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印發了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臨床路徑(2011年版)。
近日,衛生印發了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普通外科臨床路徑(2011年版)。
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臨床路徑
(2011年版)
一、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ICD -10:E05.0)
行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ICD-9-CM-3:06.3902)。
(二)診斷依據。
根據《中國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學分會編著,2008年第1版)、《甲狀腺外科》(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1版)及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第7版)。
1.臨床甲亢症狀和體征。
2.甲狀腺彌漫性腫大(觸診和B超證實)。
3.血清TSH濃度降低,甲狀腺激素濃度升高。
4.眼球突出和其他浸潤性眼征。
5.脛前粘液性水腫。
6.甲狀腺TSH受體抗體(TRAb或TSAb)陽性。
以上標準中,1、2、3項為診斷必備條件,4、5、6項為診斷輔助條件。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中國甲狀腺疾病診治指南》(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學分會編著,2008年第1版)、《甲狀腺外科》(人民衛生出版社,2005年第1版)及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2008年第7版)。
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適用於:
1.甲亢長期藥物治療無效或效果不佳的;
2.甲亢甲狀腺藥物或131碘放射性核素治療後複發;
3.甲狀腺較大對周圍髒器有壓迫或胸骨後甲狀腺腫;
4.疑似與甲狀腺癌並存者;
5.妊娠期甲亢藥物控製不佳者,可以在妊娠中期(13-24周)進行手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5-8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 E05.0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疾病編碼。
2.有手術指征患者;
3.患者的甲亢病情穩定,術前準備有兩種方法,可在門診完成:
(1)術前應用抗甲狀腺藥物基本控製甲亢症狀後,改服2周碘劑,再進行手術;
(2)對症狀較輕的患者開始即用碘劑,2-3周後甲亢症狀得到基本控製,可進行手術;
4.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1-2天。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便常規+潛血;
(2)肝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心電圖、胸部X線檢查;
(4)甲狀腺功能檢查、抗甲狀腺抗體、甲狀腺球蛋白;
(5)請耳鼻喉科會診了解聲帶情況。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
(1)氣管正側位;
(2)肺功能、超聲心動圖檢查和血氣分析等;
(3)甲狀腺同位素掃描、甲狀腺B超。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通常不需預防用抗菌藥物。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3-4天。
1.麻醉方式:氣管內插管全身麻醉、局麻或頸叢麻醉。
2.手術方式:甲狀腺次全切除術。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
4.輸血:根據術前血紅蛋白狀況及術中出血情況而定。
5.病理學檢查:術中行冰凍病理學檢查,術後行石蠟切片病理學檢查。
(九)術後住院恢複2-5天。
1.生命體征監測,嚴密觀察有無出血及甲狀腺危象等並發症發生。
2.視具體情況盡早拔除尿管、引流管。
3.指導患者術後飲食。
4.實驗室檢查:必要時複查血常規、血生化、甲狀腺功能等。
(十)出院標準。
1.無切口感染、引流管拔除。
2.生命體征平穩,可自由活動。
3.飲食恢複,無需靜脈補液。
4.無需要住院處理的其它並發症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術前檢查提示甲亢症狀未能有效控製,則暫緩手術。
2.術中冰凍提示甲狀腺炎或甲狀腺癌等,轉入相應路徑。
3.合並胸骨後巨大甲狀腺腫有可能需要開胸手術。
4.術後出現並發症需要進行相關的診斷和治療。
二、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臨床路徑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原發性甲狀腺機能亢進症(ICD-10:E05.0)
行甲狀腺次全切術(ICD-9-CM-3:06.3902)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5-8 天
日期 |
住院第1天 |
住院第2-3天 (手術前1天)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
病情 變異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護士 簽名 |
||
醫師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3-4天(手術日) |
|
術前與術中 |
術後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
臨時醫囑: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
病情 變異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醫師 簽名 |
日期 |
住院第4-6天 (術後第1-2天) |
住院第5-8天 (出院日) |
|
主 要 診 療 工 作 |
|
|
|
重 點 醫 囑 |
長期醫囑:(參見昨天醫囑)
臨時醫囑:
|
長期醫囑:(參見左列)
臨時醫囑:
出院醫囑:
|
|
主要 護理 工作 |
|
|
|
病情 變異 記錄 |
□ 無 □ 有,原因: 1. 2. |
□ 無 □ 有,原因: 1. 2. |
|
護士 簽名 |
|||
醫師 簽名 |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