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開始,醫務人員不良執業管理規定全麵更新,內容更全、覆蓋更廣。其中,涉及村醫開處方問題,必看!
今年開始,醫務人員不良執業管理規定全麵更新,內容更全、覆蓋更廣。其中,涉及村醫開處方問題,必看!
近日,江蘇省蘇州市衛健委發布《關於印發蘇州市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蘇州市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共列出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84種,其中還涉及村醫開非基藥問題,大家注意。
扣滿8分:離崗、取消處方權、吊證……
① 8分-10分:離崗培訓1個月,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限製處方權;
② 10分-12分:離崗培訓2個月,報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限製處方權;
③ 12分及以上的:離崗培訓3-6個月,延遲一年晉升(聘任)高一級職務或者職稱;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予以低聘、解職待聘、解聘等處理,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備案,取消其處方權;
累計記分達12分以上的醫師按照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處理,經再次考核不合格的,收回《醫師執業證書》。
注:二級以下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進行離崗培訓。
84種不良執業行為,
涉及村醫開非基藥等問題
從上麵的處罰力度來看,堪稱醫務人員最嚴版“管理辦法”。據悉,《管理辦法》共列出84種不良執業行為,其中與基層密切相關的不占少數。
如村醫開非基藥、醫療廢物處置、非法行醫、收受紅包、廣告宣傳、服務態度……基層醫生公社將涉及到基層醫生的不良執業行為做了摘抄,希望大家都能自覺規避。
1.扣1分情形
(1)未佩戴載有本人相關執業信息內容的標牌上崗工作的;
(2)書寫的病曆資料不符合病曆書寫管理相關規定的。
2.扣2分情形
(1)未按規定取得特殊崗位培訓合格證明上崗的;
(2)不按規定登記或者不登記門診日誌、手術登記本、檢查登記本、檢驗登記本等的;
(3)違反抗菌藥物使用原則、未合理應用抗菌藥物或者違反其它用藥原則,未造成後果的;
(4)除特殊情況外,施行手術、放射診療、特殊檢查或者特殊治療時,未依法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屬、關係人同意並簽字的;未按規定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的;
(5)具有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的醫師未按照規定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或者未按照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使用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未造成後果的;
(6)未按規定收集、運送、貯存、處置醫療廢物的;
(7)未按照規定報告醫療事故、重大醫療糾紛或者傳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患者涉嫌傷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的,或者其他依法依規應當報告而未報告的;
(8)在對患者或者受檢者進行醫療放射照射時,未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的,未禁止非受檢者進入操作現場,或者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員陪檢時未對陪檢者采取防護措施的;
(9)出具與自身執業範圍無關或者執業類別不相符的醫療文書的;
(10)在執行醫囑過程中發現醫囑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者診療技術規範的規定,未按照規定報告的;
(11)本機構不具備相關資質或者限於設備、技術條件,未按規定告知病人轉診的;
(12)在醫療衛生執業活動中推銷藥品、食品、保健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商品的;
(13)違反規定使用醫用耗材的;
(14)在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曆質量評價中,病曆存在重大瑕疵,被評判為丙級病曆的相關責任人員。
3. 扣4分情形
(1)未按處方管理有關規定開具藥品處方或者開具空白處方的;使用處方開具食品、保健品、消毒產品、化妝品等的;
(2)未取得抗菌藥物處方權或者越級開具抗菌藥物處方的;
(3)鄉村醫生違反規定使用基本用藥目錄以外的處方藥品的;
(4)未取得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資格開具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的,或者未按規定使用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
(5)未按照注冊(備案)的執業類別、執業範圍、執業地點執業的;
(6)執業助理醫師違規單獨從事醫療衛生執業活動的;
(7)瞞報、謊報、緩報、漏報傳染病疫情的;
(8)對個人印鑒、工號、賬號等醫療身份標識未做到專人專用,或者冒用、盜用他人印鑒、工號、賬號等身份標識的;
(9)違反規定參與醫用耗材銷售的;
(10)違反醫療質量安全、醫院感染控製等衛生行政規章製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未造成後果或者造成輕微後果的。
4.扣6分情形
(1)不書寫病曆資料的;
(2)泄露患者隱私的;
(3)未取得有效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考核合格證從事母嬰保健技術服務的;
(4)參與“號販子”有關違法活動的;
(5)在媒介宣傳不實醫療及相關信息的;
(6)外聘醫師、會診醫師開展超出醫療機構所能開展相應最高級別醫療技術或者手術的;
(7)發現傳染病暴發疫情或者醫院感染性疾病暴發,未按照規定報告的;
(8)私自儲存、攜帶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器械,或者帶至其他場所使用的;
(9)違法違規與藥品、醫療器械、生物製品、生物技術等機構合作開展臨床研究、執業活動的;
(10)發現患者病情危急未按規定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
(11)利用患者的處方、記賬單為自己或者他人開藥、檢查、治療的;
(12)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違反規定多機構備案執業的。
5.扣8分情形
(1)使用未經批準的醫療器械、消毒劑、消毒器械、一次性醫療用品;未按規定索取相關證明材料;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器械和衛生材料的;
(2)使用假劣、過期、失效或者違禁藥品、未經批準藥品的;
(3)在醫療衛生執業活動中,利用“醫托”等不正當競爭方法招徠病人的;
(4)在醫療衛生執業活動中存在虛假治療、誘導消費行為的;
(5)參與虛假醫療廣告宣傳或者藥品、醫療器械推銷,造成後果的;
(6)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參與銷售醫用耗材,造成後果的。
6.扣12份情形
(1)違規在非醫療機構為他人提供醫療服務的;
(2)發生重、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重大醫療過失行為及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或者較大社會影響,負有直接責任的;
(3)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的;
(4)出借、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機構、人員執業(資格)證件(照)的;
(5)服務態度、行為惡劣,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
(6)醫療衛生執業活動中存在術中加價、敲詐勒索的;
(7)由於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的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後果的;
(8)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收受患者及其親友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9)違反規定使用或者參與銷售醫用耗材,造成嚴重後果的;
(10)違反醫療質量安全、醫院感染控製等衛生行政規章製度或者技術操作規範,造成嚴重後果的;
(11)拒絕、阻礙執法監督檢查,或者拒絕向執法監督檢查機關提供反映其活動情況的真實材料的。
據悉,此次《管理辦法》是2016年《蘇州市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辦法(試行)》的“加強版”,內容更加完善、覆蓋麵更廣。同時,從內容上看也是其他地方基層醫生容易“踩雷”的地方。
目前,這種記分辦法已經在全國推廣,有的地方或者也同蘇州市一樣麵臨有效期已至或將至,要出台新版管理辦法的情況。這意味著,未來各地出台的記分管理可能會越來越完善和嚴格,因此醫務人員要有依法執業的緊迫感和自覺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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