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四部門聯合部署社區防控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工作

作者:佚名 來源:中國民政 日期:2020-03-05
導讀

         民政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還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推薦部分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以供各地結合實際自願選擇使用。

        社區是疫情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關鍵防線。

        為促進社區防控工作與現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技術支撐,提高社區防控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減輕城鄉社區工作者工作壓力,民政部辦公廳、中央網信辦秘書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近日聯合印發《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指引》(以下簡稱《指引》)。

        《指引》強調,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目標是:

        按照疫情防控總體部署和社區防控工作要求,堅持適用性、便捷性、安全性和前瞻性相統一,發揮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信息技術優勢,依托各類現有信息平台特別是社區信息平台,開發適用於社區防控工作全流程和各環節的功能應用,有效支撐社區疫情監測、信息報送、宣傳教育、環境整治、困難幫扶等防控任務,統籌發揮城鄉社區組織、社區工作者的動員優勢和信息化、智能化手段的技術優勢,有效支撐省、市、縣、鄉四級數據聯通,構築起人防、物防、技防、智防相結合的社區防線,形成立體式社區防控數據鏈路和閉環,提升城鄉社區疫情防控工作成效。

        《指引》從疫情監測和重點人群管理、出入管理、信息報送、宣傳教育、環境整治、困難幫扶和社區服務等七個方麵,提出了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基本思路;

        從部署條件、係統安全、隱私保護、公益原則等四個方麵,明確社區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的相關支持環境。

        強調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落實中央網信辦《關於做好個人信息保護 利用大數據支撐聯防聯控工作的通知》要求。

        根據《指引》有關要求,民政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還將指導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推薦部分社區防控信息化產品(服務),以供各地結合實際自願選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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