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日從湖南省醫保局獲悉,《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實施意見》已正式出台,意見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價格管理政策及原則、醫保支付政策、納入條件。
記者1日從湖南省醫保局獲悉,《關於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實施意見》已正式出台,意見明確了“互聯網+”醫療服務的價格管理政策及原則、醫保支付政策、納入條件。
意見明確,“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按項目分類管理。其中,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主要實行政府調節,湖南省醫保局負責價格項目準入和價格製定調整;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屬於醫保定點的非公立醫療機構,其具體付費方式和價格標準通過醫保談判協議確定。
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服務,由湖南省醫保局確定是否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其中,“互聯網+”醫療服務與醫保支付範圍內的線下內容相同,且執行相應公立醫療機構收費價格的,經相應備案程序後,納入醫保支付範圍並按現行規定支付。而針對屬於全新內容的“互聯網+”並執行政府調節價格的基本醫療服務,試行期滿公布正式價格後,湖南省醫保局綜合考慮臨床價值、價格水平、醫保支付能力等因素,確定是否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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