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亞臨床腫瘤學會(Clinical Oncology Society of Australia)發表聲明,闡述了運動與手術、化療或放療一起在癌症護理中的作用。多位澳大利亞癌症專家表示,所有癌症患者都應該做運動,不這樣做可能會有害。
近日,澳大利亞臨床腫瘤學會(Clinical Oncology Society of Australia)發表聲明,闡述了運動與手術、化療或放療一起在癌症護理中的作用。多位澳大利亞癌症專家表示,所有癌症患者都應該做運動,不這樣做可能會有害。
這項聲明得到了25個有影響力的健康和癌症組織的認可,其中包括澳大利亞癌症委員會(Cancer Council Australia)。這是世界上首個由研究者主導的,將運動作為治療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推動。
該聲明的主要作者、澳大利亞天主教大學教授Prue Cormie博士表示,這一聲明是基於“無可置疑的”證據。 “科學告訴我們,阻止癌症患者鍛煉可能是有害的。”
“除了標準的癌症治療之外,鍛煉是癌症患者最好的藥物。這是因為經常鍛煉的人會經曆更少和更輕的治療副作用,包括癌症相關的疲勞、精神窘迫和生活質量。”Cormie博士說,他們(癌症患者)癌症複發或死於疾病的風險也較低。
“如果運動的效果可以製成藥丸,它應該給全世界的每一位癌症患者使用,並被視為癌症治療的重大突破。”Cormie博士表示。
Peter MacCallum癌症中心首席醫療官David Speakman博士表示,用“棉花”包裹癌症患者的日子已經一去不複返了。“我們對待癌症的態度需要改變,要給予人們最大的生存機會。所有癌症患者都將從運動處方中受益。”
現年33歲的Nicole Cooper女士去年被診斷為IV期腸癌。她認為,她現在還活著的一個原因是她在接受治療時保持鍛煉。她說:“當我收到終末期癌症診斷時,我也獲得了兩種挽救生命的癌症治療:化療和運動。”
“一年過去了,我的疾病得到緩解。我進行了和化療一樣多的運動。”
Cormie博士說,這一循證指南建議癌症患者應該在體力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保持鍛煉。為了獲得顯著的健康益處,他們應該每周至少進行150分鍾的中等強度有氧運動,和2-3次阻抗運動(如舉重)。不過她也強調:“這些建議應該根據個人情況調整,以盡量減少並發症的風險,將健康益處最大化。”
參考資料:
[1] Cancer: 'If exercise was a pill it would be prescribed to every patient'
[2] Clinical Oncology Society of 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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