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解禁!退燒止咳藥,開始恢複銷售

作者:整理:阿妮婭 來源:賽柏藍 日期:2020-02-25
導讀

          疫情向好,多地恢複銷售退燒藥、咳嗽藥

關鍵字:  退燒止咳藥 |  | 恢複銷售 |  |  

        疫情向好,多地恢複銷售退燒藥、咳嗽藥

        多地恢複銷售發燒、咳嗽藥品

        2月22日,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消息,恢複全市所有零售藥店銷售治療發燒、咳嗽藥品。

        消息顯示,鑒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勢變化,根據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決定自2020年2月22日起,在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恢複向市民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此前禁止銷售此類藥品的相關通知停止執行。各零售藥店要引導有發熱等症狀的人員,就近到設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

        據悉,2月7日,杭州市醫保局、杭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關於暫停全市所有零售藥店銷售發燒咳嗽藥品的緊急通知》。通知提醒,有發燒、咳嗽症狀的市民應盡快到醫院就診。

        2月8日下午,杭州市以負麵清單的形式進一步明確,各零售藥店不允許調配退熱、止咳藥品(包括西藥、中成藥),特別是含有下列成份的退熱、止咳藥:可待因、麻黃堿、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吲哚美辛、舒林酸、萘普生、右美沙芬、噴托維林、布洛芬。

        從多省市的確診案例信息來看,該舉措可以直接引導疑似患者到醫院就診,防止部分患者自行購藥導致症狀消失,擴大傳染路徑。

        比如,在北京一例新型肺炎傳播案例中,有患者在武漢遊玩返京後,出現打噴嚏等症狀,其自行服用白加黑後症狀消失,因此並未到醫院就診,從而導致11人關聯感染——如果患者出於有意或無意的目的,自行購藥而擴大病毒傳播路徑,則非常不利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開展。

        無獨有偶,浙江金華市、海南海口市、河南新鄉市、江蘇南通崇川區等地的零售藥店也已相繼恢複了以上兩類藥品的銷售。

        而這些地區對發燒、咳嗽藥的銷售解禁,從側麵表現出,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不再嚴峻,危機正在逐步減緩。

        疫情控製,逐漸向好

        2月22日,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報告新增確診病例648例,其中湖北新增630例。湖北以外地區新增數量進一步降至18例。

        據環球時報統計,據各地衛健委公布的信息顯示,全國湖北以外的30個省(區、市)22日0時-24時共新增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8例,其中北京、浙江、福建等21個省(區、市)實現0新增。

        上海、重慶、河南、黑龍江各新增一例確診病例,天津、河北各新增2例確診病例,廣東、湖南各新增3例確診病例,山東新增4例確診病例。

        就上述數據可以看出,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雖然有局部反複,但總體得到了較好的控製,每日確診及死亡人數不斷減少。

        對於停售發燒藥、咳嗽藥這類舉措。曾有網友表示:

        “不要一棍子打死,去醫院交叉感染太可怕了。”

        “我是感冒引起的支氣管炎咳嗽,買不到藥,去醫院就診拿藥,差一天和一名新冠病人同時就診一個門診,他早我一天,三四天後公布確診。我嚇死了,和他接觸的呼吸科醫生護士都隔離觀察。”

        “發燒就是要去醫院驗血,但我很確定我是感冒了,從小體質不好,但是診所不給打針拿藥,非要我這個沒口罩的人去大醫院驗血送人頭,沒感染都可能被感染了。”

        有觀點表示:好的政策要考慮時效性,如果真的是從疫情地返回來的人,這幾天功夫沒有藥就會發病了,肯定已經被收治了,已經可以排除一部分人,但同樣人們要生活,總有一些病人需要這些藥,從便民的角度,需要解禁。

        此次解禁發燒藥、咳嗽藥的銷售,可能一方麵是疫情向好,已經過了疫情爆發的潛伏期;另一方麵,則有利於減少普通醫院的交叉感染。

        還有這些地區,仍然停售

        雖然,已有不少地區恢複銷售,但還有數十省市的藥店仍然停售感冒、發熱、咳嗽用藥。

        4天前,山西省市場局、藥監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銷售退燒藥品的通知》:自即日起,全省藥品零售企業暫停退燒藥品銷售行為(含網絡銷售),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立即通知轄區內各藥品零售企業,督促做好暫停銷售工作,引導群眾到指定發熱門診規範就診。

        2月18日,湖北仙桃市發文,暫停銷售感冒、退熱、止咳類藥品。凡說明書上標明具有感冒、退熱、止咳功能主治的藥品,零售藥店一律不予銷售;凡是有發熱、咳嗽症狀的患者一律到發熱門診或醫療機構就診。

        同日,江蘇新沂市發文,全市所有零售藥店一律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藥品。

        江西贛州市也暫停銷售退熱類藥品(醫療器械),包括乙酰水楊酸(阿司匹林)、安乃近、對乙酰氨基酚(撲熱息痛)、布洛芬、氨酚比林、複方氨林巴比妥等其說明書上具有退熱功效的化學藥品及其含有上述成分的中藥製劑、退熱栓及退熱貼,並將上述退熱產品全部暫時下架。

        2月17日,湖北廣水市發文,即日起至疫情完全解除之日,所有藥店暫停向市民銷售說明書上表明具有退燒、止咳功能的藥品,並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代購。

        山東省濟南市要求全市所有零售藥店必須暫停銷售發熱、咳嗽類藥品,並下架封存。對所有進店購藥人員,全部實施體溫檢測,發現體溫超過37.3℃的,進行登記並引導患者自駕或聯係120 救護車到發熱門診就診,並向所在區縣指揮部專班報告。

        山西太原市要求自2020年2月17日起,全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治療發熱、咳嗽的藥品,及時封存說明書上具有退熱、止咳等治療功能的相關藥品。

        自2020年2月17日零時起,黑龍江大慶市所有零售藥店暫停銷售“退燒藥”“止咳藥”“抗病毒藥”(具體範圍以藥品說明書功能主治、適應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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