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Ⅰ類抗心律失常藥物不宜用於心力衰竭患者,除非是短期應用於難治性、致死性室性心律失常;2、β受體阻滯劑可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猝死並使總死亡率降低,但上述有利作用並不直接與心律失常的抑製有關;3、Ⅲ類抗心律失常藥胺碘酮可抑製心律失常且不增加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危險性,可用於心力衰竭並心律失常患者;
在第四屆中國心力衰竭論壇上,衛生部北京醫院楊傑孚教授介紹了心力衰竭患者合並室性心律失常的治療策略。
他在會上小結了以下原則:
1、Ⅰ類抗心律失常藥物不宜用於心力衰竭患者,除非是短期應用於難治性、致死性室性心律失常;
2、β受體阻滯劑可降低心力衰竭患者的猝死並使總死亡率降低,但上述有利作用並不直接與心律失常的抑製有關;
3、Ⅲ類抗心律失常藥胺碘酮可抑製心律失常且不增加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危險性,可用於心力衰竭並心律失常患者;
4、任何心力衰竭並心律失常患者均應注意尋找和去除各種可能引起心律失常的原因,尤其是電解質紊亂;
5、有效地抗心衰治療(ACEI、BB、ARB、利尿劑等),改善心功能是減少心律失常的最有效措施;
6、ACEI、ARB、他汀類等非抗心律失常藥可增加抗心律失常藥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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