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壓的聯合用藥適應證:Ⅱ級高血壓和(或)伴有多種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或臨床疾患的高危人群,往往初始治療即需應用兩種小劑量降壓藥物,如仍不能達標,可在原藥基礎上加量或可能需要3種,甚至4種以上降壓藥物。
10月11日,長城國際心髒病學會議在國家會議中心召開。北京市朝陽區第二醫院心內科李瑞傑教授介紹了降壓藥物應用中臨床常見問題及處理對策。
高血壓患者的降壓治療中,降壓是硬道理,同時要達標,不僅要強調有效藥物治療還要是最小有效劑量,以達到最少的不良反應。
一、降壓目標
二、降壓藥物的聯合應用
1、降壓的聯合用藥適應證:Ⅱ級高血壓和(或)伴有多種危險因素、靶器官損害或臨床疾患的高危人群,往往初始治療即需應用兩種小劑量降壓藥物,如仍不能達標,可在原藥基礎上加量或可能需要3種,甚至4種以上降壓藥物。
2、兩藥聯合原則:選用降壓機製互補,降壓效果相加,不良反應減輕的藥物。如在應用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ACEI)或血管緊張素受體阻滯劑(ARB)基礎上加用小劑量噻嗪類利尿劑,降壓效果可達到甚至超過原有ACEI或ARB劑量翻倍的降壓幅度。
3、聯合用藥方式:采取各藥的按需劑量配比處方,優點是可根據臨床需要調整品種和劑量;采用固定配比複方,優點是使用方便,有利於提高病人的治療依從性。
三、降壓藥物的選擇
醫生需針對每一位患者進行個體化治療,根據具體情況選擇藥物。
1、處方前首先掌握藥物治療的禁忌證和適應證,根據病情和患者意願等選擇適合該患者的藥物;
2、治療中應隨訪患者,了解降壓效果和不良反應;避免選擇藥物走極端現象;
3、醫生的在選擇藥物時考慮降壓能力和降壓水平比選擇降壓藥種類更重要。
4、常用降壓藥物種類的臨床選擇(見下圖)
四、服藥次數和服藥時間
1、長效降壓藥一般每早服用1次,中效降壓藥或短效降壓藥一般每日2—3次,一天多次服用的藥物宜全天均衡時間服用;
2、提倡家庭監測血壓。對血壓不穩定者,應監測24小時動態血壓;夜間及淩晨血壓增高的患者,可調整用藥時間或晚間謹慎加服藥物;
3、建議盡量選用長效降壓藥,因其服用方便,1次\日,有利於改善患者治療依從性,有利於穩定控製血壓;
4、血壓達標穩定後,且無不良反應者,一般予以長期維持治療,長期達標之後,勿隨意調換治療藥物;
5、血壓控製不良或不穩定,但無不良反應者,一般原藥加至靶劑量,或加另一種類藥物;盡量予患者長效降壓藥,以提高血壓控製率。
五、降壓藥不良反應
1、出現輕度不良反應後,可將藥物適當減量;
2、如有明顯不良反應者,則應停用原藥,改換其他種類降壓藥,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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