栓形成者;軀幹出現縱行走向、粗大的靜脈曲張為下腔靜脈阻塞的特征性表現之一。

  二、影像診斷

  (一)影像檢査方法推薦首選超聲多普勒檢查,其次為CT或MR,欲行介入治療時,應行血管造影。

  1.超聲檢査:檢査內容:(1)肝靜脈和下腔靜脈血流方向;(2)下腔靜脈近心段和肝靜脈開口有無隔膜或管腔狹窄、閉塞;(3)肝靜脈之間是否有交通支及交通支內血流方向2.CT或MR檢查:推薦肝髒平掃和增強掃描,在增強掃描後行肝靜脈和下腔靜脈三維重組。

  3.血管造影:血管造影是診斷布加綜合征(BCS)的金標準和進行介入治療的依據。

  推薦方法有:

  (1)下腔靜脈造影:通過經皮穿剌股靜脈和(或)頸靜脈進行單向或雙向造影;

  (2)肝靜脈造影:通過經皮穿刺頸靜脈或股靜脈逆行插管進行,逆行插管失敗時推薦經皮經肝穿刺進行。不推薦單純診斷目的的下腔靜脈造影。

  (二)影像表現

  1.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阻塞的直接征象:肝靜脈開口處和肝靜脈開口上方下腔靜脈顯示膜樣或節段性閉塞征象,導致肝靜脈或下腔靜脈血流受阻和反向流動為布加綜合征(BCS)的直接征象。肝靜脈主幹管腔消失為肝靜脈閉塞的直接征象。

  2.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阻塞的間接征象:肝脾腫大、大量腹水、肝靜脈擴張、肝靜脈之間交通支形成、尾狀葉增大,增強掃描早期見肝實質不均勻強化或不均質回聲是肝靜脈阻塞的間接征象。下腔靜脈斷麵影像消失或擴張,奇靜脈擴大,尾狀葉增大;肝、脾增大,增強掃描早期出現肝實質不均勻強化;下腔靜脈內血栓形成;下腔靜脈內鈣化是下腔靜脈阻塞的間接征象。

  三、實驗室檢査

  推薦必要的肝髒穿刺活檢,這對布加綜合征(BCS)的診斷具有十分重要的價值。肝小葉中央區淤血,肝細胞萎陷、壞死和纖維化是布加綜合征(BCS)的特征性組織病理學變化。

  介入治療

  一、適應證和禁忌證

  1.適應證:

  (1)肝靜脈開口處膜性或節段性阻塞;

  (2)下腔靜脈膜性或節段性阻塞;

  (3)肝靜脈和下腔靜脈成形術後再狹窄;

  (4)下腔靜脈和門靜脈肝外分流術後分流道阻塞;

  (5)下腔靜脈和肝靜脈阻塞遠端合並陳舊性附壁血栓。

  2.禁忌證:

  (1)絕對禁忌證:①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②凝血機製障礙;③大量腹水為經皮經肝穿刺禁忌證。

  (2)相對禁忌證: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阻塞遠端存在新鮮、無附壁血栓為相對禁忌證,待血栓清除後仍然可以行介入治療。

  二、術前準備

  介入治療前應完善體檢,實驗室檢査(血液生化,甲胎蛋白,血、尿、便三大常規和凝血功能),超聲、CT或MR檢査,進行術前討論製訂介入治療方案,簽署介入治療知情同意書,準備好導管室內所需器材和藥品。由於布加綜合征(BCS)有多種類型,介入治療中所使用的器械並非完全相同,因此,在介入治療手術前,必須準備齊全各種類型的器材和藥品。器材包括各種不同直徑和型號的經皮血管穿刺針、導管鞘、導絲、造影導管、球囊導管、血管內支架及其輸送器、異物抓捕器、壓力測量裝置、心電監護儀;藥品包括術前和術中的常用和急救藥品。

