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到母親把我告到了法院,而理由竟然是我很少回家看望她。事實上,柳斌一直沒有放棄勸說母親搬進京郊一所養老院的努力,那裏空氣好、老人多,但性格倔強的母親堅稱自己還沒有到住養老院的年紀。
“沒想到母親把我告到了法院,而理由竟然是我很少回家看望她。”15日,接到法院傳票的柳斌無奈地說。
和許多中國年輕人一樣,從事銷售工作的柳斌經常加班。“寫方案、打電話、拜訪客戶、和客戶吃飯,不加班活兒永遠也幹不完。”今年32歲仍未婚的他,少有時間回家看望母親,也經常忘記給她打電話。
65歲的柳斌母親是典型的“空巢老人”,離異的她早已退休,而柳斌是她的獨子。“兒子回家少,也不怎麼打電話,有時候我隻能和自己聊天!”柳斌母親情緒激動地對法官說。
衛生部統計數據顯示,中國60歲以上老人已超過1.8億人。而肇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的獨生子女政策,也讓越來越多的老人像柳斌母親一樣,成了孤獨的“空巢老人”。
在起訴書中,柳斌母親提出的訴求是讓兒子每月至少回家一次。“我一個月的退休金就有3000多元,我不缺錢花,就想兒子經常回家瞧瞧。”柳斌的母親說,自己隻要求“精神贍養”。
實際上,中國的法院正在受理越來越多的“精神贍養”糾紛。北京市延慶縣法院2011年受理的51起贍養糾紛案件中,超過60%的當事人提出子女“每月回家一次”的訴訟請求。而在北京市的其他基層法院,近年來受理的“精神贍養”訴訟案件也在逐年攀升。
根據中國《婚姻法》,贍養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然而這項法律並未明確“贍養”是否包括“精神贍養”。在很多年輕人眼裏,“贍養”隻是給步入老年的父母提供生活費或醫藥費。
“空巢老人”們“精神贍養”的訴求得到了立法者的回應。今年6月,中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修訂草案中提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贍養人,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但這項草案卻一度引發各界爭議。在微博上,網友“吳豬子”說:“現代社會生存艱難,更多人隻能一年回一次家,一個電話、一份禮物、一張彙款單,難道你能說他不孝?就算以法律強製回家,又有何意義?”
這也讓法官們十分棘手。“即便是我們依法判決子女"常回家看看",但子女們卻不配合,判決該如何執行?”北京市海澱區複興路法庭副庭長陳昶屹說。
而在中國人民大學老年研究所所長杜鵬看來,老人們的精神贍養是一個“係統工程”,需要立體的多層次的措施,比如健全的社會保障體係、更多的專業養老機構等,而不僅僅是一個硬性的規定。
事實上,柳斌一直沒有放棄勸說母親搬進京郊一所養老院的努力,那裏空氣好、老人多,但性格倔強的母親堅稱自己還沒有到住養老院的年紀。“實在不行,隻能讓她和我一起住了。”柳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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