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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去美聯臣看病隆胸導致乳房一高一低

作者:張玉學 來源:新京報 日期:2012-05-10
導讀

         43歲的朱女士去美容醫院看病後,被推薦做了隆胸,結果乳房變成了一高一低。事後,她才知道大夫沒有醫師資格,於是把北京美聯臣醫療美容醫院(簡稱美聯臣美容院)告上法院,提出索賠。

關鍵字:  隆胸 | 乳房 | 一高一低 

  43歲的朱女士去美容醫院看病後,被推薦做了隆胸,結果乳房變成了一高一低。事後,她才知道大夫沒有醫師資格,於是把北京美聯臣醫療美容醫院(簡稱美聯臣美容院)告上法院,提出索賠。

  近日,二中院終審判決醫院賠償朱女士14餘萬元。

  醫生被指無資質

  朱女士稱,2010年7月17日,她因眼底不適、組織凹陷到美聯臣美容院就診。對方沒有告訴她眼底病變不屬於美容機構診療項目,就為她進行了注射填充物的“治療”。在複查時,大夫又向她推薦隆胸手術。隨後,她住院接受了植入人工假體手術。但是,眼部注射後一個月,她的下眼瞼、麵頰及下巴等部位產生肉芽腫,觸摸有硬塊。她到朝陽區衛生局投訴得知,給她看病的劉醫師不具有醫師資格。另外,在隆胸術後五個月,她發現自己乳房嚴重不對稱,左側上移,堅硬疼痛,手臂也無法抬起。

  朱女士稱,該院使用沒有資質的人員從事醫療美容,構成非法行醫。注射的填充物有效期已屆滿,沒有再經批準注冊。植入的假體是未經國家批準注冊的醫療器械。

  於是,朱女士起訴美聯臣美容院,索賠近40萬元。

  終審維持賠償判決

  一審時,美聯臣美容院辯稱,他們是專業的美容機構,從事改善、修複性治療,不是綜合性醫院。“朱女士來我院就是為了麵容改善。”院方表示,每次手術前,朱女士都簽署了知情同意書,院方已履行了告知義務,而且注射的填充物不屬於過期產品,植入的假體取得了醫療器械注冊證。

  案件審理期間,北京天平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顯示,美聯臣美容院的診療行為存在過失,其診療行為與朱女士的損害後果之間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過失行為參與度建議擬為40%。

  根據該鑒定結論,朝陽法院一審判決,美聯臣美容院賠償原告各種損失共計14萬餘元。

  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二中院維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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