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收治一位病人後,我決定建立我的第一份醫療黑名單

作者:施進 來源:醫脈通 日期:2017-03-02
導讀

          不久前,我們收治了一例“急性胰腺炎”的急腹症的病人。彩超提示:胰腺偏大、實質光點增粗、主胰管增寬,膽係未見明顯異常。血白細胞15.82×109/L,,中性91.8%;血清澱粉酶3524 U/L,尿澱粉酶19540 U/L。體檢:急性痛苦病容,腹肌稍緊張,上腹部壓痛陽性,反跳痛陽性,墨菲氏征陰性,雙腎區無叩擊痛,腸鳴音弱。

關鍵字:  醫療黑名單 | 醫鬧 

        不久前,我們收治了一例“急性胰腺炎”的急腹症的病人。彩超提示:胰腺偏大、實質光點增粗、主胰管增寬,膽係未見明顯異常。血白細胞15.82×109/L,,中性91.8%;血清澱粉酶3524 U/L,尿澱粉酶19540 U/L。體檢:急性痛苦病容,腹肌稍緊張,上腹部壓痛陽性,反跳痛陽性,墨菲氏征陰性,雙腎區無叩擊痛,腸鳴音弱。

        我們知道,急性胰腺炎是外科比較凶險的疾病之一,輕症的胰腺炎經過對症治療是可以緩解的,但是對於重症胰腺炎,則可能出現生命危險,有的病人甚至花費了巨額的醫療費,仍不能挽回病人的生命,最後的結果是人財兩空。

        現在的醫療環境下,由於醫患之間缺乏基本的信任,人們常常以“成敗論英雄”,隻要病人發生死亡了,就可能發生糾紛;隻要花錢多了,就可能引發糾紛。由於急性胰腺炎的變化快,治療效果不好,常常會發生醫療糾紛。

        因此,收治急性胰腺炎的病人,每位醫生都是忐忑的,不僅是對醫生醫療技術的考驗,更是對醫生決策能力的考驗。對這類病人,醫患溝通將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醫生通過與家屬談話,讓家屬了解病情,對治療的風險和費用有一個初步的認識,同時,家屬可以選擇到上級醫院就診,這些做法有效地避免了醫療糾紛的發生。對於重症的病人,我們也會建議到上級醫院就診,及時地規避了醫療風險。

        病人入院後,我得知病人是當地轄區黃家灣的病人,我院最近幾年的好幾起醫鬧,都與這個村子有關,他們通過幾次鬧事,似乎得知醫院和公安部門的軟肋,嚐到了醫鬧的甜頭了,隻要有事必鬧,給醫院的聲譽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很多醫務人員見這個地方的病人就害怕,以前就發生過有醫生將該村的急性闌尾炎病人轉走,理由是醫院的條件所限,治療不了。

        因此,我對於這個病人特別重視,我與家屬進行了談話,了解到病人家庭的經濟情況不好,怕為經濟扯皮,就告知家屬,需要複查化驗和做腹部CT檢查,需要使用生長抑素治療,老伴表示沒有錢,需要等兒子來決定,讓她給兒子打電話,她也不打。好容易等到了兒子,母親又回家了,兒子表示不能做主,要等其母親來後才能決定,他們相互之間都在互相推諉,但又互不見麵,給我們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家屬的這一表現引起了我的重視,最後,我立即向醫務科作了彙報,同時形成了醫患溝通的文字,通知家屬一起到醫院談話,讓家屬作出選擇。

        一個多小時後,家屬一起來到了醫院,進門就是一副扯皮的樣子:“你們是什麼醫院?昨天到今天,做了這麼多的檢查,還沒有查清楚原因,還要檢查。”我請家屬坐,四個家屬就是不坐,一副咄咄逼人的樣子。我跟家屬解釋說:“病人的診斷是清楚的,但是具體的病因是不清楚的。”家屬立即打斷我的話:“不清楚你當什麼醫生,混飯吃的?”無論怎麼解釋,家屬就是不理解,簡直是胡攪蠻纏。“診斷清楚了你就用藥啊,為什麼還要複查?做這做那的。你看不了,就告訴我們轉走,本來我就不相信這個醫院。”實在談不下去了,我隻有說:“那你們到其他醫院去住院吧。”家屬氣匆匆地走了,就開始不停的打電話。我知道家屬不會簽字了,我也不指望他們簽字了,畢竟鬧成這樣,大家都已經知道,醫院也已經備案了,我開始準備病人出院的文書了……

        半個小時後,家屬也沒有來找我,我到病房去一看,家屬不知道什麼時候都離開了,一問病人,意見還是在我們醫院治療,同意做化驗複查,不同意用生長抑素,不同意做CT,盡管沒有簽字,至少是口頭的協議了。

        幸運的是,病人的病情沒有惡化,恢複還可以,經過這次交鋒後,病人對治療也開始配合了,一周後就出院了。出院時,我跟病人交代病情的時候告訴他,有複發的可能,告訴他飲食的注意事項,如果複發了,請到上級醫院就診。這就意味著我將他列入了我的醫療黑名單,我再不會收治他了。醫務人員對我的舉動紛紛稱讚。

        應該說,遇到這個難以溝通的病人,沒有發生糾紛,我是幸運的。

        現在的醫生是如履薄冰,不僅要當一個科學家,還要當好社會學家、經濟學家、法學專家等等。病人扯皮無非是兩個原因,一是經濟原因,二是治療效果不好,恰好這個病人兩個危險因素都有。人們都是以“成敗論英雄”的,隻要花錢多了,病人死了,就會扯皮。因此,在現有環境下,當醫生除了要評估病人的病情外,還要評估病人發生糾紛的風險大小。

        不久前,某醫院搶救了一例嚴重的外傷病人,開始醫生考慮為肝損傷,手術中證實為脾破裂,肝髒有一個小破口,出院後發生腹腔膿腫,而與醫院發生糾紛,結果醫院賠償5萬元,可氣的是,這個病人的住院費用隻有4.5萬元,醫院搶救了一條生命,最後倒虧5000元,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應該說,對於病人,我們不應該歧視,無論貧富貴賤,都應該一視同仁,更不能是因為某個地方容易扯皮就拒絕收治。但實際上,醫院如果真的這樣做,就可能給自己帶來無窮的麻煩。醫生救死扶傷,不需要感謝,但也不能引火燒身。

        隻要病人和家屬能夠理解醫療風險,能夠按照法律要求做到知情同意,醫生是願意付出的。對於本例病人,由於胰腺炎風險較大,家屬要省錢,如果按照常規使用生長抑素,複查化驗,做CT,費用高了,家屬會說你就是為了賺錢,瞎收費;如果不做,一旦病情發生改變了,家屬會說你不負責,這麼基本的檢查都不複查,我們又不是不付錢……這種“人嘴兩張皮”,怎麼說都是他有理的病人,我們隻要敬而遠之了,我們沒有水平,您另請高明吧。

        醫療界對醫鬧建議實行黑名單製度,已經呼籲了很久,但一直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回應。公安部門可以對犯罪分子留有汙點,金融係統會有個人的社會誠信記錄,為什麼醫療就不能有醫療信用記錄呢?我想,在醫學界的這一呼籲或許是很難實現的。但我們應該建立自己的黑名單製度,對於有醫鬧前科的,對於有糾紛苗頭的病人,請他另請高明。醫生自建黑名單,既是保護自己,也是對醫院的正常秩序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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