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國家衛計委:關於征集2016年國家科技獎推薦項目通知

作者:國家衛生和計生委 來源:國家衛生和計生委 日期:2015-12-08
導讀

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5〕46號)精神,現開展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征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有關委直屬和聯係單位,有關社會團體:

按照《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國科獎字〔2015〕46號)精神,現開展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項目征集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遵守工作要求,切實履行推薦職責,承擔推薦真實有效責任。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推薦獎項的類別和數量

推薦獎項類別包括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非科普類項目)和國際合作獎。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推薦本地區評獎項目,限額2項;國際合作獎推薦數量不限。我委直屬和聯係單位負責推薦本單位評獎項目,數量不限。

二、征集條件

推薦項目應當符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推薦要求,采用自願申報方式。推薦項目應當為科技部批準的社會力量設立的科技獎或省級科技獎勵二等獎以上項目。

三、具體要求

(一)推薦單位要認真按照《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要求準備推薦材料,並確保推薦材料符合國家獎推薦書填寫要求。《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可登錄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nhfpc.gov.cn/)在科技教育司網頁下載相關內容。

(二)推薦單位要按照2016年度國家科技獎推薦公示內容要求對項目名稱、內容簡介、主要完成人情況、代表性論文專著目錄、主要知識產權證明目錄、完成人合作關係說明等進行公示,將推薦材料和公示結果一並報送推薦單位。

(三)推薦單位須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推薦項目材料要求客觀、準確,各推薦單位應當對推薦項目進行誠信審查,並出具推薦證明。對於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並對推薦項目及推薦單位信譽進行記錄。

(四)各推薦單位務必於2015年12月14日前將推薦項目材料報送我委科技教育司,項目材料主要內容:

1.推薦書(含主要附件)一式2份,包括1份原件和1份複印件;同時以光盤形式報送電子版(推薦書主件WORD格式,主要附件JPG或PDF格式)。

2.推薦單位出具的公示無異議證明原件。

3.推薦單位在誠信審查基礎上出具的同意推薦證明原件。

聯係人:國家衛生計生委科技教育司 馮昊

電 話:010-68792239,18800195355

傳 真:010-68792955

郵 箱:haocams@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

友誼賓館迎賓樓534房間

郵政編碼:100873

附件:

1.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關於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pdf

2.2016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推薦工作手冊.doc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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