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男,50歲,既往體健。因“發現房顫3年”反複到外院就診。既往無糖尿病、高血壓等危險因素。診斷為“心律失常、長期持續性心房顫動、紐約心髒病學會(NYHA)心功能分級Ⅱ級”。未發現房顫卒中危險因素,CHADS2評分0分,CHA2DS2-VASc評分0分。
患者男,50歲,既往體健。因“發現房顫3年”反複到外院就診。既往無糖尿病、高血壓等危險因素。診斷為“心律失常、長期持續性心房顫動、紐約心髒病學會(NYHA)心功能分級Ⅱ級”。未發現房顫卒中危險因素,CHADS2評分0分,CHA2DS2-VASc評分0分。
根據現有指南及臨床證據,對此類患者無須抗凝治療。而AFFIRM等臨床研究顯示,對慢性持續性心房顫動患者進行節律控製(如射頻消融等)並無臨床獲益。因此,患者3年來一直口服阿司匹林和β受體阻滯劑治療。
20天前,患者在無明顯誘因下突發頭暈,伴心悸、胸悶,無惡心嘔吐,於外院就診。頭顱計算機體層攝影(CT)顯示小腦梗死,後出現顱內壓增高。轉至我院,排除外科手術禁忌證後行腦室-腹腔(V-P)分流術。術後仍胸悶、心悸,為進一步診治收住心內科。
患者吸煙30餘年,每日20支。飲酒10餘年,每日半斤,已戒酒。
體格檢查顯示體溫36.8℃、脈搏60次/分、呼吸20次/分、血壓125/70mmHg、心率76次/分、心律絕對不齊、第一心音強弱不等,無其他陽性體征。入院查體顯示腦鈉肽前體330.2pg/mL、肌酸激酶同工酶質量0.55、肌紅蛋白24.38ng/mL、肌鈣蛋白T0.010ng/mL,甲狀腺功能、凝血功能正常。心髒超聲提示雙房增大(左心房前後徑51mm),左心收縮功能正常。動態心電圖(Holter)顯示全程心房顫動,平均心率66次/分,偶發多元性室性早搏613次,占總心搏小於1%。CT血管造影未見明顯異常。
目前CHADS2評分2分,CHA2DS2-VASc評分2分,HAS-BLED評分1分。
討論
對於陣發性和永久性房顫的處理,目前觀點比較一致,但對於長期持續性房顫的處理、尤其是低危患者,存在爭議。
香港流行病學資料顯示,如不對CHADS2評分為0分的患者進行幹預,每年缺血性卒中的發生率為5.44%;這類患者通過附加因素使用CHA2DS2-VASc評分為0分或1分,其中真正0分的患者每年發生缺血性卒中的概率為2.41%,而1分的患者為6.64%。台灣數據類似。
低危患者不等於沒有危險因素,同時,房顫患者中此類患者比例接近1/3,因此積極給予關注非常重要。
抗凝治療可使房顫患者獲益,但同時須平衡卒中風險與出血風險。現新型口服抗凝藥物隻有二級預防證據,缺乏一級預防證據。也許對此類患者可以進行提前幹預。房顫卒中的風險因素中,年齡和性別無法變更,糖尿病和卒中無法提前幹預,可以更為積極幹預的因素隻有高血壓和心功能。因此,是否可將此類患者作為高血壓的等危症,盡早使用血管緊張素受體拮抗劑或β受體阻滯劑,從而防止心房進一步重構、擴大?
又或者,我們可以尋找附加危險因素。從CHADS2評分到CHA2DS2-VASc評分,因為附加了危險因素,使評分的有效工作麵積增加。是否還存在其他未計入評分計算的危險因素,如吸煙和種族?在ARIC研究中,吸煙可使房顫風險升高2.33倍,本例患者是大量吸煙者,這是否是導致卒中的重要因素?中國是卒中高發國家,現也有學者提議將“中國人”作為危險因素之一,是否合適?
提問
本例患者的最佳臨床治療策略是抗凝、抗凝基礎上射頻消融還是左心耳封堵術?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在卒中發生之前的“零分”階段,最佳治療建議是什麼?
