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血管

HRS2015:首發自主神經係統相關心律失常管理專家共識

作者:伊文 來源:心在線 日期:2015-05-18
導讀

美國時間5月14日,在第36屆美國心律學會(HRS)年會上,HRS首次發布了與自主神經係統相關的特殊性心律失常管理專家共識,以促進臨床醫生對體位性心動過速綜合征(PosturalTachycardia Syndrome,POTS)、不適當竇性心動過速(inappropriatesinus tachycardia,IST)與血管迷走性暈厥(VasovagalSyncope)的認識。

  美國時間5月14日,在第36屆美國心律學會(HRS2015)年會上,HRS首次發布了與自主神經係統相關的特殊性心律失常管理專家共識,以促進臨床醫生對體位性心動過速綜合征(PosturalTachycardia Syndrome,POTS)、不適當竇性心動過速(inappropriatesinus tachycardia,IST)與血管迷走性暈厥(VasovagalSyncope)的認識。

  指南從心律失常誘發原因、診斷、危險分層及治療建議方麵,提供了簡明扼要、基於循證醫學的診療建議,並點明了針對這三類特殊性心律失常的未來臨床研究方向。

一、體位性心動過速綜合征

(一)定義

  1.站立時常出現頭暈、心悸、震顫、全身乏力、視野模糊、不能耐受運動等症狀;

  2.當從臥位轉為站立位時,心率加快≥30次/分(12~19歲:心率加快≥40次/分)並持續至少30秒鍾;

  3.排除直立性低血壓(收縮壓下降>20 mmHg)。

(二)共識建議

疾病評估:

  1.應對患者進行全麵病史詢問及體格檢查,評估直立狀態下的生命體征,並進行12導聯心電圖檢查。(I,E)。

  2.可選擇性進行全血細胞檢查及甲狀腺功能測定(IIa,E)。

  3.24小時動態心電圖對POTS的評估價值暫不明確,或可考慮選擇性應用(IIb,E)。

  4.自主神經功能檢測、經胸超聲心動圖、傾斜試驗及運動負荷試驗,或可考慮選擇性應用(IIb,E)。

治療策略:

  1.有計劃、漸進性的定期運動對POTS患者有效(IIa,B-R)。

  2.對短期臨床失代償POTS患者緊急靜脈輸注2L之內生理鹽水是合理的(IIa,C)。

  3.多學科管理對POTS患者或許是最為有效的治療策略(IIb,E)。

  4.對POTS患者或可考慮每日補液2-3L或10~12g氯化鈉(IIb,E)。

  5.或可考慮應用氟氫可的鬆,或小劑量溴吡斯的明(IIb,C)。

  6.對以腎上腺功能亢進表現為主的POTS患者,采用可樂定或甲基多巴治療或為合理(IIb,E)。

  7.阻斷去甲腎上腺素再攝取轉運蛋白的藥物可加重POTS患者的症狀,不應使用(III,B-R)。

  8.對POTS患者常規輸注生理鹽水缺乏循證醫學證據,不予以推薦。長期或反複靜脈輸注對患者將造成潛在危害(III,E)。

  9.竇房結射頻消融改良術、chiariⅠ型畸形外科手術,以及頸靜脈球囊擴張及支架置入治療不推薦常規用於POTS治療,具有潛在危害(III,B-R)。

二、不適當竇性心動過速

(一)定義

  靜息狀態下竇性心律>100次/分(24小時平均心率>90次/分且無原發病因),與情緒相關。

(二)共識建議

疾病評估:

  1.推薦對患者進行全麵病史詢問、體格檢查及12導聯心電圖檢測(I,E)。

  2.全血細胞檢查及甲狀腺功能測定或為有效(IIa,E)。

  3.24小時動態心電圖或為有效(IIb,E)。

  4.尿樣及血液藥物濃度監測或為有效(IIb,E)。

  5.或應考慮自主神經功能檢測(IIb,E)。

  6.或應考慮進行平板運動試驗(IIb,E)。

治療策略:

  1.應尋找竇性心動過速可逆性誘發因素並予以幹預(I,E)。

  2.伊伐布雷定對IST治療有效(IIa,B-R)。

  3.竇房結改良術、外科消融及去腎交感神經術不推薦作為常規治療(III,E)。

三、血管迷走性暈厥

(一)定義

  1.直立站立30秒鍾以上,或因情緒緊張、疼痛及應用某些藥物而出現係列症狀;

  2.特征性症狀為出汗、發熱、惡心、麵色蒼白;

  3.症狀表現與低血壓和心動過緩相關;

  4.發病後全身乏力。

(二)共識建議

疾病評估:

  1.對於經初步評估無法明確診斷的疑似血管迷走性暈厥患者,傾斜試驗有助於診斷(IIa,B-NR)。

  2.為明確假性暈厥,以及對缺乏特征性症狀的疑診血管迷走性暈厥患者,傾斜試驗可有效鑒別驚厥樣暈厥與癲癇(IIa,B-NR)。

  3.對於診斷不明、症狀反複發作、難以幹預的老年患者,植入式心電記錄器可有效評估(IIa,B-R)。

  4.傾斜試驗不推薦用於預測特殊藥物治療對血管迷走性暈厥的作用(III,B-R)。

生活方式幹預及藥物治療策略:

  1.除非禁忌,否則應教育、鼓勵並保障血管迷走性暈厥患者的鹽與液體攝入量(I,E)。

  2.減少或中止致低血壓藥物可使患者受益(IIa,E)。

  3.物理抗壓療法對有前驅症狀的血管迷走性暈厥患者有效(IIa,B-R)。

  4.除非禁忌,應用氟氫可的鬆對頻發血管迷走暈厥患者或是一種合理選擇(IIb,E)。

  5.對40歲以上的頻發血管迷走暈厥患者,β受體阻滯劑或可考慮應用(IIb,B-R)。

  6.對於無高血壓及尿儲留的頻發血管迷走暈厥患者,應用米多君或是一種合理選擇(IIb,B-R)。

暈厥起搏治療策略:

  1.對於≥40歲、暈厥反複發作且不可預知、有臨床症狀且停搏間歇≥3秒或無症狀且停搏間歇≥6秒的患者,雙腔起搏是一項有效治療策略(IIa,B-R)。

  2.傾斜試驗或可考慮用於識別對永久心髒起搏應答不佳的患者(IIb,B-NR)。

  3.對於經藥物治療無效、反複暈厥發作的症狀性停搏患兒,起搏治療或可考慮應用(IIb,B-R)。

  4.對於缺乏前驅症狀、心電圖正常、無結構性心髒病、腺苷敏感性、不明原因暈厥年長患者,雙腔起搏或可考慮應用(IIb,C)。

更多精彩>>>2015美國心律學會年會(HRS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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