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有關政策,以此提高職工群眾門診醫療保障水平,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進一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有關政策,以此提高職工群眾門診醫療保障水平,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
10月3日據新疆兵團醫療保障局消息,該局新近印發《關於完善兵團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有關政策的通知》(簡稱《通知》),並下發相關門診慢性病鑒定標準,相關門診慢性病年度內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
根據《通知》,新疆兵團將門診慢性病病種“糖尿病及糖尿病合並並發症”拆分為“糖尿病”和“糖尿病合並並發症”,鑒定標準、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標準相應調整,原鑒定為糖尿病及糖尿病合並並發症的人員,同時享受糖尿病、糖尿病合並並發症門診慢性病待遇。將門診慢性病病種“高血壓病合並並發症”調整為“高血壓Ⅱ期以上(含Ⅱ期)”,鑒定標準相應調整,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標準按原規定執行。
同時,將“強直性脊柱炎”納入新疆兵團基本醫療保險門診慢性病選擇病種範圍,明確鑒定標準、年度內統籌基金支付限額標準,各統籌區根據自身實際,決定是否納入統籌管理。明確門診慢性病病種“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具體包含病種為慢性支氣管炎、慢性呼吸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並自發性氣胸。
《通知》稱,新疆兵團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大病、門診慢性病鑒定標準及鑒定資料供各統籌區參考使用,各統籌區可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細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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