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冒名注冊醫師執業信息的男青年陳強,近日終於成功注冊了《醫師執業證書》。但他意外發現,自己的證書編號仍是冒名者的,且冒名者的注冊信息在全國聯網係統中還未被刪除。
被冒名注冊醫師執業信息的男青年陳強,近日終於成功注冊了《醫師執業證書》。但他意外發現,自己的證書編號仍是冒名者的,且冒名者的注冊信息在全國聯網係統中還未被刪除。
衛生部門為何不刪除冒名者信息?據其答複,原因之一是公安部門對“假陳強”的身份信息、陳強姓名是否被冒用沒做出結論,且也無證據證明“假陳強”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的《醫師執業證書》。
對此,陳強認為,公民身份證號是唯一的,“假陳強”的信息真偽也不言而喻,冒用他人信息參加考試顯然更是不正當的,“這些還要公安機關證明?那不是成了要證明‘我不是我’,成了‘奇葩證明’嗎?”
前同事承認冒用信息參加考試
陳強是2015年11月獲得醫師資格的,但2016年5月在江西申請注冊《醫師執業證書》的時候,工作人員告訴他,2009年已有一個與他姓名、畢業院校、身份證號均相同的人注冊了執業信息,故他無法再注冊。(詳見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2月10日報道《江西一男子遭遇“被冒名”的煩惱》)
幾經輾轉,陳強得知“假陳強”是在廣東工作時的前同事張主典。張主典此前接受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采訪時承認,當年他是用陳強的姓名、畢業院校信息參加的醫師資格考試,隻不過把陳強身份證號末位的“7”改成了“9”。
在此後的3次執業信息注冊、變更過程中,張主典一直使用著尾號為“9”的假身份證號。但在2013年最後一次的變更注冊操作中,尾號“9”由廣東衛生部門輸入全國“醫師聯網注冊及考核管理係統”之後,不知為何變成了“7”,也即真陳強的身份證號。
正是這次假身份證號的“洗白”,讓真陳強因身份證號衝突而無法注冊,進而冒名事件被發現。
今年2月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刊發前述報道後,5月8日,江西省南昌市紅穀灘新區公共衛生服務中心給陳強簽發了《醫師執業證書》。
高興沒多久的陳強很快感到了不對勁:“證書編碼還是‘假陳強’的,並且,在係統裏查詢這個編碼,它對應的家庭地址也是‘假陳強’留的廣東地址。”
奇怪的事情不止這些,陳強給記者出示了一張屏幕截圖,他稱,當在全國聯網係統輸入他的證書編碼之後,屏幕跳出兩個“陳強”,身份證號都是一樣的,但其實一真一假。
“我也不知道以後會不會出現新的問題。”陳強對此非常不安,他要求刪除冒名者的執業信息,但廣東衛生部門目前並未同意。
推給公安機關證明的“‘我’不是我”
既然“假陳強”也公開承認自己是冒名注冊的,那麼,為什麼“假陳強”的執業信息遲遲不能被注銷或吊銷呢?
