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貴川等省陸續發出“十四五”規劃征求意見函
政策聚焦
01 湖北省藥監局:擬定多條互聯網藥學服務管理規定
12月8日,湖北省藥監局印發 《湖北省社會藥房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湖北省社會藥房質量和服務管理指南(試行)》《湖北省社會藥房藥學服務能力評估管理規程(試行)》等通知,其中詳細擬定互聯網藥學服務管理規定。
· 其他社會藥房可以由第三方電子處方流轉平台提供電子處方,並提供相應的互聯網醫療服務和藥學服務,但不得自行開展互聯網藥品零售活動。
· 社會藥房提供除遠程審方、使用電子處方流轉以外的互聯網藥學服務,不需向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 社會藥房應當建立遠程問診及電子處方流轉等互聯網藥學服務質量管理體係,重點內容包括互聯網藥學服務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電子處方質量控製、管理製度和規程等,並製定相關風險監測及應急預案。
02 廣西3部門:鼓勵提供“互聯網+”藥品流通服務
12月6日,廣西醫保局、衛健委、藥監局聯合印發《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製的通知》,首批公布156個藥品。
明確2021年11月底前,每個統籌地區至少有1家“雙通道”藥店,並主動向社會公開。
鼓勵定點醫療機構和“雙通道”藥店提供“互聯網+”藥品流通服務,規範互聯網銷售服務,實現“網訂店取”或“網訂店送”。鼓勵探索通過購買商業保險等市場化手段,建立藥品質量風險防範和經濟補償機製。
03 貴州省衛健委:到2022年,推進建設10家互聯網醫院
12月9日,貴州省衛健委《貴州省“十四五” 衛生健康信息化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結束,其中對“互聯網+醫療服務”相關規劃如下:
· 充分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 完善省級互聯網醫院監管平台,推進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設互聯網醫院。
· 在確保醫療質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為患者在線提供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服務以及隨訪管理和遠程指導。
· 推進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規範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管理。
· 到2022年,推進建設10家互聯網醫院。到2025年,推動所有三級醫院建設互聯網醫院。
04 雲南省衛健委:推進醫療機構數字化發展,加強互聯網醫院建設
12月7日,雲南省衛健委印發《雲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係規劃(征求意見稿)》,互聯網醫療方麵提出如下規劃:
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數字化智能化發展。逐步實現醫療機構間電子病曆、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等共享互認。推進醫共體內縣級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係統融合。推動“互聯網+”等信息技術與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加強互聯網醫院建設。
開展藥品臨床綜合評價試點工作,探索居家社區藥學服務,逐步開展互聯網+藥學服務”。推進藥學學科建設及藥師隊伍建設。探索推進省級臨床藥學中心建設。
重磅動態
01 國家醫保局:重新確定部分藥品醫保支付標準
12月9日獲悉,國家醫保局最新消息:2021年醫保目錄調整中談判成功的94個藥品,其支付範圍全部與說明書一致。同時決定對目錄內原有支付限定的其他藥品,開展醫保支付標準試點。
國家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試點過程中,根據企業自願申請,將納入試點範圍的藥品支付範圍同步恢複至藥品說明書範圍。試點期間,國家醫保局擬將所有試點藥品全部納入重點監測範圍。部分化藥和中成藥,如注射用甘氨雙唑鈉、艾瑞昔布片、鹽酸阿比多爾片、丹紅注射液等30種藥品被納入試點範圍,按照規則重新確定醫保支付標準,並將支付範圍恢複至藥品說明書範圍。
02 北京:北京1410家醫院門診可跨省結算
日前獲悉,北京1410家定點醫療機構已實現跨省異地就醫門診直接結算。外省份患者通過手機操作完成辦理備案後,可持社保卡直接結算。北京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要通過“國家醫保服務平台”APP或“國家異地就醫備案”微信小程序,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遵循“先備案,選統籌區,並持卡就醫”的流程執行結算。
*部分內容摘自政策原文,新聞資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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