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深圳降低醫師多點執業門檻

作者:呂紹剛 來源:人民日報 日期:2015-05-28
導讀

          5月26日,深圳市衛生計生委公布《醫師執業注冊和管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7月1日起,在深圳注冊的臨床、口腔、中醫、公共衛生類醫師,包括助理醫師,均可在當地多點執業。

        5月26日,深圳市衛生計生委公布《醫師執業注冊和管理方式改革實施方案》(簡稱《方案》)。7月1日起,在深圳注冊的臨床、口腔、中醫、公共衛生類醫師,包括助理醫師,均可在當地多點執業。

        此次深圳出台的《方案》,增加了公共衛生類醫師的多點執業資格,並取消了對職稱和年限的限製。多點執業的醫師資格門檻進一步降低。

        根據《方案》,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深圳市、區衛生行政部門注冊的臨床、口腔、中醫、公共衛生類醫師(含執業助理醫師,取得深圳市核發的《港澳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或《台灣醫師短期行醫執業證書》且上述證書在執業有效期內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永久居民),可以在深圳全市所有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執業。

        深圳市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孫美華表示,深圳的改革,是對醫師多點執業實行區域注冊的探索,注冊手續更為簡便。取得執業注冊證書的醫師,隻需與第一執業地點協商一致、履行報備手續,即可以選擇在深圳其他醫療機構執業,實現了“統一注冊,全市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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