今年3月,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衛計局政策法規科給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複函解釋稱,“假陳強”已於2016年8月提交醫師執業注銷的申請材料,但其不能提供身份證原件,故至今不能辦理注銷手續,“當時(假陳強)說是身份證原件丟失”。
“假陳強”此前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尾號為“9”的假身份證原件,確實找不到了。他表示也想快點注銷信息、解決這件事情,但沒辦法。
執業信息無法注銷,那麼是否可吊銷呢?在從化區衛計局今年5月的一份行政訴訟答辯狀中,該局解釋稱,對於“假陳強”的身份信息、原告姓名是否被冒用,公安部門均沒有作出結論,故不可吊銷。
“我局工作人員也曾多次聯係相關人員了解具體情況,但各方說辭不一,無法判斷真相。”該局答複稱。
在陳強看來,這個把責任推給公安機關的解釋十分荒謬。一方麵,根據國家標準《公民身份號碼》(GB11643-1999)載明的編碼規則,身份證號末位係數字校驗碼,由前17位數字通過一定公式計算後得出。也就是說,在前17位數字一致的情況下,最後一位數字是唯一的。
“所以,真的身份證號,尾號隻可能是‘7’,不可能是‘9’。”陳強認為,“假陳強”的身份證號是假的,這是顯而易見的,根本不需要等待公安機關出具什麼結論。
前述答辯狀顯示,從化區衛計局認為無法吊銷或注銷冒名者信息的另一理由,是沒有證據證明“假陳強”是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執業醫師法》第36條規定,以不正當手段取得醫師執業證書的,由發給證書的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吊銷;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陳強告訴記者,“假陳強”冒用信息參加考試,這個證據已經非常明顯了,“‘假陳強’本人也向媒體承認這一點,而且還出示了當時偽造的準考證,證件上是他的照片,外加我的名字、身份證號。”他不知道衛生部門還需要什麼樣的證明。
記者注意到,在前述答辯狀中,從化區衛計局還陳述了一個無法吊銷、注銷的客觀限製,即該局在全國聯係係統中錄入“假陳強”的假身份證號碼,已經無法搜索到。
“這也是很搞笑的。”陳強說,“假陳強”的身份證尾號,在係統中已由假號的“9”洗白為真號“7”,現在輸入尾號為“9”的號碼當然搜索不到,但如果真的想吊銷、注銷,輸入“假陳強”對應的《醫師執業證書》編號就完全可搜索得到。
事實上,從化區衛計局是知道“假陳強”身份證尾號由“9”變成“7”的事情的。記者掌握的該局今年1月向全國聯網係統的軟件開發機構發去的函件顯示,該局明確稱,“假陳強”身份證“最後一位由‘9’變為‘7’”。
法院已受理被冒名者所提行政訴訟
“本案中,權利被侵害一方的當事人有證據,而且造假的人自己都承認是造假,在這樣的證據麵前,我覺得行政機關一定得作出一個行政行為。”研究行政法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郎佩娟認為,本案中“行政機關明顯不作為,也就是老百姓說的‘懶政’。”
她認為,冒用他人別人身份、通過欺騙的手段,以此獲得的執業醫師資格是無效的,必須對造假者進行行政處罰,也就是進行吊銷。
郎佩娟強調,行政機關要做的,就是查清行為人的違法事實並進行處理,“而不是揪著身份證號這個文本”。她建議,陳強作為被侵權人,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要求衛生主管部門有所作為。
針對給“假陳強”頒發過《醫師執業證書》的廣州市荔灣區衛計局、從化區衛計局,陳強已經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撤銷、注銷或吊銷“假陳強”的《醫師執業證書》。
今年5月初,廣州鐵路運輸第一法院審查認為,兩個起訴均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決定立案審理。
對此,從化區衛計局答辯稱,“假陳強”在變更執業地點注冊的申請時,提供了身份證等法定材料,因此該局的頒發行為符合相關規定,程序合法。
與此同時,該局稱他們還曾以“假陳強”涉嫌提供虛假身份證辦理注冊為由,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對陳強提出的問題作了耐心細致的解答,已經依法履行了職責。
從化區衛計局政策法規科此前給本報複函時還表示,廣東省衛計委相關處室曾明確提出此事的工作指導意見:在未核實清楚真實情況之前,暫不能辦理注銷注冊,如果查實當事雙方都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須全部吊銷醫師資格;必須有待公安部門對上述當事人身份及相關情況調查清楚後,再做下一步處理。
“2016年5月發現的冒名,現在都1年多了,還沒調查完、處理完。”陳強告訴記者,他希望“假陳強”的執業信息能夠盡快被刪除,並希望此次冒名事件中的相關責任人能受到處理,自己也能得到合理的賠償。
陳強說,江西衛生部門的工作人員曾告訴他,在事情調查完畢後,會把他在全國聯網係統裏的個人信息給更正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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