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波士頓召開的第36屆美國心律學年會(HRS)公布了《心血管植入電子設備的遠程監測和管理專家共識》,這項共識同期在線發表在《Heart Rhythm》上。(I,A) 供遠程監測應作為所有植入器械患者的標準隨訪管理策略。
正在波士頓召開的第36屆美國心律學年會(HRS)公布了《心血管植入電子設備的遠程監測和管理專家共識》,這項共識同期在線發表在《Heart Rhythm》上。
自2008年HRS/EHRA發布《心血管植入電子設備監測的專家共識》以來,新型植入設備和新的監測手段不斷更新。大量湧現的具有數據遠程傳輸能力的裝置為開展遠程監測帶來可能,關於遠程監測的研究證據也越來越多。在此背景下,HRS適時在2008年專家共識的基礎上撰寫了本共識。
本共識共分五大部分,分別對遠程監測技術的曆史沿革,現有的研究證據,開展遠程監測的適應證、流程、監測頻率和隨訪內容,遠程監測團隊成員的角色和責任,數據管理以及醫療報銷、法律和隱私保護等方麵進行了詳細的闡述。
共識相關推薦內容如下:
在技術允許的前提下,推薦對植入器械開展遠程監測和每年至少一次的常規監測相結合的隨訪方法。(I,A)
供遠程監測應作為所有植入器械患者的標準隨訪管理策略。(I,A)
在開展遠程監測之前,推薦進行充分的患者教育。(I,E)
所有植入裝置安裝2~12周內推薦進行直接麵對麵的檢查。(I,E)
植入器械2周內開始施行遠程監護是有益的。(IIa,C)
應用了埋藏式事件記錄儀的患者可以納入遠程監護管理項目。(I,E)
開展遠程監測的專業人員需要具有和常規隨訪人員同等的執業資質,最好持有IBHRE證書。(I,E)
推薦遠程監測用於植入器械的電極功能和電池電量的管理。(I,A)
對於植入了被召回的植入設備的患者,需要進行遠程監測以發現可幹預的事件。(I,E)
遠程監測可以減少ICD的不合適放電。(I,B)
遠程監測利用早期發現房顫並有效評估房顫負荷。(I,A)
單純遠程監測胸部阻抗或與其他診斷方法結合管理心衰患者效果仍不確定。(IIb,C)
更多精彩內容>>>2015美國心律學會年會(HR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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