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健委發布224個病種的臨床路徑,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續推進。
近日,國家衛健委發布224個病種的臨床路徑,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續推進。
國家衛健委發布224個病種的臨床路徑
1月3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於印發有關病種臨床路徑(2019年版)的通知》。
根據通知,國家衛健委組織對19個學科有關病種的臨床路徑進行了修訂,形成了224個病種臨床路徑(2019年版)。
據賽柏藍梳理, 224個臨床路徑涉及耳鼻咽喉科、婦產科、骨科、呼吸病、口腔醫學、泌尿外科 、內分泌病與代謝病、皮膚性病學、普通外科、神經外科、腎肝病、消化病、小兒內科、小兒外科、心血管外科、心血管係統、胸外科、血液病、眼科。
拿肺膿腫舉例,其臨床路徑包含適用對象、診斷依據、治療方案與藥物選擇、變異與原因分析等。
在抗菌藥物選擇上,肺膿腫臨床路徑規定, 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國衛辦醫發〔2015〕43號)和《國家抗微生物治療指南(第2版)》執行,根據患者病情合理使用抗菌藥物。
國家衛健委在通知中表示,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重要內容, 對於規範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控製不合理醫藥費用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據悉, 自2009年以來,國家衛健委共印發1212個臨床路徑 ,涵蓋30餘個臨床專業,基本實現臨床常見、多發疾病全覆蓋,基本滿足臨床診療需要。
可以說無論是帶量采購中選品種,還是醫保品種、新版基藥品種,落實到醫院環節的采購和使用,都離不開臨床路徑;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藥占比、合理用藥、重點監控藥品製度等更是與臨床路徑息息相關。
臨床路徑,規範診療、降低成本
不斷被提起的臨床路徑,到底是指什麼呢?
所謂臨床路徑(Clinical pathway)是指,針對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標準化治療模式與治療程序,是一個有關臨床治療的綜合模式,以循證醫學證據和指南為指導來促進治療組織和疾病管理的方法。 最終起到規範醫療行為,減少變異,降低成本,提高質量的作用。
臨床路徑是相對於傳統路徑而實施的,傳統路徑即是每位醫師的個人路徑,不同地區、不同醫院,不同的治療組或者不同醫師個人針對某一疾病可能采用不同的治療方案。
采用臨床路徑後,可以避免傳統路徑使同一疾病在不同地區、不同醫院,不同的治療組或者不同醫師個人間出現不同的治療方案, 避免了其隨意性,提高準確性、預後等的可評估性,可以規範醫療行為,提高醫療執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質量。
在世界範圍,美國是最早采用臨床路徑管理的國家——資料顯示,麵臨醫療費用的不斷上漲,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探索嚐試單病種付費,並運用臨床路徑。
曆史記載,1985年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新英格蘭醫療中心的護士Karen Zander第一個運用臨床路徑。
據賽柏藍查詢,我國的臨床路徑管理工作最早開始於2009年12月。
公開資料顯示,為指導醫療機構開展臨床路徑管理工作,規範臨床診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衛生部分別於2009年10月13日、12月7日組織製定和頒發了《臨床路徑管理指導原則(試行)》、《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並於2010年1月5日公布了《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試點醫院名單》。
2017年9月6日,原國家衛計委發布《醫療機構臨床路徑管理指導原則》。指導原則規定,醫療機構應當積極配合物價管理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部門, 按照臨床路徑做好費用測算,推進單病種付費、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等支付方式改革。
從臨床路徑的內涵可以看到,臨床路徑的完備是實行單病種付費、DRGs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基礎,兩者有著共同的管理思路與提高醫療質量、降低醫療成本的訴求。
可見,隨著臨床路徑管理工作的完善,DRGs等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也將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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