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實施出生缺陷救助項目 患兒最高可獲萬元補助
新華社太原8月19日電(記者馬曉媛)記者從山西省衛計委獲悉,為做好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工作,為經濟困難的患兒家庭減輕負擔,山西省將繼續實施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和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符合條件的患兒家庭可依據救助流程進行申報。
據介紹,出生缺陷(遺傳代謝病)救助項目對患兒在2015年1月1日(含)至今,在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和康複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項目根據患兒醫療費用報銷之後的自付部分,給予1000元-10000元補助。
先天性結構畸形救助項目是對患兒申請救助日期的上一年度1月1日(含)之後,在定點醫療機構的診斷、手術、治療和康複醫療費用給予補助。項目根據患兒醫療費用報銷之後的自付部分,一次性給予3000元-30000元補助。對同一患兒同一疾病分次申請救助的,或同一患兒不同疾病分別申請救助的,項目隻補助一次。
山西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說,符合條件的患兒家庭可由患兒法定監護人提出救助申請,填寫申請表,就近交至項目實施單位,並按要求提供身份證明、疾病和治療證明以及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材料。經初審及信息錄入、省級複審、基金會複核及公示、發放受助對象回執單、撥付救助款項、回訪等流程完成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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