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維持竇性心律的最佳藥物選擇,主要基於藥物的安全性,其次是其有效性1,2,40,41。例如,在多項隨機試驗中,在維持竇性心律方麵,胺碘酮表現出優於與其比較的抗心律失常藥物2。但它有重要的不良反應譜,包括肝髒、肺和甲狀腺毒性。對心力衰竭或冠心病患者,應避免使用諸如氟卡尼和普羅帕酮等藥物。 為提高AF患者藥物使用的安全性,人們提出了指導一種藥物選擇的流程,該流程基於針對某種特定藥物,是否存在有可
心髒複律
心髒複律是指采用直流電電擊或抗心律失常藥物緊急終止持續性AF。直流電心髒複律可立即轉複為竇性心律,而抗心律失常藥物需要用不同的時間來終止AF。在需要進行緊急心髒複律的情況下,首選直流電方法。在轉複竇性心律被認為是一個必然或預期轉歸的患者中,可進行心髒複律。
直流電心髒複律
經置於胸部的電極板,進行外源性電擊,使直流電電擊放電與QRS波同步。由於落在T波上的電擊可以誘發室顫,因此,同步化應通過選擇一個有突出QRS波、且不能傳感T波的心電圖導聯來獲取。塗有導電膠的電極墊應放置在胸骨前(上緣在胸骨角)、後位(剛好到脊柱的左側),以使經過心房組織的直流電電擊最大化57。電極板位置可替代為其他位置(諸如右前側位,對1個或2個電極墊施壓,使接觸更好),或可改善某些患者的有效性。
在所有的能量設置情況下,與單相電擊相比,雙相波形可以改善除顫的有效性58,59。研究已經顯示,采用伊布利特預處理可改善AF直流電心髒複律的有效性60。通常推薦起始采用高能量(≥200J),因為這可避免需要進行再次電擊和延長鎮靜時間61。
與直流電心髒複律有關的並發症包括全身麻醉相關的危險,電擊在T波上所誘發的室顫,血栓栓塞事件,以及心髒複律後的心律失常。
藥物心髒複律
與直流電心髒複律相比,采用Ⅰc類(氟卡尼和普羅帕酮)和Ⅲ類(伊布利特和多非利特)抗心律失常藥物進行心髒複律的有效性較差2。在避免需要進行麻醉和電擊方麵,藥物心髒複律有優勢,但有潛在的藥物使用相關的致心律失常作用。單次口服負荷劑量的普羅帕酮(450~600mg)或氟卡尼(200~300mg)對於逆轉新近發作的AF可能有用2。
在一項研究中,采用隨身攜帶藥片法來獲得AF的院外轉複(使用氟卡尼或普羅帕酮),似乎是安全有效的62,但應僅在監測場所觀察到該藥物安全後再使用。由於普羅帕酮和氟卡尼可以使AF轉化為慢的房撲,引起1:1房室結傳導及非常快的心室率,因此,應同時給予一種房室結阻滯藥物2。口服多非利特和靜脈用伊布利特總是在醫院給予,這是因為它們存在QT間期延長和尖端扭轉型室性心動過速的危險,。
抗凝的作用
房顫轉複為竇性心律,不僅在發生AF事件時與卒中危險增加相關,而且在隨後的幾周也是如此2。在此期間,患者有可能持續存在左心房血栓形成和卒中的發生危險,因而推薦在心髒複律前至少3周以及複律後4周進行抗凝治療。對於卒中總體危險低、並且AF出現不足48小時的患者,可以在之前未接受抗凝治療的情況下進行心髒複律2。但是,目前尚沒有隨機臨床試驗數據支持這一做法,而且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發生體循環栓子,盡管這很罕見63。
此外,經常不可能準確知曉AF何時開始,如果不確定,應將此次AF發作視為出現已超過48小時。如果AF持續時間超過48小時,抗凝療法至關重要。有兩種抗凝策略可供使用1。第一種是心髒複律前3周和複律後4周,使用華法林(國際標準化比率≥2.0)2;第二種是采用經食管超聲心動描記術和聯合治療(在心髒複律前,立即使用一種抗凝藥如肝素、依諾肝素,或一種較新的、口服非維生素K拮抗劑,隨後使用華法林或一種非維生素K拮抗劑,服用4周)2。在沒有卒中危險因素的患者中,心髒複律4周後可以停止抗凝治療。如果患者有卒中危險因素,心髒複律後應繼續進行長期抗凝治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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