  三、介入治療方法

  (一)經皮穿刺部位與麻醉推薦穿剌部位給以局部麻醉(兒童與欠合作者除外)。穿剌部位推薦首選右側股靜脈;如果右側穿剌點存在曲張靜脈團、右側髂股靜脈血栓形成、右髂靜脈阻塞,可選擇左側股靜脈為穿刺部位。術前影像資料顯示下腔靜脈完全閉塞時,推薦右側頸靜脈為穿剌部位;右側頸靜脈閉塞時,穿剌部位選擇左側頸靜脈;經皮經肝穿刺為肝靜脈穿刺的次選部位。

  (二)血管造影檢査血管造影檢査包括下腔靜脈造影和肝靜脈造影。

  1.下腔靜脈造影:推薦使用豬尾導管行下腔靜脈造影。對下腔靜脈閉塞患者,造影時豬尾導管的遠端應放置於閉塞端下緣處,以便顯示肝靜脈(副肝靜脈)和了解下腔靜脈隔膜有無孔道。對肝靜脈閉塞、下腔靜脈通暢或狹窄患者,豬尾導管應置於T12水平。下腔靜脈造影,推薦對比劑流率為15ml/s,持續2s。單向造影發現下腔靜脈閉塞膜中有孔者,可以不再行雙向造影檢査。單向造影證實下腔靜脈完全閉塞者,推薦經頸靜脈插管行下腔靜脈雙向造影,以了解下腔靜脈閉塞的範圍及兩端的形態。介入治療前下腔靜脈造影或肝靜脈造影超過24h者,介入治療時仍需要再次行下腔靜脈和肝靜脈造影。

  2.肝靜脈造影:肝靜脈造影與下腔靜脈造影不同的是肝靜脈閉塞時需要先行開通穿剌或經皮經肝穿刺肝靜脈,穿刺成功後才能進行肝靜脈造影。肝靜脈造影應在下腔靜脈造影後緊接著進行。

  推薦操作方法:

  (1)靶血管的選定:根據術前超聲或CT(MR)檢査結果,選擇肝靜脈管腔最粗大者為穿刺靶血管。

  (2)開通穿刺途徑:首選經頸靜脈途徑逆行穿刺插管造影。逆行穿刺插管不成功時,可在超聲或X線透視引導下行經皮經肝穿刺造影。

  (3)副肝靜脈造影:首選經頸靜脈途徑逆行穿剌插管造影,逆行插管失敗者,可選擇經股靜脈途徑穿剌插管。經股靜脈途徑穿刺副肝靜脈仍不成功時,行經皮經肝穿刺副肝靜脈造影。

  (三)經皮穿剌下腔靜脈球囊擴張術

  操作方法

  1.適應證:

  (1)下腔靜脈膜性或節段性阻塞;

  (2)下腔靜脈球囊擴張或血管內支架植入後出現再狹窄;

  (3)外科分流術後分流道阻塞;

  (4)下腔靜脈膜性或節段性阻塞合並血栓形成,並排除血栓發生脫落的可能性。

  2.禁忌證:

  (1)下腔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且無法排除血栓可能發生脫落時;

  (2)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

  (3)凝血功能障礙。3.操作要點:下腔靜脈球囊擴張應在下腔靜脈造影後進行,擴張前應測量右心房壓力和下腔靜脈阻塞遠端壓力。

  4. 開通穿剌:是布加綜合征(BCS)介入治療中的關鍵性操作步驟之一,但下腔靜脈隔膜有孔者無須開通穿剌。下腔靜脈開通穿刺時應於對側端放置標誌物,如放置豬尾導管。開通穿刺在正側位透視或超聲引導下進行,穿刺點和通道應位於阻塞段的中心,穿刺的方向應根據下腔靜脈閉塞兩端的形態而決定。閉塞端呈筆尖狀時,開通穿刺方向應順從筆尖方向。下腔靜脈開通應首選由上向下穿刺,次選由下向上穿刺。由於下腔靜脈近右心房段存在生理性彎曲,開通穿刺針前端應順應此生理彎曲,以提高開通穿刺的安全性。穿刺針和導管通過閉塞部位後,強烈推薦通過導管注入對比劑,以觀察導管前端位置是否位於下腔靜脈或右心房內。

