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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海澄:抗心律失常藥物合理應用五大原則

作者:北京大學人民醫院心內科 張海澄 來源:中國循環雜誌 日期:2015-06-19
導讀

在介入治療令人眼花繚亂的今天,盡管越來越多的快速心律失常可經導管消融治療獲得根治、緩慢型心律失常置入心髒起搏裝置亦毋需擔憂,但藥物治療依然是抗心律失常治療的基石和中流砥柱,涵蓋了抗心律失常治療的絕大部分,且常常是作為首選治療和長期維持治療。因此,如何合理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成為臨床醫生廣為關注的話題。

  在介入治療令人眼花繚亂的今天,盡管越來越多的快速心律失常可經導管消融治療獲得根治、緩慢型心律失常置入心髒起搏裝置亦毋需擔憂,但藥物治療依然是抗心律失常治療的基石和中流砥柱,涵蓋了抗心律失常治療的絕大部分,且常常是作為首選治療和長期維持治療。因此,如何合理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成為臨床醫生廣為關注的話題。

1 先危險分層,再決定方案

  麵對心律失常患者,首先是要明確診斷並進行危險分層,才能根據危險程度決定即刻治療和遠期治療的方案。

1.1 惡性和潛在惡性心律失常

  對於惡性和潛在惡性心律失常,應在優選適宜的非藥物治療的基礎上決定應用什麼抗心律失常藥物及如何用。例如對於符合埋藏式心髒轉複除顫器(ICD)置入適應證的患者,必須在ICD置入的基礎上再決定如何應用β受體阻滯劑和(或)胺碘酮;對於符合置入起搏器的患者更要先談起搏器治療,再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否則藥物會導致停搏或傳導障礙加重;對於室性心動過速患者,更要考慮有無必要經導管消融治療。

1.2 無需治療的心律失常

  在用藥之前尤其是要篩選出無需治療的心律失常,對這些患者應當以“打消顧慮”為主,教育其避免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如避免或減少應用可使心律失常加重的飲酒、咖啡、濃茶等刺激性飲品,避免過度勞累、熬夜、激動、生氣等。此外,指導患者如何定期複查、自我監測脈搏以評估心律失常也至關重要。這些患者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不僅無益,有些反而使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甚至誘發新的心律失常(抗心律失常藥物的致心律失常作用)。

2 靜脈用藥需注意方法並加強監測

  靜脈用藥一般用於急性心律失常發作、或轉複原有的心律失常。由於其作用迅速而強大,在應用時必須注意加強監測。

2.1 充分了解用藥前機體情況

  情況再緊急,也要快速了解患者的機體情況(當然更緊急的情況會選擇電複律),如什麼病?正在吃什麼藥?現在的心電?心律失常持續的時間?有無電解質紊亂?例如心房顫動(房顫)患者應用依布利特或胺碘酮複律前,如已經出現QTc延長、低鉀血症或房顫已經持續幾天未行經食管超聲心動圖檢查,也未應用抗凝藥物,則用藥就如同走鋼絲一般。

2.2 適當延長監測時間

  有些藥物需要延長心電監測時間,例如依布利特轉複心房撲動或房顫時,即便已經轉複為竇性心律,也要適當延長監測的時間,觀察QTc的變化及是否出現室性早搏和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

2.3 注意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對於老年患者,尤其平日心率偏慢、快速心律失常持續時間又偏長,一定要警惕有無存在竇房結功能障礙,而竇房結又被快速異位節律點抑製時間過長,因此,藥物轉複的一刹那,很可能出現較長時間的竇性停搏,甚至繼發惡性室性心律失常,故必須做好臨時起搏的準備。應用藥物轉複心房撲動時,也有可能因藥物減慢了心房內傳導、心房撲動頻率略減慢(如從原來的300次/分降為260次/分),而原來隻能2:1下傳(心室率150次/分)突然轉成1:1下傳(心室率260次/分),患者會立即發作阿斯綜合征,急需電複律(筆者曾經遇到兩例)。筆者也曾遇到心房撲動藥物轉複後出現長時間竇性停搏的患者。

2.4 負荷量要給足

  應用胺碘酮轉複房顫時,必須要給足負荷量才能起效。一般來說,胺碘酮的負荷量為5~7mg/kg,如體重為60kg的患者至少要給足300mg,如300mg未轉複,可以再追加150mg。最好用微量栗或輸液泵給藥,以保證在要求的時間內勻速輸入。筆者曾觀察到在應用依布利特轉複房顫時,如用大注射器推注,速度一快就可能出現室性早搏甚至尖端扭轉型室速。

2.5 用藥方法要正確

  同一種藥物治療同一種心律失常,用法不同可能會有截然不同的結果。例如應用腺苷或ATP轉複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時,必須使用彈丸式注射才有效,即把藥在1 2秒內最快速推入,再立即以5ml生理鹽水最快速推入,這樣才能立竿見影,多在1分鍾左右轉複。而且,用藥宜個體化,例如以前用ATP都是20mg(1支)快速靜脈推入,科學的用法應當時按照體重給藥,0.1~0.3mg/kg,平均0.2mg/kg(對於體重60kg的患者隻需要12mg即可),可明顯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

