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3日從安徽省衛健委獲悉,該省鼓勵新藥創製和鼓勵仿製藥研發並重,完善藥品知識產權保護。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首仿藥品生產批件,並落戶安徽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記者23日從安徽省衛健委獲悉,該省鼓勵新藥創製和鼓勵仿製藥研發並重,完善藥品知識產權保護。醫藥企業每取得1個全國首仿藥品生產批件,並落戶安徽生產的,一次性給予200萬元獎勵。
近日印發的《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仿製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的實施意見》(簡稱《意見》)稱,鼓勵企業開展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政策措施,對完成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單個企業最高可達300萬元。
《意見》明確,對於已獲得國家資格認定或獲得備案並開展研究的安徽藥物臨床試驗機構(GCP),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
與此同時,加快建立覆蓋仿製藥全生命周期的質量管理和質量追溯製度。督促製藥企業嚴格執行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加強對藥物研發、生產、流通及使用過程的監督檢查,強化責任追究,檢查和處罰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仿製藥是指與被仿製藥(原研藥)具有相同活性成分、劑型、給藥途徑和治療作用的替代藥品,具有降低醫療支出、提高藥品可及性、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等重要經濟和社會效益。全國近17萬個藥品批文中有95%以上都是仿製藥。在國家289種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品種目錄中,安徽53家企業92個品種有25家企業84個品種啟動仿製藥一致性評價工作,其中1個批準文號通過一致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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