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的通告》,對境外進京人員集中醫學觀察、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管控提出進一步要求。
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9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嚴格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的通告》,對境外進京人員集中醫學觀察、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管控提出進一步要求。
通告要求,即日起,所有境外進京人員,均應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14天醫學觀察,費用自理。對7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14周歲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孕產婦、患有基礎性疾病等原因不適宜集中觀察的,經嚴格評估後,可以進行居家觀察。不再受理有單獨住所且住所內沒有其他同住人員的居家觀察申請。
通告指出,符合居家觀察條件的人員應在入境前向居住地社區提出申請,入境前未申請居家觀察或申請暫未得到評估同意的,先轉送至集中觀察點進行醫學觀察。經評估認定進行居家觀察的,14天觀察時間合並計算。
通告要求從國內其他口岸入境進京人員,應事先向所在單位和居住地社區報告回京行程安排及有關信息。抵達社區時,執行境外進京人員管控措施。對隱瞞境外旅居史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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