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衛計委:解讀住院醫規培招收培訓考核實施辦法

作者: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來源: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日期:2015-10-10
導讀

         國家衛生計生委近日組織製定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實施辦法(試行)》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考核實施辦法(試行)》,並對各省和培訓基地在招收、考核工作實施中的主要職責、考核內容等作了解讀。

一、為什麼要製定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考核實施辦法?

        招收、考核工作是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滿足各地培訓需求、保證培訓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前期出台的《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製度的指導意見》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管理辦法(試行)》雖已對招收、考核工作提出了原則性要求,但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各地培訓招收、考核存在工作安排時間不統一、全科等緊缺專業招收難、標準不一致等問題,為把好培訓“入口關”和“出口關”確保培訓質量,細化措施與具體要求,提高政策的可行性與操作性,特製定招收、考核實施辦法以進一步推動製度落實。

二、國家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考核工作實施中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培訓招收工作中研究下達全國培訓招收年度計劃,統籌培訓資源,推動各地、各專業均衡發展並指導監督各地招收工作實施。

        在培訓考核工作中負責研究製定考核標準,建立考核題庫,規範考務管理,公布考核信息,統籌管理《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根據需要,可指定有關行業組織、單位協助負責相關具體工作。

三、各省和培訓基地在招收、考核工作實施中的主要職責是什麼?

        各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政策規定,負責製訂本省(區、市)年度招收計劃、考核方案;落實省域間招收工作協同任務;遴選建設考核基地,組建和培訓管理考官隊伍;監督指導本省(區、市)培訓基地的招收、考核實施工作;公布本省(區、市)考核結果,頒發《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根據需要,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指定有關行業組織、單位協助開展相關具體工作。

        各培訓基地要落實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有關要求,開展本基地具體招收工作、進行培訓過程考核,組織結業考核報名,並協助申領《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四、招收計劃分配原則是什麼?

        國家根據各地需求、培訓能力等因素確定年度招收計劃,要求東部省(市)要支持中西部地區開展培訓招收,強調將全科等緊缺專業計劃完成情況作為培訓招收名額分配的重要依據。

五、何時開展培訓招收工作?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深入調查研究本轄區培訓需求的基礎上,於上一年度9月底前向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上報下一年培訓需求。

        各地要在當年8月底前完成培訓招收,並於9月底前將本年度實際招收情況報告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六、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報名條件是什麼?

        凡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品德良好,遵紀守法且符合臨床、中醫、口腔類別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範圍的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曆醫學畢業生,或已取得《醫師資格證書》需要接受培訓的人員,以及滿足培訓基地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培訓招收條件,培訓招收以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

七、招收工作的具體流程是什麼?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根據規定自主報名,培訓基地按照要求進行資格審核並組織招收考核,按照培訓申請人填報誌願的順序及招收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招收名單,並通過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網絡平台或其他適宜形式對擬招收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各省(區、市)可在招收計劃剩餘名額內對未被錄取的申請培訓人員進行調劑,調劑時要優先滿足全科和基層需求,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招收計劃。

八、培訓中的過程考核包括哪些內容?

        過程考核主要包括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內容涉及醫德醫風、臨床職業素養、出勤情況、臨床實踐能力、培訓指標完成情況和參加業務學習情況等方麵,由培訓基地嚴格組織實施,過程考核結果需及時記錄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考核手冊。

九、結業考核的內容有哪些?

        結業考核是衡量培訓整體效果的結果性綜合評價,分為臨床實踐能力考核和專業理論考核兩部分。臨床實踐能力考核主要檢驗培訓對象是否具有規範的臨床操作技能和獨立處理本專業常見多發疾病的能力。專業理論考核主要評價培訓對象綜合運用臨床基本知識、經驗,安全有效地從事臨床診療活動的能力。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有關行業組織、單位製訂考核要求,建立專業理論考核題庫,製訂臨床實踐能力考核標準,提供考核指導。

十、如何組織實施結業考核?

        結業考核由各省(區、市)組織實施,原則上要於每年6月底前完成。取得《醫師資格證書》且培訓過程考核合格者,按要求通過網絡或現場報名等方式提供有關報名材料。培訓基地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準後,在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認定的考核基地參加結業考核。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其指定的行業組織、單位負責組織實施結業考核,從國家建立的理論考核題庫抽取年度理論考核試題組織專業理論考核,安排實施臨床實踐能力考核。合格者頒發國家統一製式的《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未通過臨床實踐能力考核、專業理論考核或其中任一項者,根據培訓基地所在地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可申請參加次年結業考核。

十一、如何保證培訓考核質量?

        為了加強培訓過程管理,國家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對培訓組織實施工作的落實情況,定期組織專項督導,對工作不到位地區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為了確保培訓結業考核質量,嚴把“出口關”,專業理論考核將從國家建立的理論考核題庫中抽取試題,以確保標準一致;同時,國家將嚴格對臨床實踐技能考核的指導,各地應綜合運用考核工作形成不合格者淘汰機製,促進培訓質量提升。

十二、如何使用《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證書》?

        逐步將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並考核合格作為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新進入醫師的必備條件,同時作為申請參加相應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的優先條件和臨床醫學專業中級技術崗位聘用的條件之一。

十三、在培訓招收和考核中出現違紀違規情況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對在培訓招收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的培訓基地,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取消其基地資格,並根據有關規定提請其主管機關、單位對當事人予以相應處分;對在培訓考核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培訓基地或考核基地,給予通報批評和限期整改的處理,情節嚴重的取消其培訓基地或考核基地資格。對有關當事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提請其上級主管部門、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予以相應處分。

        對在培訓招收工作中弄虛作假的培訓申請人,取消其本次報名、錄取資格;對錄取後無故不報到或報到後無故自行退出等情節嚴重者,3年內不得報名參加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在過程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培訓對象予以批評、訓誡,並責成其重新考核,情節嚴重的延長培訓時間或取消培訓資格。對在結業考核中弄虛作假的培訓對象,取消其考核資格和成績,情節嚴重的取消次年參加考核資格。

        相關鏈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印發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招收實施辦法(試行)和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考核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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