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早期靜脈溶栓治療似乎可使中度和輕度腦卒中患者獲益,但尚未完全明確輕度患者的獲益是否為基線腦卒中嚴重程度較低所致。盡管如此,可能的話,輕度或中度症狀患者應在症狀發生後90分鍾內甚至更早的時間接受溶栓治療。
芬蘭赫爾辛基大學中心醫院的Daniel Strbian醫生及其同事在8月22日的《腦卒中》(Stroke)雜誌上報告稱,早期靜脈溶栓治療似乎可使中度和輕度腦卒中患者獲益,但尚未完全明確輕度患者的獲益是否為基線腦卒中嚴重程度較低所致。盡管如此,可能的話,輕度或中度症狀患者應在症狀發生後90分鍾內甚至更早的時間接受溶栓治療 (doi: 10.1161/STROKEAHA.111.000819)。
該研究建立在作者之前對於症狀發生後70分鍾內給予超早期溶栓治療的單中心分析的基礎之上,後者顯示重度腦卒中患者的3個月結局顯著改善。但他們指出:“並非所有患者都能從早期IV溶栓治療中獲得相同的益處……我們旨在利用一個大型多中心數據集,探索額外獲益在不同腦卒中嚴重程度亞組的急性缺血性腦卒中患者中的分布是否均衡。”但在該隊列中的878例患者中,僅有6%獲得 超早期治療。因此,將這項新的分析擴展至檢驗在90分鍾內接受治療的患者的結局。“這隻是一個相對時間點,因為與90分鍾或更短時間相比,在91~180分鍾之間開始接受治療的患者中,需治數由4.5增加至9,翻了1倍。”
這項多中心分析包含了在4個腦卒中中心接受治療的6,856例患者,其中19%在症狀發生後90分鍾內接受治療。患者平均年齡為72歲。平均基線國立衛生研究院腦卒中評分(NIHSS)為1;評分為輕度、中度和重度的患者各占1/3。
結果顯示,與較晚接受治療相比,中度症狀患者在90分鍾或更短時間內接受治療與3個月結局優良相關,結局優良定義為mRS評分為0~1(比值比為1.37)。在重度症狀(OR,1.00)或輕度症狀(OR,1.04)患者中未見這種獲益。然而,作者指出,輕度症狀患者未獲益可能與基線時病生理變化嚴重程度較輕有關。為了排除這種可能性,他們進行了一項亞組分析,限定3個月結局的最佳可能指標為mRS評分為0。結果顯示,獲得早期治療的患者達到這一結局的可能性增加51%(OR,1.51)。早期治療還與顱內出血發生率明顯較低(14.8% vs. 17.6%)和症狀性顱內出血發生率略低(3.7% vs. 4.5%)有關。早期治療與死亡率無關,這與作者之前的研究結果存在矛盾。“這可能是因為目前這一隊列中接受超早期治療的患者數量較少。”
研究結論為,早期靜脈溶栓治療可能使中度和輕度腦卒中患者的3個月結局得到改善。
Strbian披露無相關利益衝突。但19位合著者中的10位報告與製藥企業之間存在多種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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