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狀腺腫瘤臨床路徑 (2011年版)
(2011年版)
一、甲狀腺腫瘤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甲狀腺腫瘤(ICD-10:C73/D09.302/D34/D44.0)。
行甲狀腺腫瘤切除術(ICD-9-CM-3:06.2-06.4)。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症狀:頸前包塊、聲音嘶啞等。
2.體征:甲狀腺區腫塊。
3.輔助檢查:B超或CT或MRI、甲狀腺功能測定、食道吞鋇檢查、喉鏡檢查、放射性同位素檢查。
4.術前穿刺、術中冰凍、術後病理組織學檢查明確診斷。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臨床技術操作規範-耳鼻喉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軍醫出版社)。
1.甲狀腺腺瘤:根據腺瘤情況,行腺瘤切除術、患側甲狀腺大部切除或患側甲狀腺葉切除術。
2.甲狀腺癌:根據甲狀腺癌類型及範圍選擇一側腺葉切除或甲狀腺全切除術。
3.頸淋巴結清掃術:常規行Ⅵ區淋巴結清掃,頸側淋巴結清掃視頸淋巴結轉移情況而定。
(四)標準住院日為5–8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C73/D09.302/D34/D44.0甲狀腺腫瘤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同時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術前評估)≤2天。
1.必須檢查項目:
(1)血、尿、便常規;
(2)肝腎功能、血糖、凝血功能;
(3)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
(4)X線胸片、心電圖;
(5)甲狀腺B超;
(6)喉鏡檢查;
(7)甲狀腺功能。
2.根據患者情況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甲狀旁腺功能;
(2)CT或MRI;
(3)放射性同位素檢查;
(4)電解質;
(5)其他相關檢查。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合理選用抗菌藥物。術前預防性用藥1天。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3-5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頸從神經阻滯麻醉。
2.手術內固定物:無。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九)術後住院恢複3–5天。
1.術後用藥: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合理選用抗菌藥物。
2. 根據患者情況確定複查的檢查項目及需要的後續治療。
(十)出院標準。
1.傷口無感染。
2.沒有需要住院處理的並發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響手術的合並症,需進行相關診斷和治療等。
2.出現手術並發症,需進一步診斷和治療。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