  5.導絲應用:下腔靜脈開通;穿剌成功後,推薦使用加強導絲通過閉塞段,以利於球囊導管通過閉塞段。下腔靜脈隔膜有孔或由下向上開通穿刺者,導絲遠端應置於上腔靜脈內,不推薦將導絲遠端置於右心房內。下腔靜脈閉塞由上向下開通穿刺者,導絲遠端應置於下腔靜脈下段,推薦將導絲經股靜脈引出形成導絲貫穿。在隔膜較厚或節段性閉塞患者,合並下腔靜脈血栓需要放置血管內支架時強烈推薦使用導絲貫穿技術。

  6.球囊擴張:球囊大小的選擇根據閉塞遠端肝靜脈和下腔靜脈管腔直徑而定。推薦擴張下腔靜脈肝後段使用的球囊直徑應在20~30mm之間。球裹擴張程度應至切跡完全消失為止。推薦擴張2~3次,每次持續擴張時間1~3min,在患者能夠耐受疼痛的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擴張時間。球囊擴張過程中引起的局部疼痛,多數患者可以忍受,不推薦常規使用強止痛劑,以免掩蓋血管破裂時出現的劇烈疼痛。球囊擴張時推薦使用低濃度對比劑,禁止使用空氣充盈球囊。球囊擴張後應進行對照性下腔靜脈造影和阻塞兩端的下腔靜脈內壓力測量。

  (四)下腔靜脈血管內支架植入術操作方法

  1.適應證:

  (1)下腔靜脈節段性閉塞,球囊擴張後彈性回縮>50%;

  (2)下腔靜脈閉塞合並血栓形成,難以明確血栓是否脫落;

  (3)下腔靜脈膜性閉塞球囊多次擴張後仍出現急性或慢性再狹窄。

  2.禁忌證:

  (1)下腔靜脈因肝髒腫大壓迫所致狹窄,即假性狹窄;

  (2)下腔靜脈隔膜至右心房下緣距離<1cm;

  (3)下腔靜脈隔膜厚度<10mm;

  (4)下腔靜脈阻塞端下方血管直徑>3cm;

  (5)覆膜支架和非Z型支架跨越肝靜脈開口。

  3.支架的選擇:

  (1)支架大小:應根據血管造影顯示球囊擴張後狹窄部位和範圍確定支架的長度和類型,選用支架長度應大於閉塞段長度。選用Z型支架的直徑應大於下腔靜脈狹窄部位血管直徑的40%。

  (2)支架類型:下腔靜脈支架跨肝靜脈或副肝靜脈開口時,推薦使用Z型支架,不推薦使用網織型支架。

  (3)支架位置:下腔靜脈閉塞的部位與肝靜脈或副肝靜脈開口位置相鄰近時,下腔靜脈支架植入後跨越肝靜脈或副肝靜脈開口是無法避免的,已有較多的文獻報道下腔靜脈支架植入後可以引起肝靜脈和副肝靜脈的阻塞,因此,推薦下腔靜脈支架釋放後的近心端定位於右心房下緣。

  4.操作技巧:釋放支架過程中,應在X線透視下嚴密觀察支架彈開的過程,並囑患者保持屏氣狀態下釋放。從股靜脈途徑進行釋放時應特別注意支架近心端定位低於右心房下緣1cm以上。不推薦經股靜脈途徑在右心房下緣處釋放二節Z型支架。下腔靜脈支架釋放後若出現部分節段彈開不良,應及時使用球囊進行擴張使其張開。支架植入後應再次進行對照性血管造影檢查和下腔靜脈遠心段的壓力測量。

