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GDM)以往定義是指妊娠期首次發生和發現不同程度糖代謝異常,該定義包括妊娠前已存在但被漏診的妊娠前糖尿病者以及妊娠期伴隨發生的糖耐量異常者。
講者:北京大學第一醫院 楊慧霞 主任醫師
GDM診斷新標準及意義
妊娠期糖尿病(GDM)以往定義是指妊娠期首次發生和發現不同程度糖代謝異常,該定義包括妊娠前已存在但被漏診的妊娠前糖尿病者以及妊娠期伴隨發生的糖耐量異常者。
2008年高血糖與妊娠不良結局的研究(HAPO)結果發表以後,經過全球多國專家的多次討論,2010年國際糖尿病與妊娠研究組(IADPSG)對GDM診斷標準作出了推薦,而美國糖尿病學會(ADA)也於2011年發布了新的診斷標準(表)。
根據新標準診斷GDM的患者中,80%~90%血糖升高程度較輕,一般通過妊娠期的生活幹預即可控製。生活方式幹預主要包括營養管理和運動指導等,國內有醫院已經開展了GDM一日門診。
經生活方式幹預,血糖控製不佳者,首選胰島素治療,但在條件缺乏情況下,可適當選用口服降糖藥治療。
目前,妊娠期可以使用的口服降糖藥有二甲雙胍和二代磺脲類降糖藥(格列本脲)。其中,二甲雙胍主要適用於妊娠前及妊娠早期GDM患者,而妊娠13周後主要選用格列本脲。
DOHaD理論的概述
近年來,國內外學者提出了關於人類疾病起源的新概念——DOHaD (Developmental Origins of Health and Disease),意指“健康與疾病的發育起源” ,即生命早期的營養狀況對生命後期健康具有長遠影響,多種成人慢性病的起源都可與早期發育階段,包括胎兒期、嬰兒期和幼兒期的狀況相關。
DOHaD多項研究均顯示,低出生體重嬰兒成人後發生糖尿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性心髒病、高血壓、肥胖等慢性疾病的風險較高;而巨大兒在生命後期患肥胖症的危險較大,進而成為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的易患人群。
在我國,隨著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妊娠期營養攝入不均衡的情況越來越普遍,按照DOHaD理論,臨床醫生須對圍產期營養提高重視,減少胎兒生命早期營養狀況對其生命後期健康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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