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青年患者相比,老年非ST段抬高急性冠脈綜合征(NSTE-ACS)患者的病理生理過程有所不同,因而其早期處理亦具有一定特殊性。老年NSTE-ACS患者常伴發室性或房性心律失常,若非持續性危及生命的嚴重室性心律失常,不宜選用除β-阻滯劑之外的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物,特別是Ⅰ類抗心律失常藥。
與中青年患者相比,老年非ST段抬高急性冠脈綜合征(NSTE-ACS)患者的病理生理過程有所不同,因而其早期處理亦具有一定特殊性。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1.遵循指南原則確定治療策略
一旦確診,應及時對老年NSTE-ACS患者進行心血管風險評估,並以此為依據製定治療方案(介入治療或保守治療)。評估患者時不應僅考慮生理年齡,還需結合其一般健康狀況、生理功能與認知功能狀態、並存疾病情況以及預期壽命。與中青年患者相比,老年人接受冠狀動脈介入治療時發生並發症(如出血、感染等)的風險較高,但其獲益程度至少與中青年患者等同甚至獲益更多,因此不應因高齡而放棄介入治療。對於整體心血管風險水平較高且具備介入治療適應證的老年患者,仍應遵循指南原則積極實施介入治療,但在圍術期需加強監測。
2.注意藥物間相互作用
老年人常並存多種疾病而同時應用多種藥物治療,這將顯著增加發生藥物間相互作用的風險。因此應著力簡化老年NSTE-ACS患者的治療方案,優先保證能夠改善預後的藥物的應用,如抗凝藥物、抗血小板藥物、β阻滯劑和他汀類藥物等,缺乏臨床研究證據、療效不確切或僅能緩解症狀而不能改善預後的藥物暫緩使用。他汀是NSTE-ACS的重要治療藥物,若無禁忌證所有患者均應服用。但多種藥物可對他汀的代謝產生影響,從而增加發生肌毒性的風險。因此在製定治療方案時應盡可能避免選擇與他汀代謝途徑相同的藥物,以免引起藥物蓄積。
紅黴素類、克拉黴素、環孢素、伊曲康唑、吉非貝齊、胺碘酮、華法林、硝苯地平、維拉帕米、硫氮卓酮、西咪替丁等藥物均對他汀的代謝產生影響,若無明確適應證需避免同時使用。老年人飲食攝入與肝髒合成的膽固醇總量均減少,常規劑量他汀治療可使多數患者膽固醇達標,一般無需大劑量他汀。常規劑量他汀療效欠佳時,可考慮聯合應用膽固醇吸收抑製劑,這種聯合治療模式不會增加不良反應風險,但可顯著提高血脂達標率。
3.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調整藥物劑量
抗血小板藥物、抗凝藥物、β-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等均為治療NSTE-ACS的重要藥物。由於老年人常存在肝、腎、胃腸功能減退,肌容量減少,血容量不足等病理生理狀況,對這些藥物的耐受性降低,易發生藥物蓄積以及相關不良反應,因此在治療過程中需加強監測,並適當減小藥物劑量。應用普通或低分子量肝素以及血小板糖蛋白Ⅱb/Ⅲa抑製劑時尤需注意。由於老年人常存在不同程度的肝功能減退,經過肝髒首過代謝藥物的生物利用度可顯著增加,使其藥理學作用增強。
另一方麵,老年人常存在心輸出量減少、血漿容量減少、血管張力下降、壓力感受器敏感性降低,進一步增加了發生不良反應的風險,應引起充分重視。例如,老年β阻滯劑治療時其生物利用度高於中青年患者,加之血壓調節能力、心髒起搏與傳導功能減退,更易發生低血壓與緩慢性心律失常等不良反應,因此啟動此類藥物治療時應適當減小劑量,根據治療反應和耐受性逐漸調整劑量。若患者並存急性心力衰竭、心輸出量減低、PR間期>0.24s或Ⅱ度及以上房室傳導阻滯、支氣管哮喘等疾患時應暫緩使用。又如,老年患者胃腸道功能減退,對於抗血小板藥物特別是阿司匹林的耐受性較差,用藥時需加強監測,必要時聯合應用質子泵抑製劑或H2受體拮抗劑。部分老年患者可能存在嚴重的腎動脈疾患,服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或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時也需減小初始治療劑量並注意血鉀與腎功能的變化。
4.避免應用非甾體類抗炎藥物(NSAIDs)
老年人群中退行性骨關節病的患病率很高,為緩解疼痛症狀而間斷或長期服用NSAIDs。近年研究發現,除阿司匹林外,此類藥物可以顯著增加缺血性心髒病患者再梗死、心力衰竭、心髒破裂以及心性死亡的風險,因此NSTE-ACS患者應避免使用除阿司匹林以外的NSAIDs(包括COX-2選擇性藥物)。正在服用此類藥物的患者應立即停用。
此外,老年NSTE-ACS患者常伴發室性或房性心律失常,若非持續性危及生命的嚴重室性心律失常,不宜選用除β-阻滯劑之外的其他抗心律失常藥物,特別是Ⅰ類抗心律失常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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