2.6 安全與否是相對的

  由於胺碘酮對心肌內層、中層、外層的複極延長是相對均一的,因此,應用後很少發生其他三類藥導致的QT間期延長甚至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加之其對室上性心動過速和室性心動過速均有效,又可以用於心肌梗死和心力衰竭的患者,很多醫生認為其是安全的“萬能靈藥”。其實不然,對於已經出現QTc延長、低鉀血症的患者,也會出現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而對於較易發生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三類藥物(如依布利特),用於相對安全的患者(無QTc延長、血鉀不低於4.0mmol/L),注意用藥方法,也是安全的。

3 臨床應用口服藥物宜眼光長遠

  在應用口服抗心律失常藥物時,眼光宜放長遠,從長計議。

3.1 I類藥物並未淘汰

  在臨床用藥過程中,不少醫生認為雖然I類藥物抗心律失常有效,但對減少死亡無益甚至有害,因此,即便對無心髒結構、功能異常的患者也放棄應用,反而把二線藥物胺碘酮當成萬能的一線藥物濫用,這是毫無依據的。對I類藥物不利的臨床研究都是針對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患者的,隻要患者不屬於這兩種情況,I類藥物還是必不可少的一線治療藥物。

  而奎尼丁是目前市場上惟一的有明顯抑製Ito作用的藥物,該藥物的Ito抑製作用強於鈉離子流抑製作用。研究證實,奎尼丁能恢複心外膜動作電位穹隆,使抬高的ST段正常化,抑製2相折返的形成和室速的發生。奎尼丁能使Brugada綜合征患者ST段恢複正常,在電生理檢查中有效抑製心室顫動和自發性心律失常的發生。奎尼丁也是對已安裝ICD但多次治療性電擊的患者、Brugada綜合征患者出現電風暴時以及兒童患者替代ICD治療的有效藥物。目前推薦使用劑量為1000 1500mg/d。奎尼丁的有效性、安全性與ICD作用的比較都有待於臨床試驗的進一步證實。而另一項研究在6例短QT綜合征患者比較氟卡胺、索他洛爾、Ibutilide、奎尼丁的效果,結果發現,隻有奎尼丁可將QT間期從(290±13)ms延長到(405±26)ms,而其他三種藥物無此作用,有望成為治療短QT綜合征的藥物。

3.2 聯合用藥需謹慎

  抗心律失常藥物聯合應用時,應格外當心,不僅要關注對竇房結自律性、房室結傳導性、心肌收縮性的抑製,更要關注對QTc間期延長的協同作用,尤其對於女性、心力衰竭患者、器質性心髒病患者、同時在應用大環內酯類抗生素及三環類抗抑鬱藥等可延長QT間期的藥物時,更應注意加強監測。

4 注意監測藥物不良反應

  用藥後應定期監測心電圖、血尿常規、肝腎功能等指標,必要時進行胸片、動態心電圖、超聲心動圖等檢查。門診複查時認真詢問相關的症狀、進行細致的查體、與基線資料對比等非常重要,有助於及早發現、及時處理。

5 用藥時間宜個體化

  有些患者的心律失常集中在白天發作,有些則集中在夜間,大部分晝夜均有。對於僅在白天發作的患者,常常與交感張力增高有關,因此首選中效的β受體阻滯劑,晨起服用一次即可,避免選用長效的藥物。而對於僅夜間發作的患者應進行睡眠呼吸監測除外睡眠呼吸障礙導致的繼發性心律失常,應用持續正壓通氣(CPAP)等治療後心律失常會明顯改善,如必須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則可晚餐後或睡前服用一次抗心律失常藥物即可。考慮到患者服藥的方便性和順應性,減少藥物對胃腸道的刺激,即便每天需要Q6H的藥物,也可選取三餐後及睡前服藥即可。

  由於抗心律失常藥物有致心律失常作用,因此必須嚴格把握適應證及其不良反應,正確應用。首先應確定是否有必要使用抗心律失常藥物,避免濫用。盡量選用療效高而副作用小的藥物。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前,應留意糾正心肌缺血和心髒泵功能衰竭,糾正電解質紊亂,尤其是低鍾血症。藥物應從小劑量開始,無效時再逐漸增量,盡量減少聯合用藥。聯合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和其他藥物時,應留意相互的不良作用及配伍禁忌。靜脈應用抗心律失常藥物時,應進行心電監護。長期用藥,有條件者應監測血藥濃度。一旦出現心律失常加重或新發心律失常,應立即停用致心律失常藥物。

  總之,心律失常的藥物治療,重點在於熟練把握每種抗心律失常藥物的作用機製、療效、副作用和治療原則,根據患者的情況個體化使用。隨著研究進展,各種新型抗心律失常藥物被開發研製,其臨床應用價值仍需驗證,用好經典的抗心律失常藥仍需臨床醫生掌握。隻要對患者進行認真評估、危險分層,個性化給藥,加強監測,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抗心律失常藥物治療還是安全有效的。

  來源:抗心律失常藥物的合理應用.中國循環雜誌2014年8月第29卷第8期(總第19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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