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於促進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到2020年,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均要與養老機構開展不同形式的合作,為養老保健服務提供診療、保健便利和技術支持。
近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關於促進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根據《意見》,到2020年,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均要與養老機構開展不同形式的合作,為養老保健服務提供診療、保健便利和技術支持。
據悉,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是指運用中醫藥(民族醫藥)理念、方法和技術,為老年人提供連續的保養身心、預防疾病、改善體質、診療疾病、增進健康的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和醫療服務。《意見》提出,到2020年,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政策體係、標準規範、管理製度基本建立,醫療機構、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社區和居家養老密切合作的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體係基本形成,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基本覆蓋城鄉社區,60%以上的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65歲以上老年人中醫藥健康管理率達到65%以上。所有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均與1所以上養老機構開展不同形式的合作,開設為老年人提供掛號、就醫等便利服務的綠色通道,為機構、社區和居家養老提供技術支持等。
《意見》要求,全麵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減少運行審批限製,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將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納入區域服務業發展和醫養結合總體規劃,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凡是符合社會辦醫、民間資本舉辦養老機構等規定的,均可依法舉辦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提供機構。落實已有支持養老服務、健康服務、社會辦醫、中醫藥發展等政策,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企業的融資籌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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