  (五)下腔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的介入治療

  1.適應證:下腔靜脈膜性或節段性阻塞合並血栓形成。

  2.禁忌證:

  (1)嚴重心、肝、腎功能不全;

  (2)凝血功能障礙。

  3.臨床處理:下腔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時,推薦先處理血栓,再處理阻塞。血栓的處理:

  (1)判斷血栓的性質:治疔前首先判斷血栓性質,是新鮮遊離血栓、陳舊性附壁血栓還是混合型血栓。

  (2)血栓處理:血栓處理推薦以溶栓為主,支架壓迫固定為輔。對於新鮮血栓是否完全溶解的判斷,可以通過大腔導管在下腔靜脈阻塞下端行抽吸試驗。對明確的陳舊性附壁血栓無需進行溶栓治療。對於混合性血栓應先使用溶栓藥物溶解新鮮血栓,未能溶解的血栓推薦應用下腔靜脈支架壓迫固定。

  (3)清除血栓:下腔靜脈和蔓延到肝靜脈內的新鮮可脫落血栓,推薦首選溶栓導管進行溶栓,對於數量較多的新鮮可脫落血栓可以采用保留溶栓導管(3~5d)進行溶栓;對於數量較少的新鮮可脫落血栓可以經導管於血栓局部注射溶栓藥物。

  4.球囊擴張與血管內支架植入:新鮮血栓被完全溶解後,下腔靜脈阻塞的介入治療應根據阻塞的性質和範圍采取球裹擴張或內支架植入。對於難以完全溶解的血栓和血栓導致下腔靜脈管腔狹窄的患者,在對阻塞部位進行球囊擴張後推薦植入血管內支架,以壓迫或固定血栓和支撐血管。凡是下腔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的患者,在球囊擴張或植入支架後,在行下腔靜脈複查造影的同時,推薦進行肺動脈造影以了解有無肺栓塞。

  (六)肝靜脈阻塞介入治療

  操作方法

  肝靜脈開口處阻塞可以通過球囊擴張與血管內支架植入而實現再通,肝靜脈阻塞合並副肝靜脈阻塞者,開通副肝靜脈具有和開通肝靜脈同等的價值與臨床效果。

  1.適應證:

  (1)肝靜脈開口處膜性和節段性阻塞;

  (2)副肝靜脈開口處膜性阻塞;

  (3)肝靜脈開口處膜性或節段性閉塞球囊擴張和血管內支架植入後出現再狹窄;

  (4)下腔靜脈支架植入後引起的肝靜脈開口處阻塞;

  (5)肝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

  2.禁忌證:

  (1)心、肝、腎功能不全;

  (2)凝血功能障礙;

  (3)肝靜脈主幹全程閉塞呈條索狀或肝靜脈管腔完全萎陷變細甚至消失。

  3.操作要點:肝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的處理原則和方法同下腔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肝靜脈擴張使用的球囊直徑應>12mm(小兒選用直徑>10mm)。多支肝靜脈閉塞時,推薦盡可能對多處進行擴張。

  4.穿剌途徑:推薦首選經頸靜脈途徑穿刺肝靜脈,在經頸靜脈途徑穿刺肝靜脈失敗時,推薦在超聲引導下行經皮經肝穿刺肝靜脈,以提高穿剌的準確性和成功率。采用經皮經肝穿刺行肝靜脈造影時,推薦行順行性開通;穿刺和經頸靜脈途徑插人抓捕器將導絲經頸靜脈途徑引出,供經頸靜脈途徑插人球囊使用。無論采用何種途徑,穿剌肝靜脈成功後,應常規測量肝靜脈壓力。