■專家討論
範大立教授:患者之前存在心悸症狀,解決心悸和預防卒中的策略完全不同,複律隻能解決心悸問題。患者Holter顯示平均心率66次/分,控製已經達標。2015年後,阿司匹林已不再作為有效的一級預防用藥。如果時光倒流,我仍選擇不抗凝,因為不能因個案而改變對具有循證依據的指南的遵循。卒中低危不等於零風險,但抗凝也會帶來出血風險。治療上,醫生更關心能否降低患者卒中風險,例如低危降到更低危。
霍勇教授:同意大立教授的觀點,但該病例畢竟發生在我國,而CHADS2和CHA2DS2-VASc評分的標準並不是在我國完成的,這值得探討。“中國人”是否應該“加分”?上述評分裏麵沒有“吸煙”,但吸煙的確可導致高凝。臨床上進行卒中風險評分時還需結合實際情況進行綜合評估。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李毅剛教授:這個病例很值得討論。首先,對於持續性房顫患者,應予嚐試轉複或消融的機會。其次,持續性與陣發性房顫在風險程度上有差別。第三,考慮附加因素很重要,除了吸煙、人種等等,也有人提出心耳形態可以用於預測房顫卒中事件,認為如果是“雞翅樣”心耳,可以不抗凝,其他形態則需要積極抗凝等等。隨著認識的發展,這些危險因素將逐漸得到細化,從而在低危人群中找出高危患者,進行更加積極的治療。
美國明尼亞波利斯大都會心血管研究所主任馮大力教授:很有意思的病例。關於抗凝,我同意各位專家的觀點。對於持續性心房顫動患者,不但要注意左心耳形態,還要注意左心耳和左心房功能。在澱粉樣心肌變性中我做過140個病例,從中發現,患者左心耳的血液排空速率很重要。行經食道超聲時,如果對於心房顫動患者,排空速率超過40cm/sec,卒中極少發生,一旦低於20~25cm/sec,對於預測卒中事件的特異性和敏感性都很高。另外,觀察人種、吸煙等因素對識別臨床高凝狀態影響的大規模研究非常有價值。
上海市第一人民醫院汪芳教授:心房顫動和卒中,可能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如同現在對膽固醇和動脈粥樣硬化的認識一樣,已證實不一定存在密切關係。在中年男性慢性持續性心房顫動患者中,射頻手術的成功率並不高,這類患者5年隨訪維持竇性心律的比例隻有30%~40%。如果時光倒流,行消融手術,不一定保證手術成功、至今維持竇性心律。對於中國人CHADS2或CHA2DS2-VASc評分加分與否的問題,不僅不該加,反倒該減,因為肥胖、高凝和西方化生活習慣有關。
美國亨德瑞醫療中心章韌醫生:患者心髒超聲顯示雙房持續增大,提示或許存在一些臨床的危險因素沒有控製,可能已經存在心功能異常,要考慮存在結構問題,因此CHA2DS2-VASc評分可能不是0分,而是1分。應觀察患者的超聲心動結果再做定論。
李劍明教授:零分的心房顫動,考慮事件之前是否抗凝,大家意見一致,不建議抗凝,這是基於抗凝獲益和風險的比較分析。對於低危患者,抗凝減少卒中風險同時也可能增加出血風險。比如對預防缺血性腦卒中的100人建議抗凝藥物,如果年發病率是5%,抗凝可以預防28人發生腦卒中,但是會引起11例患者發生致死性出血。另外值得指出的是,在危險評分中,“C”指的是心衰,最早的風險評分研究沒有更細化地考慮射血分數、心衰級別,隻要有心衰症狀就能打1分。該例患者很可能就是1分,而新指南中1分的患者可以考慮用抗凝藥物。該病例為我們指出了目前房顫抗凝危險分層的不足。將來有關結合危險分層和其她風險因素,包括左心耳大小、房顫類型、房顫負擔、生物標誌物(biomarkers)的臨床研究,相信會為“零分”患者提供更加細致的危險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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