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神經內科醫師經常會碰到因周圍神經病就診的患者,由於引起該病的病因多,有時難以明確診斷。現通過一個病例了解周圍神經病的病因及相關知識。
作為神經內科醫師經常會碰到因周圍神經病就診的患者,由於引起該病的病因多,有時難以明確診斷。現通過一個病例了解周圍神經病的病因及相關知識。
病例介紹
患者女,72歲,因“四肢麻木無力3月”入院。
現病史:患者於3月前無明顯誘因出現四肢遠端麻木無力,無吞咽困難、飲水嗆咳,無關節痛,無口腔潰瘍,無皮疹,無口幹、眼幹,症狀進行性加重,由四肢遠端逐漸向近端蔓延,曾至外院就診,予營養神經、改善微循環等治療,患者症狀仍逐漸加重,表現為不能站立,雙手持物不能,為求診治至我院門診就診,查肌電圖示“廣泛性周圍神經損害,雙下肢受累為重”,為進一步診治門診收入院。
患者自發病以來,精神、食欲、睡眠一般,大便2-4次/日,小便正常,體重下降10餘斤。
既往否認糖尿病等慢性病史。否認酗酒史。否認毒物接觸史。否認家族史。
查體:神誌清楚,認知功能正常,構音清晰,顱神經未見陽性體征,雙肘及雙膝以下痛觸覺減弱,雙上肢近端肌力5-級,遠端肌力4級,雙下肢近端肌力4-級,遠端肌力3級,四肢腱反射未引出,雙側病理征陰性,腦膜刺激征陰性。雙下肢輕度水腫。
輔助檢查:肌電圖示:廣泛性周圍神經損害,雙下肢受累為重。
▎老年人發病的慢性多發性神經病需考慮以下情況:
1、內分泌代謝性疾病:糖尿病、尿毒症、甲狀腺功能減退;
2、VitB1、VitB12、葉酸缺乏;
3、慢性炎症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
4、結締組織病:係統性紅斑狼瘡(SLE)、幹燥綜合征(SS)、類風濕關節炎(RA)、血管炎等;
5、艾滋病病毒、梅毒;
6、澱粉樣變性周圍神經病;
7、副瘤性周圍神經病;
8、POEMS綜合征;
9、副蛋白血症周圍神經病。
入院後完善相關檢查,尿常規、大便常規、血生化、糖化血紅蛋白、風濕三項、AFP、CEA、CA199、ENA多肽、抗核抗體篩查、葉酸、VitB12、同型半胱氨酸正常。HIV、梅毒抗體 (-)。抗中性粒細胞胞漿抗體 (-)。尿本周蛋白 (-)。血常規示:PLT(血小板) 399×109/L。 ESR(紅細胞沉降率) 26mm/h。
甲狀腺功能示:T3 (三碘甲狀原氨酸)1.86pg/mL,T4(甲狀腺素) 0.80ng/dL,TSH(促甲狀腺素) 12.99mIU/L。
腰穿:壓力200mmH2O,紅細胞計數4×106/L,白細胞計數5×106/L,蛋白 3125.14mg/L,糖 4.47mmol/L,氯化物 126.3mmol/L。
腹部+泌尿係+婦科彩超示:脾大,左腎囊腫。
骨髓塗片示:骨髓增生活躍,粒:紅=1.49:1,粒、紅、巨三係增生活躍,血小板散在、成堆易見,髓片漿細胞稍增多,其部分體積稍偏大,並見雙核漿細胞。
免疫固定電泳:IgA-λ型M蛋白血症。
血清血管內皮生長因子 427.5 pg/ml(20~65 pg/ml)。
本患者有多發性周圍神經病、IgA-λ型M蛋白、血清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升高、脾髒腫大、甲狀腺功能減退、雙下肢水腫,診斷為POEMS綜合征。
治療:患者及家屬拒絕化療,予補充左旋甲狀腺素片及B族維生素等治療患者症狀無改善。
POEMS綜合征是是一種以多發性周圍神經病變 (P) 、髒器腫大(O) 、內分泌病變 (E) 、M蛋白(M) 和皮膚改變 (S) 為主要特征的病因和發病機製不明的罕見的多係統疾病。其患病率低,約為0.3/10萬,但致殘率高,患者中位生存期約為5~7年。
POEMS 綜合征患者均有周圍神經受損,不少患者因周圍神經病表現就診於神經內科。作為神經內科醫師,早期對該病進行正確診斷有利於患者預後。下麵介紹POEMS綜合征的多發性周圍神經病特點(臨床表現、神經電生理、神經病理)、腦脊液表現、診斷標準及治療。
多發性周圍神經病
▎臨床表現:
起病隱襲,表現為四肢遠端對稱性感覺障礙(麻木、刺痛和發涼感)和肌無力,雙下肢更明顯,逐漸向近端發展,初期無力症狀不重,但隨病程進展,無力症狀較感覺症狀突出。部分患者可出現四肢遠端肌肉萎縮。自主神經較少受累,除視乳頭水腫外不累及腦神經。
▎神經電生理:
1.運動和感覺神經傳導速度減慢,可有動作電位波幅下降;2.末端潛伏期指數升高,提示病變主要累及神經主幹;3.下肢軸索損害更明顯。
▎神經病理:
腓腸神經活檢可見不同程度的軸索變性和節段性脫髓鞘,以軸索變性和神經外膜的新血管生成為主要表現。
▎腦脊液表現:
腦脊液壓力正常或輕度增高,細胞計數正常或輕度增高、蛋白定量常增高(細胞-蛋白分離現象,但無特異性)。需注意與慢性炎症性脫髓鞘性多發性神經病鑒別。
▎診斷標準:
包括必要條件(2條強製標準)和至少1條主要標準和至少1條次要標準後,即可診斷 POEMS 綜合征。
▎治療:
針對單克隆漿細胞病的病因治療:
1.僅有骨髓受累(2個以內病灶)而未發現克隆性漿細胞病的患者:觀察,每 3~6 個月評估;
2.單純骨髓病變數目大於或等於3個或已發現克隆性漿細胞病證據的患者:可選擇糖皮質激素、馬法蘭+地塞米鬆、環磷酰胺+地塞米鬆、沙利度胺+地塞米鬆、硼替佐米、貝伐單抗、自體造血幹細胞移植等治療。
周圍神經病的治療:補充B族維生素,必要時治療神經痛。
支持治療:康複鍛煉、替代治療、利尿消腫、抗血小板聚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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