  5.球囊擴張與血管內支架植入:推薦球囊的大小應較阻塞遠心端血管管腔直徑大20%~40%。推薦肝靜脈內使用網織型支架,使用明膠海綿條或彈簧圈閉塞穿刺通道。肝靜脈和副肝靜脈均發生阻塞時,推薦對肝靜脈和副肝靜脈同時進行擴張。肝靜脈和副肝靜脈均發生阻塞,肝靜脈細小而副肝靜脈祖大時,推薦行副肝靜脈成形術。肝靜脈細小而副肝靜脈粗大且通暢時,不推薦行肝靜脈開通。球囊擴張後肝靜脈壓力下降不理想,或擴張通道彈性回縮>50%以上者,推薦肝靜脈內植入支架。肝靜脈支架近心端伸人下腔靜脈內1cm左右為宜。

  (七)經頸靜脈肝內門體分流術(TIPS)操作方法

  肝靜脈廣泛閉塞,不能進行血管再通治療者,為了降低門靜脈壓力,隻能經下腔靜脈直接穿剌門靜脈行TIPS,TIPS建立於門靜脈和下腔靜脈之間。

  1.TIPS適應證:

  (1)肝靜脈廣泛性狹窄或閉塞;

  (2)肝靜脈阻塞開通後門靜脈高壓不能緩解且消化道仍然出血者;

  (3)肝移植前過渡性等待供體。

  2.禁忌證:

  (1)心、肝、腎功能不全者;

  (2)凝血功能障礙者。

  3.操作方法:見TIPS操作規範。

  四、介入治療注意事項

  將下腔靜脈造影和肝靜脈造影同時進行並視為一體是布加綜合征(BCS)血管造影檢查基本要求和標準化操作程序。在進行血管造影和介入治療過程中使用肝素3000~5000U以達到全身肝素化為標準化操作內容之一。推薦患者在介入治療過程中嚴格限製靜脈輸液量。術中輸液是加重下腔靜脈開通後出現充血性右心功能不全的重要因素。

  五、並發症的預防與處理

  介入治療的並發症主要是與穿刺、球囊擴張和支架植入相關的局部損傷,與介入治療相關的病死率約0.2%,顯著低於外科手術治療。

  1.心包填塞:是介入治療術中較為嚴重的並發症,也是導致患者術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發生率約0.5%,一旦發生,推薦即刻行心包穿刺引流。提倡在介入治療過程中,特別是在下腔靜脈閉塞開通穿刺後,應X線透視觀察心影大小和心尖波動。采用經頸靜脈途徑由上向下開通穿剌可預防誤穿心包腔。

  2.血管破裂:是造成患者術中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多見於穿刺通道經過細小的交通支而使用較大球囊進行擴張;也可見於開通穿刺通過下腔靜脈管壁使用球囊擴張導致下腔靜脈破裂。一旦發現血管破裂,推薦首選球囊封堵破裂口,再行覆膜支架植入或外科手術處理。

  3.肺動脈栓塞:見於下腔靜脈或肝靜脈阻塞合並血栓形成的患者,對這些患者積極地溶栓可降低肺栓塞的發生率;一旦肺動脈栓塞發生,推薦溶栓治療。

  4.支架移位和脫入右房:常見於下腔靜脈阻塞使用Z型支架時,發生原因與支架釋放前支架近心端定位誤差、下腔靜脈閉塞端近心段膨大、下腔靜脈膜性閉塞使用內支架有關。預防措施為支架釋放前行下腔靜脈造影或經頸靜脈途徑釋放。一旦發生支架移位和脫入右心房,推薦開胸取出。

  5.支架彈開不良與斷裂:支架彈開不良多與狹窄部位占位(如陳舊性血栓)和周圍組織壓迫(肝髒腫大)有關,少數為支架支杆相互嵌頓。處理方法推薦使用球囊擴張支架。

  6.肝包膜破裂出血:發生率約0.6%~1.0%。用力推進開通穿剌針及將導絲插人肝靜脈遠端並用力推送球囊時,均有可能發生穿刺針和導絲突破肝包膜,經皮經肝穿刺肝靜脈、經皮經肝插入球囊導管和植入血管內支架而未采用有效措施封堵穿刺通道,抗凝、溶栓藥物使用不當等是常見原因。其臨床表現為腹腔出血。布加綜合征BCS介入治療後一旦出現腹腔出血,應立即停止使用抗凝、溶栓藥物,及時行下腔靜脈和肝靜脈造影,尋找出血源,並對出血部位給以栓塞治療。

