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推進醫養結合時間表確定

作者:甘貝貝 來源:健康報 日期:2015-12-02
導讀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會同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八部門共同起草的《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會同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等八部門共同起草的《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1月13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王培安說,《意見》提出了醫養結合的發展目標:到2017年,初步建立醫養結合的政策體係、標準規範和管理製度,建成一批兼具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質和能力的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機構

        《意見》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國情的醫養結合體製機製和政策法規體係,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實現有序共享,覆蓋城鄉、規模適宜、功能合理、綜合連續的醫養結合服務網絡基本形成,所有醫療機構都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意見》部署了推進醫養結合的重點任務。一是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養老機構可以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設置醫療機構及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等,依法依規開展醫療衛生服務。二是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製,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複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養老服務。三是推動醫療衛生服務延伸至社區、家庭,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四是優化政策環境,縮短審批時限,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五是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提高綜合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老年人服務的能力。

        《意見》指出,對於養老機構設置的醫療機構,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要規範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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