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印發了脾破裂普通外科臨床路徑(2011年版)。
脾破裂臨床路徑
(2011年版)
一、脾破裂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脾破裂(ICD-10:D73.5/S36.0)
行脾破裂修補、部分脾切除及脾切除術(ICD-9-CM-3:41.43/41.5/41.95)。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普通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第1版)、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八年製《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1版)、《黃家駟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第7版)。
1.有外傷史,也可無明確外傷史。
2.左上腹疼痛,可伴有內出血表現(脾被膜下或中央型破裂,內出血表現可不明顯)。
3.腹部B超或CT掃描可有陽性發現。
4.診斷性腹腔穿刺或腹腔灌洗。
(三)選擇治療方案的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普通外科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第1版)、全國高等學校教材八年製《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第1版)、《黃家駟外科學》(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第7版)。
經保守治療無效行脾破裂修補、部分脾切除及脾切除術。
(四)標準住院日為8-15天。
(五)進入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D73.5/S36.0脾破裂疾病編碼。
2.當患者合並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的臨床路徑流程實施時,可以進入路徑。
(六)術前準備1-2天。
1.急診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血型、尿常規;
(2)肝功能、腎功能、電解質、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腹部B超或腹部CT;
(4)胸片、心電圖(休克時可行床邊心電圖,必要時待血流動力學穩定後行胸片檢查)。
(5)診斷性腹腔穿刺或腹腔灌洗。
2.根據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血、尿澱粉酶。
(2)頭顱CT。
(七)預防性抗菌藥物選擇與使用時機。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執行。可考慮使用第一、二代頭孢菌素;明確感染患者,可根據藥敏試驗結果調整抗菌藥物。
2.如有繼發感染征象,盡早開始抗菌藥物的經驗治療。
3.預防性用抗菌藥物,時間為術前0.5小時,手術超過3小時加用1次抗菌藥物;總預防性用藥時間一般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八)手術日為入院第1-2天。
1.麻醉方式:氣管內插管全身麻醉或硬膜外麻醉。
2.手術方式:根據脾破裂損傷情況選擇脾破裂修補、部分脾切除及全脾切除術等。
3.術中用藥:麻醉常規用藥和補充血容量藥物(晶體、膠體)、止血藥、血管活性藥物。
4.輸血:根據術前血紅蛋白狀況及術中出血情況而定。
5.病理學檢查:術後標本送病理學檢查。
(九)術後住院恢複7-14天。
1.生命體征監測,嚴密觀察有無再出血等並發症發生。
2.術後用藥:
(1)抗菌藥物:按照《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醫發〔2004〕285號)選用藥物。
(2)可選擇用藥:如製酸劑、止血藥、化痰藥等。
3.根據患者病情,盡早拔除胃管、尿管、引流管、深靜脈穿刺管。
4.指導患者術後飲食。
5.傷口處理。
6.實驗室檢查:必要時複查血常規、血生化等。
(十)出院標準。
1.切口無明顯感染,引流管拔除。
2.生命體征平穩,可自由活動。
3.飲食恢複,無需靜脈補液。
4.無需要住院處理的其它並發症或合並症。
(十一)變異及原因分析。
1.觀察和治療過程中發現合並其他腹腔髒器損傷者,影響第一診斷的治療時,需同時進行治療,進入相關路徑。
2.手術後出現傷口脂肪液化或感染、腹腔感染、胰瘺等並發症,可適當延長住院時間,費用增加。
3.非手術治療患者住院時間可延長至2-3周。
二、脾破裂臨床路徑表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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