  7.再狹窄:下腔靜脈和肝靜脈阻塞行球囊擴張和血管內支架植入後均可發生再狹窄,其發生率為10%左右。球囊擴張後再狹窄的發生機理尚不明確,可能與病因未能去除、致病因素持續存在有關;下腔靜脈和肝靜脈內支架植入後再狹窄發生的主要原因是血栓形成,少數患者再狹窄可以反複發生。目前認為預防肝靜脈和下腔靜脈成形術後再狹窄的有效方法是進行有效的抗凝治療。再狹窄的處理方法同樣是抗凝、溶栓、球囊擴張與內支架植入。

  六、療效判定與預後

  布加綜合征(BCS)介入治療的療效分為近期療效和遠期療效。

  1.近期療效:

  (1)肝靜脈和下腔靜脈壓力下降。判斷肝靜脈和下腔靜脈壓力下降幅度應以右心房與下腔靜脈壓力梯度差為標準,而不是下降的絕對數值。肝靜脈和下腔靜脈壓力通常在血管開通後24h內恢複到正常。

  (2)肝靜脈和下腔靜脈血流通暢。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造影顯示球索擴張術(PTA)後原阻塞處血流通暢,血管內支架彈開滿意。術後1周多普勒超聲檢査見原阻塞處血流通暢。

  (3)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下肢水腫消退,下肢與腹壁曲張靜脈萎陷,24h時內尿量增加。下肢潰瘍滲出減少。肝髒縮小,腹水吸收。

  2.遠期療效:

  (1)臨床症狀和體征:下肢色素沉著變淡、潰瘍愈合,下肢與腹壁曲張靜脈萎陷或消失。腹水與黃疸消失。

  (2)無再狹窄發生:介入治療後至終生無門靜脈髙壓和下腔靜脈髙壓的臨床症狀和體征複發,多普勒超聲複査肝靜脈和下腔靜脈血流通暢。

  3.預後:肝靜脈和下腔靜脈阻塞經球囊擴張和血管內支架植入再通後,5年生存率在90%以上。雖然10%左右的患者可以發生再狹窄,但是經過再次介入治療後其5年生存率仍然在85%以上。約3.5%的布加綜合征(BCS)患者在病程中發生原發性肝癌,其預後與其他原因引起的原發性肝癌相同。1%~2%的布加綜合征(BCS)患者可發生肝靜脈廣泛性閉塞,預後較差,5年生存率<50%。

  術後處理

  一、術後處理及用藥穿刺點壓迫止血後給以加壓包紮,推薦加壓包紮時間在4~6h;患者介入治療返回病房後應臥床20h;全身使用抗生素3d。術後常規抗凝治療,抗凝藥物首選華法林。抗凝治療達到以下指標:凝血酶原時間保持在18~288。國際標準化比值1.5~3.0。推薦抗凝治療時間應1年以上。

  二、隨訪推薦介入治療後影像隨訪和複査使用多普勒超聲檢査,重點觀察肝靜脈和下腔靜脈血流是否通暢;血液檢査凝血功能是否達到有效的抗凝指標。介入治療後的第1年度內複查時間為介入治療後1、3、6、12個月。術後2~5年內無症狀者每6個月至少複査一次多普勒超聲。5年後無症狀者每年複査1次多普勒超聲。再次出現臨床症狀時及時複査。放置下腔靜脈或肝靜脈支架者,推薦植入後每年攝胸腹部X線片,觀察支架的形態和位置。建議觀察時間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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